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林伟明):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1年度佛山市见义勇为工作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通报2021年度佛山市见义勇为工作情况。二是通报宣布近期见义勇为评定决定,并由佛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领导现场表扬慰问和颁发见义勇为证书,最后接受见义勇为人员家属赠送锦旗。出席本次发布会的领导有:
佛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恩球
佛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杨军
首先,请佛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恩球通报2021年度佛山市见义勇为工作情况。
梁恩球: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下面我代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通报全市见义勇为相关工作情况。包括两个方面:
一、2021年度佛山市见义勇为行为评定和奖励慰问情况
我市开展见义勇为行为评定工作比较早,从2011年推出《佛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办法》,实施10年来,全市累计评定见义勇为行为139批、220人次,发放一次性抚恤奖励金共326.9万元,其中2021年度全市共评定见义勇为行为18批、26人次,发放一次性抚恤奖励金共47.7万元。
通过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切实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激励了更多的人加入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他们用自己平凡而伟大的行动,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
比如2021年2月1日上午7点30分许,刘伟伟、廖咏雪、陈若文3人上班先后途径南海区桂城街道花苑广场南门篮球场时,发现叶某晕倒在地,心跳停止、呼吸微弱。他们三人不顾疾病传播的风险,当即合力轮流为叶某采取按压胸部、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时间长达30多分钟。并在救护车到场后,协助医护人员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进行除颤和心肺复苏,直至叶某恢复心跳。他们成功救助了病危群众。
又比如2021年8月25日15时许,顺德区大良街道嘉庆城市花园3期二栋一个单元厨房失火,冒出黑色浓烟,楼上住户陈华荣发现后,来不及穿鞋,及时赶到现场安排人员撤离,并使用灭火器灭火。后来在住户小区保安和消防员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将火扑灭,避免了火情的恶化。救火期间,因地板湿滑、浓烟滚滚,陈华荣摔倒,致左腿髌骨骨折、左膝半月板损伤,
二、新修订《佛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主要亮点
为进一步提升完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机制,近年来,由市公安于牵头,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充分学习借鉴南京、广州等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我市原《佛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进行了修订。经过反复地调研修改、意见征询、审核论述,新修订的《办法》于2022年1月1日实施。新的《办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奖抚标准大幅提高。新《办法》规定,对见义勇为牺牲的一次性奖励抚恤金由原来20万元提升到100万元,致伤的根据受伤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一次性奖励抚恤金由原来最高8万元提升到100万元。同时还规定区人民政府对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可以进行适当的奖励。
二是保障范围明显拓展。新《办法》增加了对见义勇为人员工伤保险、就业、住房以及本人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入户、入托、入学等方面的保障性条款。比如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就业困难的优先纳入就业援助,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户籍不在我市的均可申请迁入我市户口。
三是救助措施更有保障。新《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应当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先抢救治疗、后付费原则,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拖延。因见义勇为而遭受人身损害的,在救治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的治疗费用,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区级见义勇为专项经费先行垫付,造成残疾的并垫付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垫付丧葬费。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断加大奖抚保障力度,拓宽优抚慰问深度,提升民生保障温度,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凝聚了颂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关爱见义勇为英雄的社会共识。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参与创建平安佛山、温度佛山、和谐佛山,共同促进佛山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我就通报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林伟明):谢谢梁局。下面请佛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杨军,通报宣布近期见义勇为行为评定的决定。
