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小议 | 最新发文!剑指“自媒体”,“低俗网红”将被取消营利权限!

2023-07-13 19:15 来源:佛山新闻网

近日,网信中国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通知》中多次提到对谣言的监管和处理,对于遏制谣言的诞生与传播,你认为还可以采取怎样的措施?部分自媒体为了获得流量,“花样百出”,你认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对自媒体的内容进行监管,有效地防止低俗内容产出?除了文中提到的十三个方面,你认为对自媒体还可以加强哪方面的监管?怎样才能保证《通知》的内容更有效地落地推动?

《大山小议》第117期精选留言:

恭喜以下21条留言获选为优秀留言,获得稿费30元~

1、@孔德淇

在网络空间中,假、虚、恶、丑等不良风气盛行,往往源于信息发布渠道不够权威,导致内容严重失实,甚至出现谣言满天飞的乱象。构建网络生态的内在要义是激浊扬清、去伪存真。《通知》则从防范假冒仿冒行为、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到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等方面,区分媒体和自媒体,凸显账号在某领域的专业程度,以避免混淆事实、翻炒旧闻、混淆视听等问题,始终贯彻着“真”和“实”的原则标准,从源头加强了信息真实性管理。

该《通知》的价值不仅在于加强对自媒体的管理,更在于从传播渠道和受众方面找准突破口,打击以假乱真。其强调应加注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标签,完善谣言标签功能,引导网民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区分主观感受与可证事实,辨别新闻与谣言,提高信息素养和辨别能力,如此一来,网民能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信息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信息所误导。

2、@凉夏

支持!加强自媒体管理,净化网络环境,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关于遏制谣言的诞生和传播,我还有以下两个建议:第一,利用好“群众监督”这个手段,落实举报后审理,封号等一系列举措。第二,建议微博、抖音等各大平台模仿知乎的评论区,建立“点赞”和“点踩”两个评价机制,当点踩的人数达到一定数量,便自动折叠该评论,以减少带坏社会风气的不良言论传播。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言语暴力会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健康谣言会误导老年人和病患的决定,耽误去正规渠道治疗疾病,网络黄谣会伤害女性的名誉和正常生活,这些谣言必须止于智者,希望完善群众监督体系,还网络一片净土。

3、@Danni

现在网络上的自媒体数量已经十分庞大,然而质量确实是良莠不齐。在网络变现的时代,流量为王。有些无良自媒体为了博流量、博眼球,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夸大其词、捕风捉影、标题党都已经算轻的了,更有甚者捏造事实、张冠李戴、恶意营销,欺网友是三岁小儿,着实是欺人太甚。那些打道德甚至法律擦边球的,就更应该取缔并绳之以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现实生活中该守的底线,不应套了个网名马甲就可以弃之不顾。作为自媒体,应有严格的约束规范,各大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杜绝前述不良行为,还网友一个清净的资讯环境。此外,应严格落实实名认证,并纳入征信范围。如果可以,各平台联合,一旦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全网封号,防止开新号、小号、换平台继续为非作歹。

4、@Jimmy

我赞成网站平台取消或不得赋予蹭炒社会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等的“自媒体”的营利权限,这是国家“清朗”工程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秩序、人民权益的必要手段。众所周知,互联网是一个虚拟、匿名、极具有隐秘性的平台,也是已经走进寻常百姓家、和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平台。互联网的特殊性使它容易滋生出各种不良信息和网络乱象,甚至成为不法分子逃避法律责任的温床。新媒体具有传播面广、信息量大等特点,如果不加以规范净化,更会加剧不良信息的肆意传播。限制不良自媒体的权限,是对他们违规行为的正当处理措施,更是为了营造干净的上网环境,保护人民的权益生活,值得我们每个人支持与信赖!

