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说法| 安装家用电话得开通指定通信产品?

来源:佛山市消委会 时间:2021-07-07 10:16
 
  消费者李先生想为家里安装一台家用电话,于是致电某电信公司。该公司回复,若需要开通通信服务的用户必须购买该公司指定的电话产品,否则不安排安装师傅上门服务。李先生就纳闷了……该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名词解释】强制交易
  强制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迫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者接受其服务,从而使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受到侵犯的行为。
  【消委说法】
  佛山市消委会认为是否存在强制交易行为,应从经营者在销售市场中是否具有显著的优势地位、该行为是否显著影响了市场竞争的角度进行判断。
  本案经营者以自己所具有的独占地位,在消费者办理电话通信服务时,强行要求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电话产品涉嫌强制交易,实际上消费者自办理号码入网即与该电信公司构成消费合同关系,其没有义务必须购买其指定产品。对此,消费者可以到12315或佛山市消委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2、《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3、以及根据《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格式合同条款应做到公平合理。”

来源:佛山市消委会

(责任编辑:陆惠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