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网评 | 终结共享单车“N选一”,也是终结懒政怠政思维

2022-01-10 20:17 来源:佛山新闻网

继河南洛阳、河北沧州之后,山东滨州市的共享单车“N选一”管理模式也宣告终结。

根据官方通报,1月7日,滨州市城管局按照《反垄断法》相关法律规定,废止与哈啰单车签订的独家合作协议。

近年来,共享单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全国蔓延开来。多家共享单车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无序投放车辆,给城市空间管理增加一道新考题。为消除这一乱象,一些城市纷纷公开招投标,限定单一共享单车品牌提供服务。

但选定独家企业,看似可以促使入选企业认真核算投资成本,寻求投入和产出的平衡点,从而规避共享单车无序摆放和超投问题,破解公共交通和市容市貌的治理难点。但在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看来,上述做法实则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暗藏着垄断风险;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共享单车很可能出现价格随意上升、服务渐趋下降,也伤害了民心民意。

根据《反垄断法》第37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去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也提到,行政机关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共享单车“N选一”管理模式,显然违反了合法合规的大前提。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曾通报两起共享单车“N选一”行政垄断案件,河南、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分别纠正洛阳、沧州两地城管局的行为,对赤裸裸的行政垄断和恶规说不。

进一步说,尽管共享单车“N选一”的出发点是为城市治理着想,但未经公平竞争审查、限定单一品牌提供服务的治理手段,究其根本还是一些地方以限代管的懒政、怠政思维作祟:制定决策前,懒于深入调研,将决策过程简单化处理;执行决策时,懒于从群众利益出发,方便了自己,麻烦了群众。这样的懒政之举既不科学,也不精准;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与科学治理、精准决策的要求相去甚远。

三地相继终结共享单车“N选一”,终结的也是地方政府的懒政思维。城市治理考验着治理水平和管理智慧。规范共享单车市场,成也介入太深、太细,败也介入太深、太细。殷鉴在前,有关地方和部门应转变对策思路,统筹把握好决策与经济行稳致远、公民权益保障的关系,构建一个公平而非垄断的环境,建立一个开放而非排他的规则,允许共享单车企业自由准入的同时,专心扮演好规则守夜人的角色,要求企业严守规则,对违者严厉惩戒,如此严宽相济方能满足科学精准、合理合法的要求,合乎群众内心诉求和现实利益。

说到底,打赢共享单车治理攻坚战,要以民之心为心。越是头痛棘手、陷入僵局,越要将群众感受放在心头,将群众利益置于心间,越需要在制定决策时摒弃一刀切、一言堂的做法,通过崇尚公平合法竞争,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始于竞争、终于管制的懒政怠政,还是少些为妙吧。

       文/孔德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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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欧肖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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