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赔万”会赔吗?佛山消委会话你知!

来源:佛山消委会 时间:2022-04-15 16:01

  快递拆封了还能无理由退货吗?商家送的赠品有问题消费者能要求退换吗?商家自称“假一赔万”真的会赔“万”吗?这些问题现在都有解啦!

  针对网络消费乱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并于3月15日施行。《规定》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共20条。

  4月13日,佛山市消委会副秘书长谢茹娟、市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区家劲、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律师李欣蕾上线佛山电台《消委会在线》,针对消费者关心的网购纠纷问题向市民支招。

   

  PART.01

  快递入柜入站,就算签收了吗?

  不算!

  现在很多快递都是直接入柜、入驿站。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看到运输状态是显示已签收的。但如果回家后才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该如何解决呢?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律师李欣蕾介绍,未经消费者确认,将快递直接入柜、入驿站,不代表消费者已收货、商品质量合格。《规定》第一条明确,如果商家事先预设“签收则默认完好无损”规则,该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如消费者收到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仍然有权向商家主张赔偿。

   

  此外,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快递员应当将包裹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投递包裹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若快递公司违反上述规定,消费者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也可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损失赔偿。

  PART.02

  商品拆封就不能退了吗?

  只要完好,可以退!

  日前,市民马先生在浏览某购物平台时,购买了一套浴室柜组合,商家在销售页面承诺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品到货后,马先生在拆箱查验后,不喜欢该商品,且该商品完好无损,他找到商家客服要求退货退款。但客服以该商品已经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了小马的要求。

   

  “是否能退货退款,是否影响二次销售是消费者与商家争议的焦点之一。”市消委会副秘书长谢茹娟介绍,根据《规定》第三条,消费者因检查商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商家不可以以商品已经拆封为由拒绝承担七天无理由退货责任。

  PART.03

  赠品、奖品有质量问题能索赔吗?

  可以!

  去年“6·18”期间,市民孙先生看到某商家开展净水器促销活动,并宣传买净水器即送一台电动自行车,于是立即下单购买。孙先生准备为赠送的电动车上牌时,发现电池无法正常充电,孙先生马上联系该商家的售后反映情况,售后却答复称赠品不保修,需要自己支付费用更换电池,承担损失。

   

  谢茹娟表示,根据《规定》第八条,电商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赠品或者换购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商不能以奖品、赠品是免费的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上述案例经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向商家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后,最终消费争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家负责维修。

  PART.04

  商家承诺“假一赔十”,会赔吗?

  要赔!

  网购消费过程中,不少商家会以“假一赔十”,甚至是“假一赔百”“假一赔万”为噱头,吸引消费者购买。李欣蕾表示,过去在赔偿问题上,商家虽然在销售时提出十倍赔偿,但是在法院审理的时候酌情降低这个标准,“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今后只要商家承诺的,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规定》第十条,商家自愿作出赔偿标准高于相关法定赔偿标准的承诺,意思表示真实,应认定为有效。但是违约金在实际适用中仍受《民法典》违约金调节规定的限制。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违约金进行衡量。

  PART.05

  商家直播翻车,平台负责吗?

  负连带责任!

  区家劲介绍,新规定的出台对于平台和平台商家的责任和义务更加明确了。

  “对于平台来讲,监督管理与自营业务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直播平台,如果出现纠纷,消费者找不到商家投诉,那么平台提供不了商家信息,消费者可以向平台追责。平台对于商家侵犯消费者的行为要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不然要面临连带责任。”区家劲介绍,《规定》第十四条,当产品出现问题时,平台须尽到有效协助责任,否则消费者有权对平台追偿。平台追偿后可向直播间运营者追偿。

   

  区家劲还表示,规定的出台,让商家在宣传推广方面上更加谨慎。“这个审规使平台和商家更加注重合规经营,因为追究责任非常的明确,审规的出台使网络交易更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万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