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出炉

2024-01-17 10:05 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唐格桢报道:记者16日从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4年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已更新,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增至2723元/人·年,退休人员为2996元/人·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调整为2179元/人·年。

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参保人年度内享受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医保统筹基金可支付的最高金额。

据介绍,佛山市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是基于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得出,因此每年额度有所变化。记者查阅得知,2023年职工医保在职人员为2607元/人·年,退休人员元2868/人·年;居民医保参保人为2086元/人·年。

目前,为支持家庭医生服务工作,佛山对只选定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门诊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并与其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相关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

与报销额度紧密相关的是“医保支付比例”,这是医保基金为参保人分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比例。按照卫健部门确认的医疗机构级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等级的划分,而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不同的医保支付比例。

自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后,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一级以下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最高,为90%;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最低。

此外,佛山市普通门诊统筹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及国家、省和市规定的相关支付标准。

医保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诊疗项目目录中,需要个人先行自付的诊疗项目,按10%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执行,其他诊疗项目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医用耗材目录中,透析治疗材料单价500元及以下的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其他医用耗材按10%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执行。

(编辑:陈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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