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清废行动”查处一“野鸡”受纳场

2024-12-24 17:22 来源:禅城城管

  佛山新闻网讯 记者曾钟仪 通讯员刘志伟、梁静报道:“我租的空地,他们觉得方便过来倒点砖渣、碎石,怎么就成了‘野鸡’受纳场了?”近日,禅城区镇(街道)“清废行动”专项巡查组在江滨路查证一辆形迹可疑的运输车辆时,发现建国路边竟然存在一处违法受纳建筑垃圾的露天场所。经查,该场地主要用来堆放建筑材料,但当事人看还有点小空间,便于今年11月份开始接纳不同地方运过来的装修垃圾和碎石、砖渣,俨然私设成了一个小型的建筑垃圾受纳场。经初步测量,堆放区域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已受纳建筑垃圾近100平方米、堆高超一米多,现场堆放物无覆盖。“老板,你收的这堆建筑垃圾怎么处理?”“我这场地都是些小货车将垃圾运来放一放,堆得差不多了,我再叫大货车拉去南庄的综合利用场”“你有建筑垃圾的处置证吗?”“什么证?堆点东西要什么证啊,又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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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调查期间,当事人以各种理由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辩解。执法人员耐心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讲透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说清处罚的依据和裁量标准。最终,当事人认识到自己存在未经主管部门核准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情况,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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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对该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违法当事人处以人民币9250元的罚款,并要求其按规定,找有资质的综合利用企业清理违法受纳的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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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在禅城申请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可通过“禅城城管”微信公众号的【管家服务】查询或0757-82025525电话咨询相关信息。


(编辑:杜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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