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梁建荣报道:商品有轻微瑕疵,就被恶意投诉、要挟高额赔偿,监管部门对这类“职业打假”行为坚决说不。4月15日,佛山市正式实施《关于依法规范处理投诉举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门打击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支持企业安心经营、高质量发展。然而,近年来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行为日益增多,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损害营商环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门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对此类行为重拳出击。佛山第一时间响应,在省内率先实施《规定》,从制度层面厘清维权与牟利边界。
这份新规创新建立“非生活消费需要”的综合判断体系,精准识别职业索赔、恶意举报等行为。针对购买数量频次异常、知假买假、恶意串通集中投诉、仅以标签瑕疵索赔、以曝光要挟索偿等十类典型情形,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终止调解的决定。
“过去由于缺乏明确的地方性指引,面对大量重复性、程式化投诉时,难以准确判断是否属于‘非生活消费需要’,容易陷入‘不受理怕担责、受理又助长滥诉’的两难境地。”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指挥与维权科副科长柯国毅表示,《规定》实施后,执法人员敢于对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投诉依法亮剑,执法更有底气,也更有效率。
袁记食品集团副总经理刘勇认为,《规定》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恶意投诉举报,让企业更专注于提高品质和优化服务,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真正需要维权的消费者。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蔺存宝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本意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或团体,本质上已不具备消费者的主体资格。
近年来,佛山依法规制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25年,全市共处置疑似恶意投诉举报4.2万件。佛山连续三年在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地级市第一。
(编辑:黎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