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21日下午,佛山市召开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佛山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7月1日零点起,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将全部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实施新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价格调整涉及7大类3206项基本医疗服务,其中升价项目2056项,降价项目1150项。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增加收入相当于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减少收入的80%左右。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
记者从会上获悉,7月1日零点起,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将全部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实施新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
据介绍,这次改革除了对全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加成政策外,还同步实行医用耗材的零加成政策,即医院按药品和耗材的进货价销售给患者,不再实施以往的加成政策。此举预计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将减少收入近8亿元。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要求,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收入,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10%由财政补偿、10%由医院自行消化。在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进行结构调整,总体上不增加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价格调整涉及7大类3206项基本医疗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本次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可以概括为 “两取消、两并入、升降结合,总体不增”。“两取消”是指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和医用耗材加成;“两并入”是指将挂号费并入门急诊诊查费,将空调降温费和取暖费并入床位费,一并收取;“升降结合”是指涉及诊疗、床位、护理、手术、中医、检查治疗和检验七大类,共计3206项服务项目,占全部医疗服务项目64.55%。其中升价项目2056项,降价项目1150项。“总体不增”是指本次改革是属于医药费用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增加收入相当于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减少收入的80%左右。
其中,在提价项目方面,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会诊项目价格,调价项目共9项。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由3块调整到12块,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改革后的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为13元,患者自付4元;提高价格明显偏低的综合医疗服务类项目价格,其中,治疗费11项,床位16项,护理19项,将空调费和取暖费并入床位费;提高体现医疗技术、医疗风险的手术项目价格,调价项目共1849项,按现行收费标准上调30%;提高传统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鼓励医院发展传统中医技术,调价项目共152项,按现行收费标准上调11%。
降价项目方面,降低部分检查治疗项目价格66项,其中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17项,B超检查治疗项目49项,价格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10%;降低部分检验项目价格,调价项目共1084项,价格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10%。
与珠三角其他城市相比调整幅度适中
佛山市卫计局局长王政表示,佛山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主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珠三角其他城市相比,调整幅度适中。以普通门诊诊查费为例,佛山市的调价水平低于深圳市和珠海市,与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负担能力相适应。
从门诊诊查费医保报销来看,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参保人普通门诊诊查费增加部分按照三级医院9元/诊次、二级医院7元/诊次予以医保报销,其他门诊诊查费参照普通门诊诊查费增加部分进行报销。其他医疗服务项目按照现行规定及比例纳入医保报销。参保患者在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就诊,门诊诊查费(含已并入的挂号费)在改革前后自付费用将没有变化,即加上挂号费后仍为4元/人次。
“从调整的项目范围来看,覆盖面广,幅度适中,尽量降低对不同情况患者的影响。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总体来说减轻了病人负担,但调整诊疗费、床位费、护理费、手术等项目可能会导致部分以治疗、护理或手术为主的个案有不同情况。”王政分析。
王政介绍,佛山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综合考虑基本医疗服务成本变化、医院医药收入结构、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群众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动态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让医疗服务价格更趋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