杨军:各位记者朋友,下面由我宣布佛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决定》。
《佛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确认李庆德扑救群众汽车自燃明火等5起救助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为为见义勇为的决定》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经深入调查、层级申报、集体研究,根据《佛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办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等有关规定,决定确认李庆德、钟敏广和邓华云、谭荣坚、梁伟泉、欧阳海锋等6人,在群众生命和财产遭遇危险时,不顾个人安危,英勇施助的行为为见义勇为,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佛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具体事迹:
1、李庆德扑救群众汽车自燃明火:2021年7月9日20时15分许,李庆德(男、54岁、山东省潍坊市人,佛山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司机)驾驶121路公交车,南行途经佛山大道北禅城区江湾立交桥二层掉头处时,发现一辆停在路边的小汽车自燃(有明火),当即停车、取出公交车上的灭火器,在无任何防护措施保护下,徒手打开引擎盖,及时将火扑灭,成功避免群众财产二次损失。经研究,确认李庆德救助群众生命和财产的行为为见义勇为,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钟敏广、邓华云救助地铁病危乘客:2021年8月24日18时许,广佛线地铁经过禅城区普君北路站前往朝安站时,乘客刘某(女、40岁、佛山市人)突然晕倒。同车厢乘客钟敏广(男、52岁、广西玉林人,佛山正骨骨科医院医生)和同事邓华云(男、40岁、湖南省郴州市人)先后发现后,立即上前检查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措施;在地铁到达朝安站后,钟敏广和邓华云将刘某移至站台,持续实施心肺复苏措施,在成功恢复刘某的意识后,协助医务人员将其送上救护车。经研究,确认钟敏广、邓华云成功救助群众生命的行为为见义勇为,并一次性各奖励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3、谭荣坚救助落水群众:2021年9月9日10时许,谭某(女、36岁,佛山市人)在沧江河高明区明城镇明阳村委员会旁河段落水。谭荣坚(男、47岁、佛山市人,明阳村委书记)闻到救声后立即赶到现场,并不顾个人安危下河游向女子,从身后托起已经晕厥的女子头部、拖往岸边,并交与到场的医务人员、警察救治,成功挽救轻生女子生命。经研究,确认谭荣坚成功救助轻生群众生命的行为为见义勇为,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4、梁伟泉救助落水群众:2021年10月31日19时许,李某(男、66岁,广西贺州市人)骑自行车途经高明区更合镇军屯村时,不慎跌落村中鱼塘,因水深且多淤泥,在水中挣扎无法自救。梁伟泉(男、56岁、佛山市人,军屯村村民)在家中听到鱼塘异响后,立即和女婿李群(男、42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民警)跑至鱼塘边查看。当发现有个人影正在水中浮沉挣扎时,两人一起扎进鱼塘,将落水者拖至岸边,并实施现场急救措施,直至落水者恢复清醒。经研究,确认梁伟泉成功救助落水群众的行为为见义勇为,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5、欧阳海锋救助落水儿童:2021年11月7日12时许,禅城区石湾街道丽日玫瑰名城小区和丽日豪庭小区之间河涌,发生一起小女孩落水事件。途经群众欧阳海锋(男、42岁、清远市人,美团外卖员)听到群众呼救后,循声发现对岸河涌中有一名小孩在水里挣扎,立即停车,只脱掉上衣便跳下河涌,迅速游到小孩身旁将她托拖至河涌边,并奋力推上了岸堤。经研究,确认欧阳海锋成功救助落水小孩的行为为见义勇为,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佛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确认邵瑞洪救助落水小孩行为为见义勇为的决定》
2021年12月18日16时37分,邵瑞洪(男、50岁、肇庆市人,石湾街道番村村治保会治安队员),在番村村入口处岗亭执勤处发现一女孩(11岁)走向岗亭旁边鱼塘中央,邵瑞洪拿起救生圈,迅速跑向鱼塘,来不及脱掉衣服就跳入水中,对该女孩进行施救。到达岸边后,在其他群众的帮助下,成功将该小女孩救上岸。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经深入调查、呈级申报、集体研究,根据《佛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办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等有关规定,决定确认邵瑞洪救助落水小孩的行为为见义勇为及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佛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
通报完毕。
主持人(林伟明):谢谢杨政委。下面由佛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恩球颁发见义勇为证书,有请7位见义勇为市民——钟敏广、邓华云、梁伟泉、李庆德、谭荣坚、欧阳海锋、邵瑞洪移步前台。
今天在会场还有一位见义勇为的家属,他是2018年见义勇为一级伤残人员罗剑勇的妻子李艳珊,他们今天为了感谢佛山市对其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和生活上的关怀,特意制作了锦旗,赠予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下面有请杨政委代表受旗。
今天的发布会到这里结束,如果各位媒体朋友需要采访见义勇为评定的民警或者对见义勇为市民案例感兴趣的,我们可以配合,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