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佛山这个条例7月实施

来源: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时间:2023-05-23

  5月23日,《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佛山新闻发布厅召开。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高林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颁布实施时间、主要特点等内容进行介绍。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据介绍,《条例》共八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安全保护区管理、运营与服务、应急管理、互联互通、法律责任、附则等,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制定是广佛两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的第一个成果,打响了“轨道上的大湾区”协同立法的“第一枪”,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制度协同提供了一个“样板”。

   《条例》开启了广佛协同立法先河,助推广佛全域同城;依法授予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执法权,提高执法效率;强化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衔接和管控,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公交引领发展模式,助力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健全安全保护区制度,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着眼大湾区轨道发展,健全互联互通机制。

   自2010年广佛线首通段通车以来,佛山地铁二号线一期、三号线(首通段)、广州地铁7号线一期西延顺德段已投入运营,四号线一期、十一号线、二号线二期等多个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进入工程建设和准备阶段。目前广佛地铁运行总里程达38.84公里,从开通之初日均客流量不足10万人次,到现在日均客流量达50.17万人次,最高峰客流量达67.72万人次,已成为连接广佛两地交通运输的主力军。广佛两市互联互通规划方案体系由18条衔接通道组成,由南至北覆盖广佛城市交界线,基本实现广佛轨道线网的全面衔接,广佛全域同城将迈向新的高度。

   刘高林介绍,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的线路增加,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保障管理模式的一致性、管理养护的标准化、应急管理的协同性、行政处罚的统一性,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安全。同时,前期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期间积累了不少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的成功经验,这些经验也需要通过立法来加以制度化、规范化、法规化。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不断建设,城市建设开发工程活动增多,施工作业行为对地铁结构安全造成一定安全隐患,有可能威胁市民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地铁保护工作严峻性和重要性日益提升。市地铁集团总工程师朱建峰表示,市地铁集团将按照《条例》要求,从地铁“规划、建设、运营”三个时期全面开展地铁保护工作,对沿线建设项目实行“方案可行性审查+日常巡查+应急处置”的全方位管理机制,明确外部作业造成的事故或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流程,开展常态化的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全线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排查、处置安全隐患。

   市轨道交通局局长陈卫东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解决佛山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阶段地铁保护、可持续发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三个突出问题,为佛山城市轨道交通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文图/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陈敏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