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线索,南海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佛山市、重庆市两地公安部门,在桂城平洲某鞋厂内查处一批山寨鞋制品。
假冒名牌鞋制品。
检查现场,厂房内堆满了鞋制品成品和半成品,执法人员对制售的物品进行逐一清点,并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这个鞋厂内制售假冒“LV”“TOD'S”“Timberland”等多个知名品牌的鞋制品,现场扣押侵权鞋子1300双,按市场价计算货值超480万元。
执法人员对现场工人进行询问,详细调查假冒成品鞋的销售网络、渠道及客户群体、生产设备来源和已生产、库存及销售的假冒鞋数量等具体情况,确保全面掌握案情。
目前桂城市场监管所已对该工场的制假售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若查实其行为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侵权鞋子。
科普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佛山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注意辨别真伪,谨慎购买,一旦发现制假售假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举报,切勿知假买假,助长制假售假的不良风气。
(编辑:黄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