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旅游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分别于2018年10月、12月和2019年1月出台的《佛山市发展全域旅游促进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佛山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相关政策,并就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
市旅游局副局长郭明远介绍,《佛山市发展全域旅游促进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市旅游产业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全年接待游客超过6000万人次等目标,加快城旅融合、文旅融合、农旅融合、商旅融合和创新融合,同时提出加强资金支持、加强旅游用地支持、支持利用林场资源发展旅游、支持扩大旅游消费、深化旅游“放管服”改革、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大数据支持等。
《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明确了对旅游企业、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专线或旅游辅助公交、旅游厕所扩建或建设、发展旅游新业态、促进旅游消费、旅游品牌宣传推广、发展特色民宿等方面的鼓励和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相关旅游企业发挥主动性和联动性,打造高品质、具有本土特色和创新活力的旅游城市。
《佛山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则明确了民宿定义、规模、适用范围、管理原则、部门职责、民宿规划与促进等内容。办法将破除佛山市民宿业发展存在的缺少统筹规划、管理依据不足、事中事后监管困难等问题,规范民宿经营,提升民宿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
郭明远表示,民宿作为一种新业态,一种有文化的非标住宿,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佛山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旅游基础设施,其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更是佛山发展民宿的宝贵资源,发展民宿可为佛山全域旅游发展注入新动力,启发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