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检察院出台16条措施保障民营经济健康

来源:广佛都市网 时间:2016-06-20

  广佛都市网讯 记者蔡蒋隽 见习记者曾蔚雯 报道 今日(6月20日)上午,佛山市检察院举行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及“佛山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同时发布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举办宣传周活动的相关情况。 

  结合佛山特点出台保护民营经济健康措施 

  据了解,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市检察院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保障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内容。 

  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李建刚介绍,《措施》主要分为促保护、重打击、强监督、抓预防、建机制五个方面的内容。“本次《措施》提出几个“慎重”,主要是针对法人代表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经营的企业,要做到慎重使用拘留逮捕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措施,第二个是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第三个是慎重发布涉企案件的新闻信息,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利益。” 

  基于佛山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试点,佛山每年在全省创新能力排名相当靠前,《措施》也提出依法惩治知识产权犯罪,完善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另外,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强调推进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也是《措施》结合了佛山本地特色的亮点。 

  “举报宣传周”启动 举报或获50万元奖励 

  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和案件管理科科长张毅华首先介绍了近年来佛山市的举报情况,近三年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举报线索939条,立案查办职务犯罪89件89人,其中贪污、贿赂职务犯罪85件85人,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另外,张毅华还介绍了关于举报奖励的详细情况:“我们会根据所举报的犯罪的性质、情节和举报线索的价值等多种因素来确定这个奖励的金额。一般来说,我们是不超过20万。经过省人民检察批准,也可以在20到50万的幅度进行奖励。如果有特别重大的贡献,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目前,佛山市检察院已建立检察机关网络、来信、来访、12309举报电话“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举报线索的受理、管理、办理、答复等举报工作制度,欢迎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另一方面也希望广大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依法依程序表达诉求,充分发挥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本周,市检察院将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6月21日上午将在市检察院接访大厅开展联合接访;22日上午,检察长将接访专项活动中的来访群众;23、24日将深入乡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向群众面对面开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