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首批7家医院公布

发布时间:2021-08-30 17:52 来源:南方+

  香港、澳门中医师可以在大湾区公立医疗机构执业了!

  8月30日下午,大湾区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工作通报会暨工作部署会在广州召开。南方+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开展试点的7家中医医疗机构覆盖广州、深圳、珠海3地,首批试点计划招录12名香港、澳门注册中医师。各试点机构将于8月31日前公布招聘公告,10月15日前完成考核录用并公布。

  首批试点机构名单: 

  省中医院(含珠海院区)

  省第二中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深圳市中医院

  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

  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

会议现场  南方+ 钟哲 拍摄

会议现场 南方+ 钟哲 拍摄

  首次对港澳中医师相关待遇进行明确 

  去年10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公布《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年)》。本次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该方案的具体举措,并首次对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的相关待遇进行明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朱海东表示,此次在广东开展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为港澳中医师提供大湾区公立医疗机构的诊疗环境,并鼓励其参加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有助于港澳中医药人才培养,从而带动粤港澳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通过推动港澳中医师融入内地中医药发展环境,加深粤港澳三地中医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流动,将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推动香港、澳门中医药事业发展融入国家大局,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产生积极影响。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协调部副部长陈泽涛表示,推动港澳中医师在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执业等一系列重磅利好政策正式落地,对香港中医药界来说是令人鼓舞和振奋的好消息,让港澳中医师有机会进入内地公立医疗机构工作,有利于将香港的国际化优势与内地的临床优势相结合,在创新中西医协作诊疗方案、阐述中医药科学价值、做好中医药国际传播等方面探索一条新路,有利于鼓励香港年轻一代放眼大湾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宣文部副部长殷汝涛表示,开展中医药创新研究及中药人才培养为澳门长期发展注入新动力。大湾区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工作是粤港澳三地加强中医药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创新举措,对于引领澳门青年中医师投身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巩固大湾区中医药人才交往交流的基础,促进澳门中医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在会上通报了试点工作背景和相关政策内容,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他强调,全省有关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要全面把握政策内涵,明确工作要求,以扎实的工作举措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早见成效。

  首批试点7家中医机构覆盖广州深圳珠海 

  据了解,首批开展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的机构为广东省内中医医疗服务技术能力强、专科特色优势领先,方便香港、澳门中医师来粤的广州、深圳、珠海3个城市共7家中医医疗机构。首批试点计划招录12名香港、澳门注册中医师。

  关于招聘要求,此次招聘面向香港、澳门注册中医师,要求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符合在CEPA框架下允许具有在香港、澳门合法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执业证明等赴内地开展行医的条件。同时,要求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爱国爱港爱澳,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与岗位需求相符的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试点明确,经考核录用的,其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管理使用、职称考评等实行机构内同等待遇。对于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申请参加职称晋升。

  港澳中医师入职后,机构将按照机构内职工的缴纳标准,为入职人员购买“五险”。其中,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购买后即可享受相应待遇;养老保险在购买后,其缴费年限可以累积,并在内地各省市转移缴费记录。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休假制度按照内地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各试点机构将制定科学的招聘工作方案,并于8月31日前在本机构官方网站公布招聘公告,9月20日前完成报名,9月30日前完成资格审核,10月15日前完成考核录用并公布。

  【记者】钟哲

  【通讯员】粤杏林

(责任编辑:游小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