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划特点
规划特点一:“强中心”与“组团发展”
《总规》的第一个显著特点,是坚持“强中心”和“组团发展”两大空间战略,着力构建市域“1+2+5”的“强中心、多组团”网络型城镇空间结构。所谓“1+2+5”,“1”是指1个市级主中心,即361.66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区。“2”是指2个市级副中心,包括大良-容桂副中心,重点建设顺德新城,进一步提升区域综合服务功能;狮山副中心,重点建设佛山国家高新区核心区,助推佛山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5”是指5个区级中心,包括西南组团、高明组团、大沥组团、西樵组团、北滘-陈村组团。“1+2+5”的佛山城镇空间格局是在2004版《总规》所确定的“2+5”组团的基础上,根据佛山实际重新梳理组团结构,以解决“摊小饼”问题为导向,明确继续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培育市域新增长中心、组团发展的思路,是实事求是的战略判断。佛山市市委书记鲁毅在介绍城镇化发展的“佛山经验”时,首要指出特色鲜明、分工有序、错位发展、优势突出的“1+2+5”的城市布局是佛山城镇化经验的关键之一。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强中心”战略,就是要以中心城区为对象打造佛山现代化国际化大城市的“强中心”,能有效促进资源利用集约高效,强化中心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组团发展”按照城市体系结构划定增长边界,推进城市紧凑布局、各组团协调错位发展,组团之间以绿色为主的公共开敞空间,并以高效、快捷的交通系统相联系,既保证了佛山特有的城镇等级结构和多样化的地貌,也是有效地避免一系列“城市病”问题的有力措施。
中心城区规划结构图
强心提质,做强做优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引导建设“十字轴”+“三新一老”的中心城区发展格局:围绕由东平河、佛山水道及两岸构成的环城生态景观带,以及南北向的城市综合发展主轴线、东西向的季华路-魁奇路商务商业发展轴线所构成的城市框架,重点完善建设“三新一老” 城市中心(佛山新城中心、千灯湖金融服务中心、禅西新城中心及祖庙商业文化中心),加快佛山西站交通枢纽、三山低碳新城等“多节点”布局建设。
规划特点二:“区域协调”与“市域统筹”
《总规》的第二个显著特点,是坚持“区域协调”和“市域统筹”。佛山东倚广州,西接肇庆,南连中山、江门,北通清远,区位条件优越,区域协调发展至关重要。其中,以广佛同城化最为关键。本次《总规》专章论述广佛同城化,提出以广佛同城化携领珠三角打造世界级城市群。规划提出构筑“一核、一环、一带、四轴、多极”、由广佛核心区、重点城镇与园区等多个节点构成的广佛城镇空间结构,重点协同打造由佛山中心城区和广州都会区共同构成的广佛同城发展核心;深入推进交通设施同城化对接,加快佛山2号线-广州2、7和22号线,广州7号线-佛山3和11号线等9条广佛城市轨道衔接建设,实现广佛“一小时都市圈”;规划花都空港地区、金沙洲地区、芳村桂城地区、广州南站周边地区、五沙地区等同城化先行发展重点协调区,发挥同城示范效应。佛山与广州地缘相连、历史相承、文化同源,两市中心区车程在一小时以内,广佛同城既是落实国家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提出的战略任务,是对未来珠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先行先试,也是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必然之举。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佛山2049远景发展战略规划》,更提出将广佛都市圈打造成为我国参与全球竞争的核心区,建设广佛世界城市,共同引领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发展的宏伟战略愿景。
针对市内跨行政区协调不足、镇街发展“背靠背”等问题,《总规》增设“市域协调发展”章节,明确五区之间、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协调发展的重点内容。各区之间协调以南海—三水为例,《总规》提出加强南海区狮山镇与三水区乐平镇汽配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协作,加强南海区丹灶镇与三水区白坭镇现代物流与先进制造协同发展,完善轨道网与高快速路网衔接。分区内部协调,如顺德北部片区,《总规》提出“都心引领、两翼齐飞”的镇街整体协调格局,在整体协调格局基础上明确各个镇街的职能和分工,并以轨道交通网络、绿地水系网络等串联各个镇街和重点园区。《总规》十分重视市域各区以及分区内各镇街协调发展,也正体现出佛山市现阶段全面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和措施要求,通过市级统筹与区镇联动相结合,在强化市级统筹的框架内更加注重激发基层活力,调动区、镇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市域统筹协调规划图
规划特点三:“底线管控”与“存量优化”
《总规》的第三个显著特点,是结合佛山市增量用地极为有限、以存量再开发为主要建设方式的趋势特点,探索实践“存量型规划”,以破解新增用地不足的难题。明确“底线管控”的规划思路,利用遥感与GIS(地理信息)技术实现土地资源综合评价,建立基于存量用地再开发的空间管制体系:在市域层面,主要通过划定禁建和限建区域,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基本农田等管制要素,尤其加强对西樵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明确生态底线;在中心城区层面,通过综合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同时,《总规》探索“存量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包括以城市更新为抓手,落实广东省最新“三旧”政策,按照旧城区、旧工业区和城中村三类地区实施分类更新,进一步挖潜土地、提高存量用地的使用效率;结合TOD地区、新区中心、老城中心等重点地区推进规划建设地下空间,完善地下分层、分地段逐步开发,优化存量用地的立体化建设。
市域空间管制要素规划图
规划特点四:“文脉传承”与“风貌保护”
