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家具不到一折秒杀 商家称定错价拒绝发货

2023-03-16 15:37 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讯记者唐格桢报道:3月15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佛山法院发布五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涉及食品安全、医疗美容、汽车买卖、网络购物等方面,以案说法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在网上以超低价秒杀了一套原价超4万元的书桌家具组合,但商家却拒绝发货。在郑某诉某家具公司合同纠纷案中,消费者郑某在某网购平台以秒杀价3200元,成功购买了一套原售价40800元的新中式黑胡桃木书桌书房家具组合。随后家具公司称因工作人员失误,错将32000元设置为3200元,并以价格设置错误为由,要求郑某补齐差价28800元或者选择退款,郑某不同意,家具公司遂拒绝发货。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家具公司履行交货义务。家具公司提起反诉,认为案涉秒杀交易存在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显失公平,请求撤销双方之间的家具买卖合同。

  禅城法院判决认为,家具公司在网页提供的待售秒杀家具名称、型号、价款等信息详细,内容明确,其虽辩称秒杀价格设置错误导致重大误解,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且直至起诉之日,也未以诉讼或仲裁的形式主张撤销合同,已经超过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故家具公司不能再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合同。家具公司辩称案涉合同显失公平,但民法典中,显失公平的条件为对方利用其处于危困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家具公司作为一个经营性企业,显然不具备上述条件。郑某已按家具公司设置的秒杀价格提交订单,并支付相应的货款,双方之间的网络购物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故判决家具公司应向郑某交付案涉家具。

  这批典型案例中,还包括了制售有害饮料,法院判决涉事公司和人员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责任;医美商家涉及虚假宣传被判三倍赔偿;电子投保不减轻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刷单”引纠纷,法院认定“刷单”合同无效等案例。佛山中院表示,希望通过以案释法,提示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张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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