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好房子”设计导则》发布

2026-07-10 11:11 来源:佛山日报

打造百年设计标准、住宅层高不宜小于3.1米、鼓励预留低空无人机飞行路线及起降位置……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佛山市“好房子”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从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绿色低碳、数智驱动、美好友邻五大维度,为新建住宅项目提供了系统的技术指引。

这是继2026年2月发布《佛山市关于推进“好房子”建设的实施指引》之后,佛山在“好房子”建设领域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佛山“好房子”建设从政策框架迈向技术落地。

《导则》共分八章,立足佛山地理、气候、环境、资源、经济与文化等特点,从规划、设计、建造、服务等方面提出了系统要求。条文分为基础类和提升类两个层级,基础类是好房子的基本门槛,必须严格执行;提升类属于优化建议,由各项目根据定位择优采用。

地下空间防涝按百年标准设计

在安全耐久方面,《导则》从项目选址、规划布局到地上交通流线组织、通行安全,再到地下空间防涝,系统构筑场地内外安全屏障。

在提升类层级中,《导则》提出,住宅地下空间防涝设计宜满足100年重现期标准,住房结构耐久性宜按100年设计使用年限确定。

《导则》对建筑主体、围护结构及非结构构件的安全防护设计、高空防坠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结合防火、防水、防潮设计,保障建筑在全生命周期内的物理性能。同时,要求保障供水、供电、燃气及电梯等核心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并提出防疫功能相关要求。

围绕防火安全,《导则》提出,54米以上高层住宅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鼓励在阳台等位置设置垂直逃生通道或高楼逃生缓降器等应急逃生设施。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设硬指标

在健康舒适方面,《导则》聚焦居住体验提升,明确了套内功能空间布局、空间尺度、设备设施配套的标准与舒适性设计要求,并提出公共空间配套与尺度要求,涵盖标识系统、地下车库、电梯及无障碍通行等。

在基础类指标中,《导则》明确,新建住宅的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兼起居室的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9平方米。

在提升类指标中,《导则》鼓励新建住宅设置独立多功能房间(书房、客房或儿童房),并预留相应的电器连接接口,便于灵活调整功能;新建住宅层高不宜小于3.1米,户内走道净高不宜小于2.60米。

住宅最高入户层为四层及以上,或最高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9.0米时,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且所有电梯应直达地上、地下全部楼层。

在声、光、热湿、空气及水质等环境控制方面,《导则》设定了严格的室内外噪声限值、隔声标准、日照采光及通风要求,对污染物浓度实行限值管控,强化防潮、防霉、防串味措施,保障居住健康。同时,提出适应性设计与海绵城市设计措施,对场地噪声与光污染加以控制,营造宜居的室外环境。

例如,建筑物外部噪声源传播至室内的噪声限值为:卧室夜间≤30分贝,昼间≤40分贝;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满足日照标准。

在绿色低碳方面,《导则》规定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鼓励优先选用本地化、可再循环及利废建材,减少资源消耗与环境影响。例如,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应≥30%。

预留低空无人机起降位置

在数智驱动方面,《导则》着力构建从社区到家庭的智慧化技术支撑体系。智慧社区部署信息网络、公共安防及设备监控系统等,实现人员车辆管理、能源与环境监测,并通过智慧物业平台提升管理效率。

《导则》鼓励智慧小区结合佛山制造业基础,加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发应用,探索未来居住模式。具体措施包括:设置智能快递柜、智能充电桩、智能健身设施、智慧灯杆、智能垃圾箱、空气质量监测站等公共配套设施不少于2项;配置无障碍配送通道、服务机器人停放和充电区域等基础设施;在小区或住宅公共空间预留低空经济无人机的飞行路线及起降位置,以适应未来低空经济无人机配送、应急救援等应用场景。

在美好友邻方面,《导则》特别强调,新建住宅的建筑设计应注重与佛山岭南水乡风貌的协调,鼓励在现代建筑中适度提炼和转译广府民居的传统元素,采用具有岭南特色的立面设计与空间策略,立面的色彩与材质与周边城市环境相协调,彰显地域文化及城市个性。

《导则》的出台,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获得感与幸福感,推动佛山房地产、建筑建材、智能家居、家具家电等产业从满足基本功能向追求高品质、多样化、可持续方向转型升级。

文/记者陈意威

(编辑:黄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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