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罗艳梅 通讯员陈汪彦报道:5月12日,记者从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获悉,禅城联合各商家企业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活动。个人消费者最高可享受政府消费券补贴汽车8000元/辆、家电500元/件(台),还可再叠加汽车、家电商家的优惠。
本次消费券补贴活动期为5月1日至8月31日,资金总额实行总体规模控制,先到先得,资金总额用完,活动即止。
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的补贴对象是售卖本人名下佛山号牌车辆,并向参与活动的禅城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且在佛山注册登记(即在佛山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活动对旧车交易和新车购买均提出了要求。其中,对于旧车交易,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的,需要在佛山市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同时,该车辆号牌要为佛山号牌,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
个人车主转让本人旧车,购买新车后,须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车辆注册登记。而新购车辆日期要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新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24年9月30日前。新购车须为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转让和新购车辆的注册使用性质均为非营运性乘用车。
符合以上条件的车主就可以享受补贴。消费券补贴分三档。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3000元/辆,燃油车补贴2000元/辆;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燃油车补贴4000元/辆;第三档: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8000元/辆,燃油车补贴7000元/辆。新购车辆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价格为准。同一消费者、同一辆新车、旧车仅能申领一次购车补贴。
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活动补贴对象是向参与活动的禅城家电销售企业交售旧家电,并新购绿色智能低碳家电和手机类电子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交售的旧家电包括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和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等17类家电产品。而个人消费者新买家电及手机类电子产品范围为上述17类绿色智能低碳的家电产品和手机类电子产品。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按新购买家电销售价格的10%领取消费券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件(台)。
活动规定,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品种不须一一对应;购买享受财政补贴新家电的数量应与交售的旧家电数量相同。消费者购买新家电须开具销售发票,家电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购买新家电价格须不低于300元/件(台)。单个消费者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累计享受的家电补贴最多4次。
(编辑:黄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