5、@大眼仔

“当反对不被允许时,批评的声音便会显得刺耳。如果世界只剩下一种声音,那一定是谎言。”很重要的一点,谣言如何界定?谁来界定?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是谣言?个人认为主管部门判定谣言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慎重,合法的言论自由也应得到保护,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秩序也需要信心、活力和多样性。

人群焦虑可能是无聊低俗夸张内容产出的一个原因,很多基层工作者的休息时间,只足够在短时间内寻找刺激性的视频内容以缓解紧张工作带来的焦虑,低俗网红恰恰迎合了这一点。为什么贵州的“村BA、村超”火遍全国,很重要是群众基础。我们应拓展大众线下的文娱生活,适当增加假期,营造让群众舒缓情绪的时空,减少其对网络不良内容的精神依赖。需求减少,不良自媒体自然减少。以前来说,新闻都很正面的,现在自媒体太泛滥太多,应该严格审核自媒体的账号申请数量和质量,对不及格的账号,限制其发文章或及时予以清退。对不及格自媒体过多的网站平台,要加强监管约谈,营造健康的社会舆论生态。

6、@七分

关于自媒体市场混乱问题,追根溯源,其实本质上是因为利益两个字。为了追逐利益,所以不择手段、甚至违法乱纪。所以我觉得要想从根源规范,应该从利和罚这两个上面加大力度。首先是经济处罚,尤其针对那些利用自媒体违规牟利的人加大监管和惩处,比如说他通过账号如违规赚了几十块钱,那么我们就要惩罚性的让他付出多倍的代价,才可以禁止这个人在将来在社交媒体上再去进行类似的犯错。同时,不仅对账号这一个主体进行相关的处罚,最重要的是还是对账号运营的背后的机构,以及个人一定要有责任的回溯。如果没有对这个机构和个人的责任的回溯的话,那么就会带来一个问题,他换身马甲继续可以投入相关的新的账号的建设之中。就生生不息,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的遏制。

其次就是,对明显触犯法律法规的相关的个人或者机构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相关的惩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增加法律的震慑之力和违法的成本,才能从一定意义上在根源上杜绝自媒体的乱象。

7、@多肉動物

对于遏制谣言的诞生与传播,我认为最重要从自身做起。每一件社会热点事件发生的时候,往往掺杂了真相和谣言,这些真相和谣言在网络上发酵,谣言在传播速度上总会“拔得头筹”,引起舆论关注的热度。“无良媒体”和“低俗网红”通过炒作社会热点事件、蹭热度、无中生有、断章取义、恶意营销的方式煽动情绪激发矛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除了对上述情况进行举报外,一个人面对谣言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当社会中的每一个“我”从自身做起,用常识和法律增强自身对谣言的抵抗力,并认识到这些谣言自相矛盾、极其可笑的时候,无论谣言以什么样的形式燃起“火焰”,都会被理性熄灭,烟消云散。

8、@花生

一看自媒体的热点新闻文章,随意打开评论区,满是谩骂、讽刺、揶揄,甚至是谎言,网络评论区几乎成为了发泄不满愤怒情绪的垃圾桶。相比于官方文章,评论区的信息杂乱无章,泥沙俱下,不少谣言就是从评论区引申而来。建议重大事件屏蔽评论区,以官方消息为准,官方消息也应当保证及时细致准确。

一直不明白网络直播和视频的打赏功能是做什么的,为了打赏,很多别有用心的人会想方设法、甚至不择手段去拍摄所谓的“好段子”,不是用极其夸张的语言哗众取宠,就是隐蔽地传播色情暴力,以吸引流量。因为打赏是个人行为,其目的导向难以控制。建议取消网络视频打赏功能,这样视频制作者就不会因为资本驱使而主动散播无聊低俗谣言信息。自媒体应该成为优秀文化的传播者,建议设立内容评审官的标准或内容评审官考试制度,有效保证《通知》落到实处。

9、@月季

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似乎是永恒的命题。有人曾说,世界没有真假对错,只有强弱。剑到之处,谣言自止。当然,剑自身需刚正不阿,才能服众。谣言难以通过机器辨别,主要靠人。网络信息纷繁,单凭一个部门难以管理。建议成立网络谣言纠察队,建立举报有奖制度,举报造谣和传播低俗信息的个人和自媒体,全民皆是破谎者,将谣言扼杀在摇篮中,营造风清气朗的社会生态。

营销号如果为平台吸引来流量收益的话,平台在自身有盈利的情况下才不会去在乎营销号的虚假营销和低俗宣传。所以规定执行要第三方的网信部门等强势介入,而同行间的举报就是重要的信息来源。愿谣言止于智者,人人监督说谎者,拒绝低俗,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呵护下一代成长。

10、@恩仔。

正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现在谣言不仅传播速度快,而且范围广、成本低,极易造成不良的影响,甚至很多谣言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冲击市民的价值观,摧毁社会信任体系。因此,遏制谣言的诞生与传播势在必行,我认为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从源头上入手,大多数的造谣者都是利用网络的匿名性特点,以经济利益或私人目的作为造谣出发点,因此必须推广网络实名制,对多次发布、传播谣言信息的账号主体全网禁止注册新账号。

