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全域高考考点
及周边临时性行政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我市高考期间考点周边有关区域实施临时性行政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2026年6月7日至9日(每日6:00至20:00)。
二、管控区域:高考考点及周边500米范围内为临时禁飞区。
三、管控对象:《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伞、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民用空飘物。
四、管控措施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在以上管制区域内使用或放飞上述管控对象。
(二)在上述行政区域内确需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转播、航拍、公务等飞行活动、放飞空飘物或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并向公安机关报备后方可实施。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法行为的,请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佛山市公安局
2026年6月5日

(编辑:黄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