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内上市最高奖1200万元!禅城出台最新扶持办法

2024-05-15 11:03 来源:禅城融媒

近日,禅城区印发出台了《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扶持办法(2024年修订)》(下称“2024年修订版”)。该办法是在2022年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根据2024年修订版,在境内上市的禅城区企业最高可获1200万元奖励。

根据2024年修订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纽约交易所、美国纳斯达克、新加坡交易所等区政府认可的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区内企业,可获得资金扶持。

其中,对于在境内上市的禅城区企业,将分四个阶段进行资金扶持。第一阶段,企业聘请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完成上市前三方尽职调查报告后,补贴尽调中介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第二阶段,完成股改并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后,给予扶持资金270万元;第三阶段,中国证监会或其指定的股票发行审核部门正式受理上市申报材料后,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第四阶段,成功上市后,给予企业上市团队(含上市辅导中介机构)扶持资金100万元,并根据该上市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数额分四个档次给予企业资金扶持。

其中,首发募集金额在5亿元(含)以下的,奖励100万元;在5亿元以上、10亿元(含)以下的,奖励200万元;在10亿元以上、20亿元(含)以下的,奖励400万元;20亿元以上的,奖励700万元。

这意味着,在境内上市的禅城区企业最高可获1200万元奖励。

对于在区政府认可的境外证券交易市场直接上市的企业,将给予一次性600万元资金扶持。2024年修订版放宽了境外间接上市的企业的奖励门槛,对其纳税额度不作要求,只要在境内的运营总部或运营主体为禅城区企业,均可参照上述政策执行,最高给予600万元奖励,以“一事一议”方式报区政府审批。

对于在区外已上市的企业,将工商注册地迁至禅城区的,在其办妥相关工商变更、税务登记等手续后,给予开办补贴1000万元。

此外,2024年修订版中,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增资扩股等方面的奖励内容,与2022年的版本基本一致。

记者也留意到,相较2022年版本,2024年修订版删减了“股东减持”的奖励条款。

2024年修订版扶持办法从2024年4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文/禅城融媒记者罗艳梅


(编辑:黄银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