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网评 | “5选1”自选处罚,让“小学体验”赋能“安全教育”

发布时间:2021-08-02 15:53 来源:佛山新闻网

  

  媒体报道,近日佛山禅城公安联合南庄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涉未佩戴头盔、逆行、违规载人、闯红灯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允许违法者“5选1”自选处罚方式,接受处罚的2892人中,有1864人选择了“罚抄”交通安全规章,只有40人选择了交罚款。

  据了解,这5种处罚方式分别为:接受罚款;抄写交通安全规章;做志愿者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并签订交通安全约定书;观看20分钟的交通安全警示视频;将自己交通违法行为发上微博或微信朋友群,求好友点赞。对此,或许有人会说,“罚抄”处罚未免太简单,自选处罚可能错放违规现象。其实,并非如此。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小时候,学习知识,往往从抄写笔记开始。通过营造近似课堂环境的学习体验,引导交通违规人员代入思考、自省自爱,可以促使他们牢记安全守则,自觉远离违法行为,其中的教育实效不会太差。处罚的目的并不在于“为罚而罚”,而在于“惩前毖后”。

  之所以“5选1”而非“2选1”或“1选1”,原因可能为尊重违规人员的自主选择权,让他们真正地发自内心地接受教育,避免滋生抗拒心态。事实上,自觉接受教育,教育效果才能入脑入心。同时,让违规人员根据自身收入、社交、教育水平、时间安排等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处罚方式,正是“人性化执法”的应有之义。

  可以相信,绝大多数接受自选处罚的人,都能自学习的过程中感受到法纪的刚性。不会因为或轻或重的处罚方式,轻视交通法规。毕竟成年人的尊严,不允许自己再度回到“小学课堂”。超六成人员集中接受“罚抄”方式,侧面也体现出大多数人对“5选1”的接纳。只要人人知法懂法、遵纪守法,交通安全便可以得到有效保证。

  治理交通违法乱象,佛山交警是认真的。且这股子“认真劲”,不仅体现在“严”,还体现在“宽”。站在处罚人员的角度,合理设计处罚模式,达到“宽严相济”,如此思维值得点赞。

 

  (作者:严奇)

  

(责任编辑:何燕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