从途径上入手,部分网络平台为了流量在明知信息虚假的情况下也会任其发展,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应注重“首恶”重罚,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追究责任,以刚性约束提高网络谣言的治理效果。

从受众上入手,利用官方平台科普各类信息,并及时完成辟谣,使群众掌握判断信息真伪的思维能力和辩证能力,养成对信息进行查辩的习惯,对所接收的信息进行严谨的推敲,自然会阻断谣言的传播。

11、@红红

整治自媒体乱象,国家终于出手了!通知明确了平台为首要责任主体,平台有了责任,才会有相应的担当作为;细化了资质认证、信息来源、账号运营、营利权限、粉丝管理等方面,这使平台管理可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这些都表明了国家正在推动“自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但除此之外,我认为还应该建立良好的反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健全“自媒体”运行机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自媒体”的平民化、个性化、碎片化和互动性强的特点,容易让不法分子利用评论区、隐晦表达等方式“钻空子、带节奏”等,即使有“大数据”和“算法”,但不排除平台会有“漏网之鱼”,完全依靠平台的力量不现实。因此,更需要畅通平台监督举报途径和属地网信部门的监督举报渠道,让网民同时对自媒体和平台信息进行强有力的监督。让中国10亿多的网民参与到优化管理自媒体中来,可以更有效的净化网络舆论生态环境,推动国家完善“自媒体”管理机制,让更多的人在“自媒体”中受益。

12、@剑试天下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网络时代,自媒体也好,个人(网红)也罢,最重要的就是“流量”二字,因为流量代表的就是利益!说常人不敢说的,做常人不敢做的,传常人不敢传的,归根到底都是利益。所以,“网站平台应当取消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这一利剑可谓一招绝杀!当然,如果再加上违反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处罚款更是大快人心,少一些不知所谓的网络红人,网络真的会干净很多。

古人说“三人成虎”,我国的网民数以亿计,那怕只有百万分之一的人因为各种原因对某一事实进行夸大,那所产生的影响,按“250定律”,对当事人产生的危害都是不可估量的。因此,网络平台一定要有监查机制,对一些公众事件进行引导,对恶意评价者不能听之任之;作为网民,也不能听风就是雨,要学会判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免落入“有心人”的圈套,成为他人手中的工具。

13、@jianyi

仔细看了《通知》中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基本都重点提及平台的责任。

确实,加强自媒体管理,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机制,有利于推动形成良好网络舆论生态。

除了建立自媒体社交平台管理机制,对于遏制谣言的诞生和传播,我觉得还可以有这些措施。

第一,建立辟谣机制。现在网络信息发达,谣言的传播速度会非常快,相关部门可以建立辟谣机制,在查清事情真相后及时进行辟谣,有利于遏制谣言的传播。

第二,完善谣言处罚机制。部分网民为了吸引他人眼球,故意制造传播不实谣言,部分网民更是根本没有了解事情真相,就人云亦云,把谣言传播得更疯狂。建立谣言处罚机制,有法可依,有利于遏制谣言传播。

第三,加强全民法律意识。谣言不仅仅通过网络传播,也有可能通过人与人之口,一传十,十传百。加强全民法律意识,让他们知道传播谣言是犯法的。

14、@Koi

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自媒体已经成为我们获取新闻和信息的重要途径。然而,随着自媒体行业的迅速发展,一些不良现象也开始浮出水面。部分自媒体无视公序良俗,通过制造低俗内容和炒作社会热点事件来获取流量和关注度,严重违背了传媒行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

而《通知》的出台能够有效地约束这些不良自媒体的行为。取消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既是对违规行为的制裁,也是一种对其他自媒体的警示。这样做有助于整顿自媒体行业秩序,维护网络生态。首先,将迫使自媒体从低俗内容和恶意营销中脱身,更加注重质量内容的生产和传播。其次,对于那些利用多账号联动蹭炒社会热点事件的自媒体,取消或限制其营利权限能够有效遏制他们的恶意行为,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但是《通知》所涉及的限制措施需要在实施过程中避免误伤和滥用。在企业平台开展相关行动时,需要采取严谨的审核机制和公正的操作规范,以确保仅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伦理的自媒体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给优质自媒体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限制。所以,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整个执行过程合乎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15、@NONE 

