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网评 | 战“疫”时刻岂容“谣动军心”

2022-04-28 17:32 来源:佛山新闻网

从把“电诈警情高发镇街图”遭篡改为“疫情地图”,到网民编造“路过中山公园和扶西批发市场会变黄码”不实信息,再到某企业群成员编造传播“某街道有多个阳性病例”不实信息,战“疫”时刻,疫情谣言时有发生,佛山有关部门已辟谣多起。

谣言大肆传播,在心理上,不利于形成心往一处想的抗疫共识;在行动上,不利于形成劲往一处使的抗疫力量;在信心上,不利形成战无不胜的抗疫士气。谣言满天飞,加剧了因一时的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焦虑恐慌心理,甚至,一些谣言会引发抢购风潮、不良网暴,对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实际损失。

疫情谣言,要么捕风捉影、张冠李戴,要么无中生有、以讹传讹,诸如此类,扰抗疫大局,乱防疫民心,百害无一利。正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战“疫”时刻,造谣传谣,于法不顾、于理不合、于情不容、于心不良,应当坚决杜绝。碰法律红线的,绳之以法。

其一,严惩造谣者。在疫情这个重大公共卫生突发时或吃紧时,制造谣言的“键盘侠”,往往断章取义、断面取点,加上臆造,杜撰疫情谣言,以微信或其它能够快速传播的新媒体为平台,撩动公众神经,制造社会恐慌,搞乱围合秩序,增加防疫压力,消耗防疫力量,不管造谣者是为了吸眼球、博关注、赚流量,或是发泄私愤,谣言惑众客观上都会或大或少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惩戒。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将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其中便包括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安机关只有“闻谣而动”,第一时间抓出编造虚假信息、散布疫情谣言的直接人与幕后黑手,让造谣传谣者付出代价,才能从根本上斩断谣言源头。

其二,第一时间让真相发声。“谣言止于智者”,但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谣言,不能只靠这一招,更需要多一些主动辟谣。一般而言,真相总比谣言慢半拍,因为真相的公开透明是在科学求证与查证的基础之上,而谣言“随心所欲”。但谣言见光死。因此,透明是最好的谣言清扫机,公开是最好的恐慌消除器。剥开谣言的“迷雾”,相关部门需要及时报告防疫形势、抗疫进度,让抗疫工作更直观、更原始地呈现在阳光下。阳光一照射,黑暗即退撤。真相一现身,谣言就遁形。

其三,提前“接种”抗击谣言“预防针”。就像接种疫苗一样,预防各种意想不到、突出其来的流行病,需要接种打疫苗,抗击谣言也可以打“预防针”。一方面,让“官方”信息“满天飞”。新冠肺炎疫情威胁民众生命健康、影响社会有序运行,因此,公众对疫情信息敏感度高、关切度急,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权威部门、专家学者、主流媒体可以基于这一特点,加大新闻发布的力度与频次,不让各种“疫情谣言”跑在“疫情真相”前面。有一个都市,在疫情反弹时一天举行三次发布会,拓宽了官方信息渠道,引导了社会舆论,让关键信息获取“信手拈来”,让前因后果一目了然,及时回应了市民关切。如此,就能及时消除谣言带来的“次生灾害”,集聚同心抗疫的磅礴力量。另一方面,强化心理疏导。有的人为何对谣言“宁可信其有”,被谣言牵着鼻子走,除了增强科学素养,提升慧眼识谣言的鉴别力外,就是对新冠肺炎疫情有一种恐慌心理,这就需要加大对这一类群众的心理疏导工作。

古人有言:众口铄金,三人成虎。谣言不攻不自破。战“疫”时刻,容不得“谣动军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争当守法公民,做个文明市民,让我们只送祝福,不传谣言。

文/毛巴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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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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