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顺德实践⑤ |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2023-11-30 16:55 来源:佛山新闻网

开栏语: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政法委《广东省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顺德区委政法委联合佛山新闻网推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书写“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顺德答卷》系列报道,聚焦“把顺德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的目标,充分展示各级各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顺德、法治顺德。本期,我们聚焦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如何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传递司法温度,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助力平安顺德建设高质量发展。


佛山新闻网讯 记者潘绮婷报道: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近年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聚焦民生福祉,强化检察履职,提升内部协作,争取上下联合,推动多元救助,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加强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用心用情解决百姓“急难愁盼”。2023年1-11月,区检察院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7件,决定救助145人。

1117综合稿件标题 (1)

小月(化名)父母离婚后,因其父亲拒不支付抚养费,再加上母亲靠打零工为生、收入低,学习、生活都遇到困难。区检察院在办理小月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件时,发现小月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立即主动告知小月及其监护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帮助其依法提出申请。随后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向小月的监护人、法援律师了解情况,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批后,及时向小月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与母亲应对当前的急迫困难。同时向区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支持起诉,帮助小月提高诉讼能力,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目前,区人民法院已作出支持小月诉求的判决。

据了解,小月的司法救助案例,是区检察院坚持强化办案人员“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化解困难群众燃眉之急,推进司法救助的缩影。近年来,区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从“被动受理”转变为“主动告知”,为困境中的刑事被害人及民事被侵权人撑起“解忧伞”,用心用情传递司法温度。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办理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移送的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件时,对4名未成年人同步给予了司法救助,把司法救助和民事支持起诉有机结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据统计,2023年1-11月,区检察院决定救助的申请人中,有困难妇女58人,困难未成年人46人,困难残疾人13人。

素材原图 (1)

办案干警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工作(区检察院供图)

1117综合稿件标题 (2)

“非常感谢区检察院的救助,对我女儿的帮助真的太大了。”今年9月,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容桂街道妇联、华口社区妇联执委到司法救助对象王女士家进行回访慰问,王女士的母亲眼含热泪,说出这句心里话。王女士本来就是精神残疾人,后遭受不法分子的刑事侵害,导致身心遭受严重创伤,病情加重,由于罪犯无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国家司法救助让她的生活重现曙光。

区检察院告诉记者,王女士的案例是“纵横联动”,同时开展联合救助和多元救助的典型。

纵向上,区检察院考虑到王女士是残疾困难妇女,受侵害较严重,家庭条件差,生活困难,自己没有劳动能力,还需要家人长期贴身照顾等多方面原因,遂向市检察院申请开展“联合救助”。在区检察院予以司法救助的同时,市检察院也给予司法救助,从而加大对王女士的救助力度,更好地帮助她与家人渡过难关。据统计,今年以来,在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顺德区检察院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对于伤情严重、生活特别困难、后续治疗资金缺口大的被害人,申请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至今已联合救助14件17人,市检察院向被救助人另行发放司法救助金20多万元。

横向上,区检察院积极联动区妇联、容桂街道妇联、法援律师等多方力量,协助王女士及家人申请办理各种民政救济和慈善救助,并同步开展日常走访、健康管理、心理疏导等结对帮扶工作,帮助王女士改善生活条件,逐步走出阴影。据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已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出《其他方式帮助线索移送函》9份,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对8名被救助人开展多元救助,为被救助人争取到了社会慈善机构捐助、专业心理疏导、村居学校日常关怀、学校减免学杂费等更长久、更深入的有针对性的“多元救助”措施。

素材原图 (2)

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就开展多元救助开展座谈,建立协作平台。(区检察院供图)

微信图片_20231117190918被救助人家属对区检察院和区妇联赠送锦旗表示感谢。(区检察院供图)

1117综合稿件标题 (3)

“司法救助并非一劳永逸,而是需要持续跟进了解受助者情况,做好‘案后’服务。”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功能,进一步提升救助质效,区检察院会对被救助人的后续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去年4月,行人甘某(化名)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乐路马村大道被轿车撞倒,事后甘某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区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向甘某及其家人支付了司法救助金,为他与家人解决燃眉之急。

此后,区检察院办案干警多次前往甘某家中或通过电话,对甘某进行回访,了解他的治疗、恢复情况,未成年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同时安排女干警与甘某妻子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她进行心理疏导,让她对丈夫康复和未来的生活的燃起希望,还向甘某家人提出保障救助金安全与合理使用的建议,帮助他们科学规划资金使用安排。此外,还与甘某子女所在学校进行沟通,为其子女争取学杂费减免等多方面的帮助。

未来,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的重要作用,通过高效办案传递司法温度,助力平安顺德建设高质量发展。

素材原图 (3)

办案干警到被救助人未成年子女所在学校进行走访。(区检察院供图)

(编辑:潘绮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