我认为可以先从校园进行相关的网络安全教育开始,去保证《通知》的内容更有效地落地推动,因为学生是极易受到网络谣言蛊惑的群体。在所谓的“网红”、“自媒体”病毒式传播下,网络谣言如野草般肆意生长,为了增加自己热度和流量,他们丝毫没有想到发布谣言会诋毁一间企业经历数年建立的良好声誉,会摧毁一个人的正常生活,会引起性别对立,地域歧视,会导致未成年人盲目跟风产生消极情绪,这些毫无社会责任感的行为,是极其卑劣。还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谣言制造恐慌,引诱他人上当受骗,骗取他们的钱财。

我们还可以通过更多网络上的真实案例来让学生们对网络谣言提高警惕,辨别是非,学会洁身自爱,尊重他人,不要成为助长谣言火势的帮凶。当他们误信谣言时,我们要耐心地劝导他们,理性客观地看待问题。

16、@n+1=1n=0,1,2,3...

部分自媒体打造“低俗网红”以及多账号联动蹭炒社会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等行为,无非希望能在网络“出圈”、“出名”,从而坐收流量大了之后带来的有关经济效益,其动机都是为了营利。《通知》中明确网站平台应当取消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的做法,个人非常支持。这对于“利字当头”、“见利忘义”的自媒体来说可以说是当头一棒,没有了利,他们自然就没有了动机,能够有效地防止低俗内容产出。但是,网络上的自媒体数量众多,平台的监管责任能否落实到位就很难说了,因此笔者建议,每个平台都能够设置违法内容或低俗内容投诉、举报链接,让广大网民加入监管者阵营,发现上述内容一键投诉,或者设置有奖举报,加强社会共治,共同维护健康、法治网络。

17、@周方元

让“自媒体”在真实规范的轨道上运行。笔者认为,真实是“自媒体”的生命力。本次网信中国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对“自媒体”真实性进行了进一步强调,这些都是从实际出发所采取的措施,能有效保障“自媒体”所发布的内容真实可靠。

作为读者,如何识别“自媒体”内容的真实性?首先要有政治敏感性,理性看待“自媒体”所报道内容;其次要对消息来源加以考证,尽量从权威媒体中获得信心,利用搜索功能到权威媒体上求证,不轻易相信小道消息;再次,在无法完全考证消息来源的时候,不轻易针对“自媒体”内容发表看法,多看看自媒体的相关资质及相应标签、标示,等到有权威媒体报道后再依规依法进行相关操作。及时充电,掌握“自媒体”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自媒体要求进行,在道德与法律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谣言止于智者,不信谣传谣,在情况未明之前,先让子弹飞一飞,发现有相关出格言行,及时进行举报。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需要在道德与法律要求范围内进行,阅读到与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背离的言论时,特别需要慎之又慎,保持高度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18、@fa

在遏制谣言的诞生与传播方面,我认为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高效审查机制:建立一个高效的谣言审核机制,加强对所有信息发布平台的监测和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删除有害谣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网络教育推广:加强网络素养教育,提高公众对于谣言的辨别能力。通过开展在线培训、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大众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和正确使用互联网的方法。

3. 加强合作与沟通:建立政府、媒体、社会组织之间的紧密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及时对于谣言进行澄清和反驳,形成舆论的正能量。

4. 谣言追责机制: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对于恶意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个人和组织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加强网络舆情分析与预警能力,迅速反应和应对谣言的产生和传播。

5. 民众参与防范: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到谣言防范工作中。通过开展公众参与活动、举办讲座、发起公益宣传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共同抵制和打击谣言,并提高社会对谣言的警惕性。

19、@中言

《通知》中多次提到对谣言的监管和处理,对于遏制谣言的诞生与传播很得力。除此外,网民们还应理智对待网络信息,冷静判断,坚决不信谣、不传谣,谣言就会止于智者。《通知》要求对进行恶意营销等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取消其营利权限,这是对其实施釜底抽薪之举,因为其胡作非为的目的就是为了牟利,而支撑其生存与活动的也是这个不义之财。

