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闻网讯 记者陈燕萍报道:5月24日,由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办的“构建多元养老 共享美好生活”个人养老金政策宣讲会在佛山市中欧会议中心顺利召开。本次宣讲会邀请了佛山市超200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出席,旨在为参会单位打造一个提前了解个人养老金政策的平台,为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启动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政策宣讲会现场。/主办方供图。
据了解,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同年11月,36个城市和地区先行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个人养老金制度在试点城市运行平稳,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将在全国全面推进实施。
会上,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和失业保险科副科长卢文韬对个人养老金制度进行深入解读,对个人养老金运作模式包括参加范围、参加形式、领取条件、税收优惠政策等进行重点讲解。其中参保范围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遵循个人自愿参加原则。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每年缴纳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分行个金部总经理张秋玲、泰康养老广东分公司政企事业部总监秦旭也分别介绍了个人养老金开户服务和服务方案。参保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渠道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随后可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郝卫兵表示,佛山市召开个人养老金政策宣讲会,对全面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在佛山市落地实施,积极培养参保群众的养老规划、养老储备意识,提升参保群众对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完善佛山市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编辑:梁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