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广府菜立法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1+N”省市协同立法的工作部署,推进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粤菜包括广府菜、潮州菜、客家菜等地方特色风味菜,通过立法手段凸显佛山岭南文化发源地的定位,促进以广府菜为代表的岭南广府文化传承。
《条例》共19条,内容分为总论、传承、发展、交流、附则五大部分。
贯彻“1+N”省市协同立法,推动广府菜传承发展。为全面梳理佛山具有代表性的广府特色风味菜、地方特色小吃、地理标志产品,《条例》列明“佛山盲公饼、顺德伦教糕、高明濑粉等地方传统特色小吃”,“佛山柱侯鸡”“顺德鱼生”等广府菜名品,更加突出“佛山味道”。
针对佛山老字号企业发展存在瓶颈,本地传统特色小吃和非遗餐饮技艺保护有待加强的现实,《条例》通过立法手段,进一步增强广府菜老字号企业品牌活力和传统技艺的传承、记录,通过现代管理模式,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和生命力。同时,明确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佛山地方特色小吃的挖掘记录和保护传承;建立广府菜非遗项目的评审制度,明确对广府菜及其相关非遗项目的评审标准。
人才是产业发展的第一要素,佛山全力推动“粤菜师傅”工程,在餐饮技能人才教育和培养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条例》将相关工作经验予以总结吸纳,将继续优化“粤菜师傅”工程人才培养体系;鼓励职业院校、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行业人才并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政策扶持,吸引并培养广府菜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
规范广府菜体系建设,助力产业联动发展。《条例》还着重突出“科技”“产业基地”等关键点,以资源有效开发和优化配置为驱动,推动广府菜产业转型升级,增强预制菜产业竞争力,推动广府菜产业与乡村振兴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为切实提升佛山广府菜的文化影响力和辐射力,《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佛山“世界美食之都”的品牌优势,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广府菜美食展会、文化论坛等活动,加强宣传交流。此外,通过专题片、品牌节目等方式,运用媒体,依托重大展会等渠道,加大对广府菜的宣传推广;鼓励在本地组织开展厨艺技能比赛,支持企业、学校、行业协会外出参加技能竞赛等活动,既可展示广府菜文化,又可吸纳其他菜系所长,促进广府菜的技艺创新和产业发展。
据了解,本次立法首次采取人大政府“双组长”起草工作制度,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具体起草工作。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高林表示,《条例》以“菜”为名,围绕广府菜产业促进、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传播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将佛山推动广府菜发展,包括“粤菜师傅”工程中经过实践检验、真正有效管用的政策举措上升为法规条文,以“小切口”立法,努力推动佛山广府菜文化传承、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实现“大变化”。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洪晓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