《通知》是净网的利器与法宝,但贵在贯彻落实。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皆知,自觉遵守;二是要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穿上“马甲”改头换面又重新兴风作浪,主管部门要有“火眼金睛”,揭穿虚假伪装毫不留情地打击;三是要畅开举报通道,鼓励百姓积极监督,监管部门要建好长效监管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令行禁止,对违规者露头就打,维护好网络空间的风清气正。

20、@秦先生

遏制谣言的诞生与传播,我认为还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网络实名制:强化网络实名制,不仅可以明确地追究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责任,还可以有效遏制谣言的扩散。对于网络平台,需要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审查和管理,对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二是提升公众的媒介素养:公众需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学会独立思考、辨别信息真实性。这需要学校和社会各界都承担起教育和引导的责任,提高公众对于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从而减少谣言的传播。三是完善法规: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谣言进行明确界定,并对制造、传播谣言的行为进行明确的处罚。通过完善法规,可以为打击网络谣言提供法律保障,为网络环境的净化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持。四是加强跨部门合作: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需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网络谣言。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形成信息共享机制,使得谣言无处藏身。五是鼓励媒体监督:鼓励媒体对网络谣言进行监督和批判,用事实和证据揭露虚假信息,帮助公众认清真相。媒体应担负起社会责任,对网络谣言进行曝光和批判,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21、@七个隆咚锵

对自媒体进行有效的监管,以防止低俗内容的产出,我有以下几条建议:一、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自媒体平台应设立严格的审核机制,不符合规范的内容不予发布。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初步过滤,然后由人工进行最终审核。二、制定内容质量评估标准:制定详细的内容质量评估标准,包括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原创性、深度、受众适宜性等指标,对自媒体的内容进行评分,低分的内容将被限制或删除。三、鼓励用户举报:通过建立用户举报机制,让用户对低俗、虚假、误导性的内容进行举报,平台应根据举报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同时,应对举报内容进行保密处理,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四、实施教育引导:对自媒体从业者进行培训和引导,让他们了解内容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创作高质量的内容。五、定期评估和调整:定期对自媒体的内容质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监管措施进行调整。同时,对自媒体平台上的内容进行抽查,确保监管措施的有效性。六、鼓励优质内容创作:通过设立奖励机制,鼓励自媒体从业者创作优质内容。总的来说,监管自媒体内容需要平台、用户和自媒体从业者共同努力,只有大家都有良好的自律性,才能让自媒体环境变得更加健康和有序。

更多留言展示:

1、@艳阳天

此次网信中国发布的“自媒体管理13条”“蛇打七寸”,直指自媒体之弊,可以说是正本清源,当违规行为无利可图、无粉可涨,“因利而聚”的违规账号自然也会“利尽而散”。这就督促倒逼自媒体加强自身管理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不良内容的产生。为保证《通知》的内容更有效地落地推动,个人认为首先应扩大《通知》内容的宣传,作到人尽皆知。其次,网站平台加强违规“自媒体”处置和曝光力度,开设警示教育专栏,定期发布违规“自媒体”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从而强化自媒体用户的底线思维,红线思维,使各位自媒体用户更加注重自我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唯此,自媒体之路才能越走越远。

2、@徐树柏

这次中央发文整治自媒体,大快人心,深受广大市民和网民的拥护。

我认为有两种自媒体必须严厉整治,和打击。一是打着“自由”旗号怀有仇恨国家的自媒体。当国家,政府出台每项政策和决定时,这些自媒体都要迫不及待跳出来,横挑鼻子竖挑眼指责。不管政府做什么都是不对的,都要恶心诋毁。其特点具有相当的煽动性,利用当前社会所存在矛盾问题,来挑拨群众与国家,政府矛盾,激发对政府不满情绪,动摇民心对政府公信力的信任度。

二是利用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在没有获取事件事实清楚之前,骗取流量,不断扩大势态的自媒体。其特点,以讹传讹,所报道的文字,视频移花接木,制造假象,不负责任歪曲事件真实性。

个人认为以上两种自媒体,对国家,对社会危害性最大。建议必须严厉取缔这种自媒体,还给自媒体和网民一个晴朗的自由空间。

3、@蔡

《通知》中明确,对于打造“低俗网红”以及多账号联动蹭炒社会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等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取消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

我完全支持这种做法,而且我觉得这个规定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因为那些打造低俗网红,炒作、制造谣言恶意营销等自媒体,他们的目的都是想吸引网民眼球和注意力。在流量模式下,每个作品的浏览量,关注量和互动量都是实打实变现的资源,他们的最终目的不过是想赚钱,想营利。

