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消委会发布2021年上半年处理投诉分析,家具商品成投诉热点

来源:佛山市消委会 时间:2021-07-27 14:17

  

  佛山新闻网讯 近日,佛山市消委会发布2021年上半年处理投诉分析,2021年上半年,市、区消委会共收到投诉1011宗,其中有效投诉751宗,处理解决585宗,按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4.65万元。今年以来,佛山市消委会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及时受理、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发布各类消费警示,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一、投诉基本情况

  (一)消费投诉性质分布情况

  2021年上半年排名前三分别是: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合同问题;三大性质类别的投诉量占投诉受理量的74.29% 。其中,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日用商品;合同投诉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房屋及建材、教育培训、日用商品等。

  

 

  (二)消费投诉商品类别分布情况

  2021年上半年排名前三分别是:日用商品类、房屋及建材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在日用商品类投诉中,家具类位居第一;家用电子电器投诉中,厨房电器类产品投诉位居榜首。

 

  

  (三)五区消费投诉具体情况

  2021年上半年受理投诉量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南海区、顺德区、禅城区。南海区和三水区受理投诉量呈上升趋势,其他区受理投诉量有所下降。各区均按要求及时高效处理消费投诉,提高消委会案件处理效率。五区受理投诉情况详见下表:

  

 

  二、投诉统计情况分析

  (一)质量问题投诉量多

  2021年上半年,涉及质量问题的消费投诉210宗,占总数27.96%。产品质量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投诉商品类别主要集中在日用商品、家用电器、房屋建材、首饰用品。

 

  

  (二)虚假宣传投诉升幅大

  2021年上半年,涉及虚假宣传问题的消费投诉52宗,同比增长了477.78%,升幅最大。投诉的商品类别主要集中在网络购物、商品房、家用电子电器。其中,网络购物主要反映问题是网购商品货不对板、商家宣传与实际不符;商品房投诉主要是销售方在宣传中编造名目欺骗消费者,不如实告知消费者房屋的实际情况。

 

  

  (三)家具投诉在日用商品类投诉中占比高

  2021年上半年,日用商品类投诉以129宗位居投诉商品类别榜首,其中家具类投诉98宗,占比75.97%。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看,家具产品主要存在做工粗糙、货不对板、板材甲醛严重超标、下单后商家迟迟不发货、虚假宣传等问题。

 

  

  三、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分析

  佛山市消委会通过对消费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发掘当下新业态中的消费难题,寻找新思路,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为佛山市消费维权工作作出新的探索。2021年上半年消费投诉热点集中在以下三方面:

   

  (一)预付式消费维权难

  2021年上半年,预付式消费投诉83宗,占投诉受理量11.05%,投诉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健身养生等服务领域,预付式消费纠纷解决难,主要集中在:一是付款容易退款难,商家对收取的预付款项,不接受直接退费,双方分歧大;二是培训课程产品内容前后不一,授课人员更换频繁,客户体验感差,消费目的难以实现;三是商家“跑路”或经常变换经营场所,预付款石沉大海,消费者投诉无门。

 

 

  (二)大宗商品消费套路深

  2021年上半年,房屋及建材、交通工具类投诉129宗,占投诉受理量17.2%。从大宗商品投诉内容分析,主要集中在:一是买卖信息不对称,特别是在房屋及汽车等消费领域,销售商往往处于掌握产品关键信息的有利位置,特别是在销售宣传、协议签订、贷款办理、收取定金等领域,消费者所能掌握的信息有限,致使消费时处于弱势地位;二是产品质量问题多且售后服务差,此类问题在商品房特别是精修房买卖中尤为显著;三是消费者购买时缺乏理性,往往容易被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各种优惠引诱,未仔细留意合同条款等。

 

  

 

  (三)网络交易陷阱多

  随着“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的发展,在为消费者带来全新消费体验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消费投诉难题。2021年上半年,网络交易投诉102宗,占投诉受理量13.6%。从产品类型分析,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家具、卫浴、其他日用商品等;从消费者反映问题来看,网络交易主要存在成品以次充好、货不对板、直播间靠灯光美化产品作用误导消费者购买等问题。此外,虽然网络购物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但商家往往以产品属于定作商品或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限制消费者选择权利,拒绝无理由退货或承担运费。

 

 

  针对今年上半年投诉分析情况,佛山市消委会建议:

  (一)加强监管,提升预付式消费维权力度

  针对预付式消费在资金安全和产品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风险,佛山市消委会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各自主管行业、领域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通过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建议有关行业协会建立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自律约束机制,对行业内经营者的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进行引导、规范。

  消费提醒: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注意避免一次性预付全部款项,注意留存与商家交易、合同关系、履约情况等必要证据,避免私下交易;在遇到商家携预付款“跑路”或店铺关门等情况时不要慌张,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途径查询商家是否登记注销,若未注销的,消费者可及时提起诉讼,待法院判决生效后,消费者可以申请执行。

 

  (二)诚信经营,减少大宗商品消费套路

  大宗商品消费套路多,主要原因是交易市场信息不对称。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消费环境,佛山市消委会建议经营者坚守诚信经营,及时准确公示真实的产品信息,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勿以利益为导向欺瞒消费者;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加强行业监管约束,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提醒:在选购商品房、汽车时,消费者要主动查看商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了解合同条款约定,特别是合同金额、产品性质、型号是否与约定一致;提前到银行查询个人征信,沟通明确自身是否符合贷款条件;事先与商家确认合同签订份数,确认有无补充协议;认真按约定标准合同验收,遇有质量问题要与责任方书面确认。

 

  (三)谨慎理性,避开网络交易陷阱

  “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的群体量大、受众面广,商品真伪难辨。佛山市消委会建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严格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进行动态监测,同时建立健全违规惩戒机制,倒逼网络交易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氛围。

  消费提醒:消费者应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商家,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切勿私下交易或一次性支付过多款项,尽可能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切勿冲动轻信商家诱惑,理性购买、适度消费。在收货后应及时验货,若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联系商家、交易平台或物流公司,避免维权有理无据举证窘境。

(责任编辑:陆惠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