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启动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清理工作

来源:佛山日报 时间:2022-06-01

  昨日,据佛山市医疗保障局消息,近期佛山市正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清理工作,参保人仅可保留一个参保关系。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省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相关政策,不允许重复参保。市、各区社保局将通过短信和电话等方式通知重复参保的参保人。参保人应在被告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

  根据规定,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现就业地参保关系;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由参保人自愿选择一个参保关系;学生重复参保的,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参保的参保关系;参保人在两地同时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经由参保人本人确认同意后,只保留一地参保关系;参保人在一地以一般居民参保、一地以政府资助人员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征得参保人同意后,确定需要保留的参保关系,由本人作出书面承诺交医疗保障部门留存备案。

  目前,“粤医保”小程序参保情况查询和居民医保停保功能已开通,参保群众可在线上查询参保情况和申请线上停保;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参保原则,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粤税通”小程序,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停保(适用于本省户籍地申请参保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已缴纳医保费用,进入待遇享受期后暂停重复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