取消或不得赋予其营利的权限,这就相当于断了他们的财路,以钱为目的那些恶意营销自媒体,权衡利弊之下,自然会有所收敛,这有利于遏制谣言的传播。

4、@旺儿

我非常支持这份《通知》,在当今信息万变的时代,自媒体行业迅速发展,一些“无良媒体”为了增加自己的流量,发布谣言,骗取钱财,制造恐慌混乱等,把网络搞得乌烟瘴气,为了加强自媒体的管理,净化网络环境,我认为:一要从信息来源上严格审核,重要的信息要人工审核,对假冒防冒、无中生有、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的,不符合规范的,不予发布。二要严格规范行为处理,对发布传播违法和信虚假信息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依法追究责任。三要引导网民在信息传播中辨别真与假,鼓励广大网民对“自媒体”的监督,网民从自身做起,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造谣、传谣者向公安机关举报,还网络清朗干净。

5、@梁可可.eg

不可否认自媒体的产生,从某程度上确实增加了我们了解生活资讯的途径,也丰富了平淡生活的趣味性,更为从业者提供了展现自我的广阔平台。但是,凡事都有应该讲求规矩,对于任何直接或是间接(打着擦边球)传播虚假、低俗色情、赌博犯罪等形式的自媒体就更需严厉打击,这也是作为监管部门永远不可动摇的底线。

除了文中提到的十三个方面,我觉得还需加强未成年人加入自媒体范畴的监管工作。未成年人还处于义务阶段的学习过程中,不能因流量过度,消费自己,导致荒废学业、无心向学,终日沉溺于“网红世界”,脱离实际。而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不应该用自己的所作行所为去消费自己的孩子,让孩子成为自己的“摇钱树”。

6、@a志

为了有效地防止低俗内容的产生,以下是一些监管自媒体内容的方式。

首先,建立法律法规是防止低俗内容产生的重要手段。相关部门应该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自媒体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禁止制作和传播低俗内容。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自媒体,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和关闭账号等措施,以起到震慑作用。

其次,加强自媒体平台的审核和管理是必要的。自媒体平台应该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道德性。此外,自媒体平台也应该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用户积极举报低俗内容,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再次,加强自媒体从业者的培训和教育是关键。自媒体从业者应该具备一定的道德和职业素养,了解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相关部门可以组织培训班和讲座,提高自媒体从业者的意识,引导他们积极传播正能量的内容。

最后,加强公众的媒体素养和意识也是防止低俗内容产生的重要环节。公众应该提高对低俗内容的辨识能力,主动拒绝观看和传播低俗内容。同时,媒体和相关机构也应该加强对公众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媒体素养和意识,让他们成为抵制低俗内容的守护者。

7、@仙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立法来有效地监管自媒体。政府可以制定更加严格的内容监管法律,对违法制作和传播低俗内容的行为进行惩罚。法律应当明确自媒体在制作和传播信息时应当遵守的规定,为自媒体制定行为准则。其次,建立一个有效的内容审核机制也是一个有效的监管方式。这个审核机制可以由第三方独立进行,也可以由自媒体平台自身建立。通过设置关键词过滤、人工审核等手段,可以对自媒体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及时发现和删除低俗内容。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平台等自媒体使用的平台,加强内容监管。社交媒体平台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自媒体发布的内容进行自动审核,及时发现和删除违规内容。同时,平台可以设置信用评分系统,对自媒体的信用进行综合评价,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最后,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让公众能够自主分辨和抵制低俗内容。通过公众的自发抵制,可以有效地减少低俗内容的传播,净化网络空间。

8、@蔡振步

《通知》提出的要求,禁止“低俗网红”与恶意营销者获取自媒体平台的营利权限,是对这些不良行为的有效制约。这是符合公众利益的,也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到,这种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例如,如何判断某个账号是否属于恶意营销行为?如何界定某个内容是否属于低俗?这些都需要具体的判断标准,也需要更多的技术支持。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通知》的提出,就是对自媒体平台健康发展的有力引导。我们要坚定支持,同时也要不断完善相关的规定,让自媒体平台成为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的重要平台。

更多内容:最新发文!剑指“自媒体”,“低俗网红”将被取消营利权限!| 来评有礼

*版权声明:留言均为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涉及版权问题均由留言者负责。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佛山网评

(编辑:黄开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