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08月04日 07:59 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通讯员佛任宣 记者黄碧云报道:8月3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和建议。
  佛山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已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值得肯定。然而,当前我市还存在城市文明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情况,比如公共场所吸烟、乱扔垃圾、不文明驾驶、违法占道停车、乱停放共享自行车等等,与新时代精神文明、法治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通过加强文明行为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要求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体系,以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日前,《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已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前期调研座谈收集到的修改意见,形成了草案修改稿。该稿全文已在佛山人大官网公布。
  市民如有修改意见或者建议请于9月3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交至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意见提交方式如下
  一、信函寄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六号楼603室,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528000。
  二、电子邮箱:fsrdfzgw@fsrd.gov.cn。
  三、传真:83335092。
  (提交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作进一步沟通联系)

(责任编辑:刘陈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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