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检察院举行“举报宣传周”活动

来源:佛山市检察院 时间:2016-06-20

  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二〇一六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佛山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于2016年6月20日至24日开展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活动。 

  一、宣传活动的主题 

  这次活动的主题是:“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加强举报人保护和奖励,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近三年(13年6月-16年5月)来,佛山检察机关受理举报线索1678条,立案查办职务犯罪509件561人,同比件数上升39.07%,人数上升28.67%。其中贪污贿赂犯罪455件49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4件62人。 

  近三年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举报线索939条,立案查办职务犯罪89件89人,其中贪污、贿赂职务犯罪85件85人,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二、佛山市检察院宣传活动的具体安排 

  1.6月20日(星期一)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或网络等媒体和信息化手段进行宣传,对举报宣传周的宣传主题及活动安排进行公告。 

  2.6月21日(星期二)上午在我院接访大厅开展联合接访,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8号 

  3.6月22日(星期三)上午,我院检察长接访专项活动中来访群众,地址同上。 

  4. 6月23、24日(星期四、星期五)深入乡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向群众面对面开展宣传。依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分批组织机关干部、企业职工、乡镇基层组织人员等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通过观看专题片、案例演示等形式深入宣传。 

  三、举报的途径和方法 

  1. 我院已建立检察机关网络、来信、来访、12309举报电话“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举报线索的受理、管理、办理、答复等举报工作制度,欢迎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另一方面也希望广大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依法依程序表达诉求,充分发挥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自身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我院健全了内部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欢迎以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围绕检察机关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和依法反腐、用法防腐的工作重点;我们欢迎广大群众还就以下重点领域的举报:1、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3、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4、基层腐败犯罪、群众身边的“蝇贪”;5、市县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 

  此外,还有一组案件信息发布: 

  佛山市院自从2012年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来,已对7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6万2千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2016年1-5月,全市受理呈请批捕案件3848件6199人,同比件数上升0.31%,人数上升4.48%,批捕案件3278件5136人,件数下降3.19%,人数下降0.19%。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688件7799人,同比件数上升7.77%,人数上升2.66%。起诉案件4361件5495人,同比件数上升7.95%,人数下降1.36%。安排律师阅卷1868人次,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4409人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95条,法律文书公开4006份;答复代理律师及当事人亲属电话查询30210人次。在省院《2016年1-3月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中,佛山地区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数为11906条,位居全省第四位;通过互联网受理当事人及律师申请办理案件查询、辩护与代理等业务427人;办结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申请数为437件次,均位居全省第三。

  相关链接:市检察院“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