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欧阳志强
2月11日,佛山市政府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发布会。会上,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国斌透露,佛山安排地方财政资金2亿元用于分担企业开工复工成本,主要用于企业员工因疫情未上班的工资,并在“省20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补助企业范围。此外,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发布会现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部分行业企业正面临较大的生产压力,例如餐饮、酒店、商业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受到的冲击比较大。同时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为劳动关系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刘国斌介绍,人社部门高度重视疫情对劳动用工领域带来的新挑战。佛山是异地务工人员流动的大市,防控前期,人社部门的工作主要是“预防”,对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和靠前服务,督促企业做好疫情发生地区员工劝留的工作,把控“输入性”风险。防控中期,主要落实“排查”工作,要求企业主动对接员工,对已返回务工人员落实信息登记,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再引导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在此期间,2月10日前已复工的“五类企业”中,没有出现生产经营场所集聚性疫情爆发的情况。
当前,防控进入关键期,2月11日起,佛山全市有条件的企业陆续复工,为疫情控制带来更大的压力。对此,为与企业共克时艰,人社部门将重点做好“佛十条”的落地见效,采取多种措施为企业稳岗减负,提振信心,努力稳定全市就业形势。
刘国斌表示,重点做好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复工补助,合理分担企业开复工成本。佛山已率先安排地方财政资金2亿元,并在“省20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补助企业范围。“这条政策出台后,社会上下都十分关注,我们也收到了大量12345的询问工单,目前,人社部门正加快做好资金测算并制定实施细则,在细则出台后,全市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向所属区一级人社部门申请补助,所以恳请大家耐心等待。”
此外,在延缴社会保险费方面,主要是针对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此举主要是为各类型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全力解决眼前疫情防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