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副市长出庭应诉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

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21-08-0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其中发得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诉佛山市人民政府、禅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被撷选为典型案例。佛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这是广东省唯一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典型案例。

  本案中,佛山市副市长赵海、禅城区副区长李溟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积极进行答辩、辩论、陈述最后意见,并表达愿意通过和解实质性化解征收补偿纠纷的意愿。庭审后,经过积极协调沟通而最终和解结案,原告向广东高院申请撤诉。本案庭审被列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组织的“2019年广东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示范观摩庭,200多名省直机关领导干部现场旁听了庭审,广东高院、省普法网对庭审进行了全程直播,庭审直播视频已作为广东省普法办公室组织开展的“2019年度学法考试”的必修课程。最高法院高度肯定了本案在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增强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和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中的积极意义,认为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合理地运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由人民法院积极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参加协调工作,共同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充分展现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优势。

  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作出明确和优化

  近年来,佛山市不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化常态化,相继制定了《佛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佛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适用问题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规定。为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实际情况,今年7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佛山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试行)》,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人员、责任、出庭范围作出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市司法局作为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部门,与两级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全市行政机关诉讼情况,及时掌握行政机关在执法和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诉后整改监管,促进执法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行政机关应诉责任的落实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范围予以考核。今年上半年全市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7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