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韦春洪摄影报道:近日,高明区法律援助处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在案件办结后,积极跟踪回访受援人情况,对合法权益得不到落实的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给予经济援助。
当日,区司法局副局长李飞帆和区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一行来到接受司法救助人员家中回访,了解他们生活、生产等方面情况。此次回访的是一宗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的父母,事故当事人是家庭的独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法院判决对方赔偿70多万元。由于对方没有支付能力,在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未得到相应的赔偿,给当事人家属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区法律援助处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一次性救助受援人3.5万元,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通过回访了解到,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受援人的独子死亡,受援人(夫妻二人)长期在失去儿子的悲痛中不能自拔,身体日渐消瘦。针对受援人出现的这种情况,区法律援助处根据受援人的需要,及时启动心理救助机制,由政府聘请的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介入。在法院强制执行方面,区法律援助处继续与受援人加强联系,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
而区法律援助处的另外一批工作人员则来到杨和镇走访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据悉,吴某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案件的受害者,事故责任认定对方全责,在与对方协商无果的前提下,通过申请法律援助进行维权。在区法律援助处律师的帮助下,法院最后判决对方赔偿10万多元,但判决生效后,肇事方一直没有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也没达到效果,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
针对受援人情况,区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提出,受害者吴某可收集肇事者相关财产信息给法院执行局进行执行,并向法院建议将肇事者列为失信人员加大执行力度。如因无财产执行导致此次执行终结,吴某也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
近年来,区法律援助处始终将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除了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外,案件结束后还安排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回访,为当事人提供跟进服务,解答受援人的法律疑问。
区法律援助处副主任林兆华表示,区法援处今后还将继续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通过家庭走访和电话回访等方式,持续跟进受援人情况,了解受援人的基本生活情况和援助案件承办结果等,为受援人提供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
(责任编辑:何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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