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禅城法院:以司法之力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来源:南方日报 时间:2024-04-26

  过去一年,佛山在创新领域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首次突破1万家、同比增长18.4%,发明专利授权量首次突破1万件、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31.45%……

  一系列数据的出炉,意味着创新已经成为佛山发展的底色。

  创新发展结硕果,离不开坚强有力的司法保护。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下称“禅城法院”)坚持能动履职,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以创新保护创新,有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大胆适用惩罚性赔偿

  让“高质量”受到“严保护”

  “现在开庭!”2023年4月,在禅城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正在开庭,敲响了佛山禅城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第一槌”。

  被告李某于2022年通过电商平台故意销售假冒“万家乐”商标的热水器,在收到万家乐公司法律函和投诉后,仍然继续侵权,前后非法获利达10余万元。

  2022年10月,万家乐公司向李某发出法律函后,李某并未停止侵权,万家乐公司遂将李某诉至禅城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收到原告法律函和投诉后,均未停止侵权,属于故意侵权。同时,假冒燃气热水器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将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已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对于恶意(故意)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适用惩罚性赔偿。

  最终,李某被判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共计向万家乐公司赔偿34万元。判后,李某表示服判不上诉,且已自动履行完毕。

  截至2024年3月,该院共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5件,惩罚性赔偿总金额近700万元;判赔超过100万元的案件20件,同比上升100%。判赔力度之大,释放出保护创新的强烈信号。

  “法院对恶意侵权案件严格司法,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为我们企业扎根佛山做强实体经济带来了更大信心!”判决生效后,万家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法院表示感谢。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还需依托机制改革。据悉,自2023年1月始,佛山市知识产权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均由禅城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此举通过合理调配审判力量、统一裁判标准,将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交叉和冲突问题。

  “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有利于实现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是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之举。”禅城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向不正当竞争“亮剑”

  为市场秩序保驾护航

  擅自使用他人商标、恶意诋毁竞争对手、虚假宣传……活跃的市场经济常常也伴随着不和谐因素,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也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以经营地道本土湘菜为特色的餐厅,“彭厨”曾被评为湖南省著名商标及人气最旺餐厅,其注册商标也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彭某、归农公司分别是“彭厨”系列商标的注册人、被许可使用人。

  某美食馆由易某与赵某共同经营,曾与彭厨公司签订合同,获得彭厨无形资产(品牌商标、图形等)的非独占、排他的使用权,经营期限截至2021年8月22日。

  2023年3月,彭厨公司发现该美食馆仍然在其店铺墙壁、电商头像等处使用“彭厨”标识,遂将其诉至禅城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该美食馆的行为已侵犯了彭某、归农公司的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在确定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情节、时长等因素,最终判决该美食馆、赵某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36万元。

  当产品竞争的主阵地从“线下”延续到“线上”,新型涉网知识产权纠纷也随之产生。

  在一起因直播中对他人的产品等作不真实、不全面的信息披露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案件中,禅城法院通过审理,明确直播中片面比对系采取不正当方式扭曲信息,且该种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依法惩处直播行业领域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为直播行业“立规矩”。

  近年来,禅城法院陆续审理了涉美的、TCL、东鹏等多家知名企业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23年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超百余件。面对各种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频发,多元化、类型化司法需求迫切的实际情况,禅城法院不断探索“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路径,为市场秩序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保驾护航。

  能动履职促治理

  高效实现定纷止争

  2022年底,佛山某家电公司发现,多位网络测评博主发布测评视频,向观众展示了该公司以及另外两家“同行”的三款同类型净水器产品。然而无论进行何种测试,某净水器公司均能“胜出”。

  原来,为宣传推广,该净水器公司与某传媒公司签订推广合同,拍摄多款净水器产品的评测比对视频并转发到各网络平台,其中就涉及由某家电公司生产的净水器产品。

  该家电公司认为,视频中的评测比对方法不具有科学性与严谨性,并具有“拉踩”行为,该净水器公司已构成商业诋毁。

  沟通无果后,家电公司将数位博主及净水器公司诉至禅城法院,形成三起诉讼。而净水器公司在得知被告后,也在外地对家电公司提起了三起不正当竞争诉讼。如此一来,六起诉讼接踵而至。

  为避免陷入诉讼“泥沼”,通过调解实现定纷止争,成为一揽子化解纠纷的最佳方案。

  承办法官当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双方想法。“案件侵权事实已经明晰,如果坚持诉讼,从以往判例来看要负担较高的赔偿金额,而且判决上网也不利于双方的商誉。”承办法官就案件责任分配、社会影响等因素向各方当事人进行充分释明。

  多番协调下,三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传媒公司向家电公司支付30万元,并下架被诉侵权视频,家电公司与净水器公司则分别撤回起诉。

  结案并不是终点,防止类案再度发生,才是维护市场秩序的良方。

  深入研究当前“第三方测评”市场存在的乱象后,禅城法院向顺德区商标协会和涉案家电公司分别发送了《关于防范“第三方测评”法律风险的司法建议书》,就梳理建立企业案例库、强化内容审核把关等提出具体建议,得到了双方积极反馈。

  “非常及时!这为我们今后推进品牌创建及保护提出了很好的建议。”顺德区商标协会会长谭先彬表示。

  以一案和解达成多案撤诉,该案正是禅城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的缩影。

  近年来,禅城法院知产法庭联合多部门,创新打造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调审一体化处理中心,建立一门式和解、一体化处理、一张网融合“三个一”大调解机制,使知产纠纷化解成本更低、效率更高。2023年,该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475件,同比下降17.02%,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被国家版权局评为中国版权金奖。

  作为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积极运用知识产权成果促案件执行,也是司法智慧与时俱进的生动体现。

  近日,在执行一起标的近6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禅城法院通过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注册商标,使得被执行人的股东为保住商标而主动到庭寻求和解,最终高效促成案件执行完毕。

  “这一案件的顺利履行,充分体现了知识产权不可小觑的市场价值。”该案执行法官如是说。通过执行变现注册商标,能有效激活其市场价值,有助于推进案件执行,是该院灵活顺应知识产权保护新需求的有益尝试。

  “面对新技术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司法实践必须要更新理念,强化系统思维。”禅城法院副院长怀晓红表示:“我们把能动履职贯穿到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