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从严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佛山已查处77宗涉疫情案件

来源:网易新闻 时间:2020-02-12

    2月10日,佛山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佛山依法防疫的相关工作。疫情发生以来,佛山政法机关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推动佛山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社会稳定组副组长、社区防控组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黄少文介绍,在疫情防控期间,佛山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截至2月9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455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95696家次,立案调查137起,共查处利用疫情哄抬价格、强制搭售等违法案件77宗。

    佛山公安:严防严打涉疫情违法犯罪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恩球在会上通报,1月23日至2月8日,佛山110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3032宗,同比下降27 %,其中接报涉疫情警情223宗;全市查处涉疫情违法犯罪人27人,其中刑事拘留23人,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

    佛山市公安局在近日也发出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紧盯涉疫情诈骗、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贩卖野生动物、哄抬物价、网络造谣、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不给不法分子任何趁火打劫的机会。梁恩球表示:“针对涉及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规定严格要求,严肃处理,认真执行,不容马虎,通过从严打击有力震慑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疫情有效防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市检察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涉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办理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生透露,疫情发生以来,市检察机关及时建立检察环节办理破坏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上下联动办案”的快速反应机制,市区两级检察院均组建了检察官专案组,对涉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截至2月9日12时,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批准逮捕相关犯罪案件10件17人,具体包括:

    1.提前介入欧某某等7人在南海区制作假冒3M口罩,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提前介入唐某某多次在医院就诊期间,刻意隐瞒常居武汉事实和发热症状,未做防护隔离措施,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3.提前介入黄某某、王某等6人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以销售口罩为名骗取钱财,涉嫌诈骗案6件。

    4.提前介入冯某某、孔某某2人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5.批准逮捕在顺德区乘坐公交车未按规定佩戴口罩,不听劝阻,殴打司机、警务人员,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市法院:开通对涉疫情防控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文东在会上介绍,为做好依法防疫工作,全市法院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迅速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市法院抽调精干审判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疫情防治用品、假借疫情防控名义诈骗、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故意瞒报缓报谎报疫情等刑事案件,疫情影响合同履行、劳动报酬等民事案件以及涉疫情防控的行政处罚、行政管控、行政征调等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研判,强化审判指引,指导各区法院做好相关案件的审理工作。

    同时,市法院还开通对涉疫情防控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强化对全市法院涉疫情防控案件的审判监督管理。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更好地形成打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