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拒绝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勿做犯罪团伙“帮凶”

2024-03-14 14:11 来源:民生银行佛山分行

案例回顾:

近日中午,一位先生前往民生银行佛山里水支行要求紧急办理一张银行卡,在大堂经理引导其在自助区办理办卡,并要求出示本人身份证以及阅读相关风险提示语。工作人员在询问客户办卡用途、工作单位时,男子闪烁其词,多次利用接听电话逃避工作人员询问。工作人员心存疑虑,特意提示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办理,且严禁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

此时该先生又借故出门打电话,返回后,经工作人员不厌其烦询问审核,男子透露是为朋友办理银行卡,事成后,朋友将给予一笔“好处费”作为报酬。因违反相关规定,银行工作人员遂委婉拒绝为客户办卡,从而成功堵截了一起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的风险事件。

案例分析 :

近年来,不法分子诱骗受害者出租、出借、出售手中的银行卡赚取一定程度的报酬,或者一些受害者不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随意处置自己的银行卡,这些行为带来很多风险隐患。电信网络诈骗大部分都是借助银行卡实现转账套现。为了蝇头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极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轻则影响个人征信,重则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风险提示 :

1.银行卡和个人信用信息息息相关,银行账户仅限本人使用,随意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将面临信息泄露和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出租、出借、出售的银行卡极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2.出租、出借、出售的银行结算账户一旦查实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涉嫌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有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请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编辑:杜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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