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2月27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八周年。什么是恐怖主义?什么是恐暴音视频?市公安局呼吁,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观看持有暴恐音视频、利用网络向他人传播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民切莫因好奇瞅一眼而触碰高压线。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恐暴音视频则是指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
利用互联网制作持有、下载存储、传播宣扬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信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均有处罚规定,轻则被行政处罚,重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恐怖音视频,市民该如何做?首先,不收听、收看暴力恐怖音视频;不利用网络、手机、电脑等存储介质下载、保存暴力恐怖音视频;不散布、不转发、不传看相关宣传品、音视频;对在网络公共空间传播的含有恐怖主义的言论、图片、音视频等,不评论、不讨论;加强亲属的教育管理,对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收听、收看、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疑似暴力恐怖音视频,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恐怖主义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是全人类的公敌,反恐防暴需要社会大众共同维护。广大市民需多加关注并主动学习关于反恐和防暴的小常识,为自己的生命安全增添一份保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规定: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规定: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编辑:杜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