《总规》的第四个显著特点,是注重传承城市文脉,体现岭南水乡风貌特色。巴黎、伦敦、罗马等欧洲名城在城镇化过程中非常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更新,保留了良好的历史人文风貌,提升了整个城市的文化品位。佛山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做好历史街区保护与旧城有机更新,是实现城市升级向城市升值转变的必然要求。《总规》提出,重点保护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4个中国传统村落;重点保护已划定的20个历史文化街区,11个历史地段;重点保护已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3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68处、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33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74处。重点保护已公布的1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8项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69项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年来,佛山在历史街区保护方面对祖庙、东华里、南风古灶、梁园、仁寿寺等历史街区进行连片保护,并用共生理念对外围进行有机更新,重视岭南文化魅力;在以岭南天地项目在对老城区进行商业开发的同时,较好地恢复了当地的历史风貌和肌理,成为佛山的新地标;在古村落特色塑造方面,开展美丽乡镇、古村活化、名村示范村建设,突出岭南特色,延续历史文脉。《总规》充分借鉴了上述有益经验,提出由“历史城区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六大层次组成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实现对佛山市特色风貌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全面保护与有效管控。对最能体现佛山特色的岭南水乡风貌,《总规》提出市域重点建设“三廊(西江、北江、顺德水道)、一区(佛山新城示范水系区)、两环(中心城区两条环城水道)、多带(多条城市内河滨水景观带)”的市域水系生态网络骨架,中心城区打造由东平河、佛山水道及两岸构成的环城生态景观带,成为重塑岭南水乡城市形象、提升空间环境品质的重要载体。此外,《总规》突出城市中轴线的规划建设,提出中轴线功能布局及景观规划指引,打造传统与现代交融的城市名片。

市域特色风貌规划图
规划特点五:“城市修补”与“生态修复”
《总规》的第五个显著特点,是规划内容与措施体现了当前“城市双修”(“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的思路和内涵。《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是指用再生态的理念,修复城市中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用更新织补的理念,拆除违章建筑,修复城市设施、空间环境、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特色和活力。《总规》提出,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控制入河排污总量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建设节水型城市;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切实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新增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总规》提出持续开展内河涌综合整治,通过截污清淤、河道美化等手段改善水质,建设宜人的滨水空间,重点实施市内河涌及广佛交界河涌的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城市绿道网,完善绿地建设,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人均绿地面积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星级考核标准,规划佛山新城公园、千灯湖公园等一批高品质城市公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此外,规划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建设海绵城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落实《总规》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上述规划措施均促进落实了“生态修复”的理念和要求。
市域绿地水系规划图
在城市修补方面,《总规》鼓励旧工业区更新升级,利用旧厂房等空间进行环境重塑和功能置换,升级成为现代服务业园区,极大地提升了地区的特色与活力。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规划特点六:“设施一体”与“智慧高效”
《总规》的第六个显著特点,是提出了综合设施一体化的规划建设思路。如提出构建“畅达、绿色、公平”的健康交通体系为愿景,建成现代化、一体化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构筑广佛一体的国家级综合运输枢纽,打造珠三角核心地区辐射粤西沿海、西江流域的交通枢纽城市,提升城市的区域辐射力和竞争力。《总规》十分重视以轨道为主的公共交通网络建设,提出进一步完善“国家铁路+城际轨道+城市轨道+新型交通”的复合型轨道运输体系:依托国家铁路网,打造辐射华南、西南乃至全国的区域交通枢纽;以广佛同城为契机,依托城际轨道网与珠三角城市实现便捷连通,促进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依托城市轨道网,实现市域组团、重点城镇之间的快速便捷联系。同时,加快轨道站点TOD开发,围绕轨道站点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集聚区,促进城市交通、产业与空间的一体化发展。
《总规》推动落实佛山市“智慧城市”战略,完善智慧高效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建设无缝对接、换乘便利的智能化公交网络;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设施,重视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市安全保障与运作效率。此外,《总规》还提出推进佛山新城、乐从国家级智慧城镇等试点建设。佛山新城如今在低碳生态、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公交、信息化等方面建设已取得突破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