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剧场 | 再也不怕宝宝偷用自己化妆品,但是也要注意这些……

来源:佛山消委会 时间:2022-06-07 16:26
  还记得“妈见打”系列吗?熊孩子偷偷拿着化妆品,不管三七二十一,学着妈妈的样子,就往脸上抹,结果最后化成了“鬼”。

  现在的家长,在自己打扮的同时,也会给自家孩子收拾得“美美哒”,8090后妈妈们也开始主动给娃购买“儿童美妆产品”。

  精美的包装、粉嫩的色彩、齐全的品类,儿童美妆产品在孩子们中间悄然走红,某红书、某音等网络社交平台“跟着萌娃学化妆”“最小美妆博主”等噱头层出不穷。

  面对五颜六色的“儿童美妆产品”,小朋友纷纷表示:“想买,但是我妈不给我买啊!”“想要,因为很漂亮!”。

  5月1日起,《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关于儿童化妆品标签的相关规定,家长们在选购宝宝化妆品时切记以下提示,避免在消费中踩坑。

 

  “可食用”儿童化妆品不存在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电商平台出现大量“食品级原材料”“幼儿可食用”“植物配方”的广告语,暗示家长,把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儿童即使吃了都没风险。
   但化妆品的安全性与它是否“可食用”没关系,即使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来生产化妆品,也并不代表生产出来的化妆品是安全的。
   3岁以下“彩妆”不可用
   3岁以下的婴幼儿,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容易受到损害。“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彩妆玩具”中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包括着色剂、铅超标等问题,容易造成过量铅被吸收后可损害身体多个系统。

 

  选购认准“小金盾”

   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2022年5月1日起,儿童化妆品将全部标注“小金盾”标志。

   

   要注意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这个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并不代表该产品已经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者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责任编辑:万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