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暑假期间致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

2025-06-25 14:28 来源:禅城区教育局

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暑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国家“双减”政策规定,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现将暑假期间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一)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全区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含已注销或转型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以咨询、冬令营、家庭教师、高端家政、AI自习室、研学培训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二)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全区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违规培训,不得在培训机构兼职授课。对顶风违纪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教师资格、开除公职。

二、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

(一)依法依规办学。全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须严格按许可范围开展培训,严禁超范围经营或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全区所有经审批设立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按要求在全国监管平台注册,完成信息填报并接受动态监管。

(二)主动公示资质。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师资信息(含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课程设置、收费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做到“一校一址、一址一证”。

(三)规范收费管理。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严禁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超期收费,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收款,确保资金全程监管。

(四)优化培训内容。课程设置需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严禁“超纲教学”“强化应试”。艺术类、体育类培训应注重实践体验,科技类培训需突出创新能力培养,不得借“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学科类教学。

三、守牢安全工作底线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落实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消防、卫生、应急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视频监控全覆盖。

(二)开展安全自查自纠。立即组织全面安全排查,重点检查场地安全(生均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用电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及防暑防疫措施落实情况。严禁在培训场所内设置住宿、餐饮等功能区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校外培训机构须严格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2023〕9号)要求,认真做好从业人员入职前查询工作。严禁聘用有性侵、虐待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及安全培训。

四、开展综合治理

近期,禅城区教育局已联合市监、消防、公安、住建、应急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综合查一次”。暑假期间,区教育局将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的综合治理,不断推进校外培训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超范围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利用预收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违规聘请违法犯罪人员的机构,将依法采取责令整改、退还费用、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并纳入“黑名单”予以公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全区培训机构严格遵守本告知书要求,自觉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守护学生假期安全与健康成长。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4日

(编辑:龚钰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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