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 | 脸,不能谁想拍就拍,谁想用就用

2021年03月30日 09:00 来源:佛山新闻网

  

  3月26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公安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脸识别摄像头专项突击检查行动,并通过佛山新闻网进行了全程直播。检查中发现,部分楼盘营销中心安装有多个人脸识别摄像头,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取证并要求企业拆除这些设备。 

  手机刷脸解锁、软件刷脸登录、结账刷脸支付、进门刷脸通行……如今,我们已进入“刷脸时代”,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场景随处可见,“脸”上附带的个人信息也越来越多。去年10月,一则购房者戴着头盔去看房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引发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侵犯客户隐私的热议;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多个商家偷偷获取消费者人脸信息和个人隐私的问题,再次引发广泛关注。 

  人脸信息作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极为敏感且无法更改,一旦泄露,必然严重威胁个人财产安全、隐私安全,如果人脸信息被违法收集并售卖,后果更不堪设想。因此,脸不能谁想拍就拍,谁想用就用,立法、执法、监管等各方需要共同发力,齐抓共管,为人脸信息安全织起立体“防护网”。 

  近年来,我国正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民法典》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同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规定,收集人脸信息时应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但是,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针对人脸识别技术使用问题的法律法规。从长远看,还需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和完善,规范人脸识别信息采集与运用的程序、隐私边界等问题,充分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 

  同时,检察机关应发挥好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整治非法采集公民个人信息,织密信息安全保护网;公安部门应严厉打击违法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企业、组织,杜绝个人信息遭泄露和被非法售卖等违法行为出现,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无处遁形;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生产、销售、使用人脸识别设备行为的监管;广大企业要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 

  科技改变生活,但科技再便利也不应被滥用。今天佛山多部门联合开展的这场突击检查和网络直播,在加强指导和规范人脸识别技术方面开了个好头,起到了震慑作用。期待多方继续合力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让新技术真正为民所用、依法善用。 

 

  作者:游小彤 

(责任编辑:何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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