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拟设置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21-05-09

  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是广大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佛山市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至5月12日。

  《实施方案》提出,城市各等级道路原则上应设置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支路视道路条件和交通需求情况确定是否设置独立路权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当道路条件受限时,可采用机非混行方式。

  其中,道路断面应按照“人行道-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机动车道”的顺序进行设置,且尽可能实现物理隔离,条件有限时,人行道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可采用高差隔离、彩色铺装或划线隔离方式。

  《实施方案》提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提升工程分为新建类工程和提升类工程。新建类工程,是针对未设置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的现状道路,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灵活采取“减少车行道数量或压缩宽度、腾挪绿化空间或协调停车空间、建筑退线空间一体化设计”等措施,新建有独立路权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的工程,建议物理隔离。

  提升类工程,是针对已有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存在宽度不足(宽度不足1.5米)、铺装不良、隔离设施缺乏或者违规占道等现状问题,采取措施提升骑行体验的工程。

  在专用道宽度上,《实施方案》指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5米。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单向行驶不应小于1.5米,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的可设置不小于2.5米; 双向行驶不宜小于3.5米,条件受限时,不应小于2.5米。

  在隔离方式上,《实施方案》指出,城市主、次干路和快速路辅路的机非物理隔离设施包括绿化带、设施带和隔离栏,条件允许时应采用绿化带或设施带。城市支路机非物理隔离设施可采用非连续式物理隔离。

  在通行上,城市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宜双侧设置,宜为单向交通组织。条件受限时,可单侧布置,但最小宽度应满足双向行驶要求。

  对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实施方案》 建议路侧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区采用电子围栏等辅助管理技术。轨道车站、交通枢纽、名胜古迹和公园、广场等周边应设置路外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米,以方便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驻车换乘或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