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用地不容私有化!禅城城管依法拆除违法构筑物

2023-11-17 16:16 来源:佛山新闻网

佛山新闻网讯 记者罗乐莹 通讯员陈松铭 霍毅钊报道:近日,禅城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拆除一处私自占用公共用地的构筑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禅城城管接到市民反映,禅城区海口村南新二村某巷空地上有一处新增的构筑物。经过张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处空地确为公共用地,在未获得相关建设许可的情况下,该空地旁一家咖啡馆私自占用人行道旁的公共用地加建花坛,并通过在花坛上栽种绿植打造了一面“绿化墙”成为咖啡馆的户外休闲空间。

当事人私自加建的花坛

商家在公共用地加建花坛。/禅城城管供图

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但当事人仍拒绝配合整改,随即执法人员开具责令其限期整改的法律文书。在限期整改期间,经过执法人员上门再次沟通,当事人最终同意配合拆除违法构筑物。

在对违法构筑物进行拆除施工前,禅城城管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处公共用地下方埋有佛山市的重要水路管道,提前制定施工方案,与施工人员明确具体的拆除要求与注意事项,并在施工期间全程监督拆除工作,有效保障拆除进度与施工安全。目前该处违法构筑物已完成拆除。

执法人员提前布置施工现场

执法人员在场监督施工过程

拆除现场。/禅城城管供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属于违法行为。应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禅城城管提醒市民,私自占用公共用地私搭乱建不可取。上述案件中,当事人对环境进行绿化美化的初衷虽然是美好的,但未经审核许可私自建设不仅违法,还存在诸多隐患,如此次违法建设的构筑物下方便是市政供水管道,绿化植物生长可能会对水管进行破坏,对周边居民用水安全和用水权益造成影响。

(编辑:杜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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