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跑一次”写进条文!全国首部服务市场主体的地方性法规即将实施

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22-06-14

  6月14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解读《条例》亮点,并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答记者问。据介绍,《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是全国首部服务市场主体的地方性法规。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并定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背景:

  立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据介绍,作为制造业大市,佛山经济总量过万亿,市场主体超120万户,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21年以来,佛山市委、市政府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市委的“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国际最好最优标准,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

  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将《条例》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在法规的起草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广泛收集公众意见,组织召开了25场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并听取了立法咨询专家和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高林表示,《条例》的出台是佛山贯彻落实中央、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提升佛山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解决佛山市场主体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的需要。在当前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时期,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各区各部门多措并举稳经济、促发展的关键节点,佛山出台《条例》,对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正当其时。

  解读:

  服务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

  据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高林介绍,《条例》共6章36条,按照佛山市委“小切口、小快灵”的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要求,《条例》以“服务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为切入点,着力于市场主体的开办、运营、成长、注销的全生命周期闭环服务,立体化涵盖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服务、专业服务、中介服务、行业服务、法治服务等所有涉企服务领域。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朱小建表示,《条例》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聚焦”,即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市场准入门槛高、办证慢、融资难等重点领域集中问题,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建立包容开放的监督管理模式,给市场主体带来用工便利、产权保护便利、通关便利、注销破产便利;聚焦提供透明、可预期的法治保障服务,从依法建立统一的市场管理容错机制、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给市场主体带来信用修复便利、信息意见交互便利、纠纷化解便利、获得公共法律服务便利。

  内容:

  “最多跑一次”写进条文

  《条例》将“最多跑一次”,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写进了条文中。《条例》第七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市场主体最多只需要到综合性实体服务大厅办理一次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清单事项应当实现一网通办,申报材料一次采集,办理工作一步办结;加强智能审批、电子签名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为将行之有效的佛山经验进行固化,《条例》提出多条首创条款,涉及推动“人工智能+双随机”等新型监管方式的应用、为市场主体提供免费“法治体检”专项法律服务等内容。

  《条例》第二十八条列明,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监管需求,加强协作,明确联动程序,推动“人工智能+双随机”等新型监管方式的应用,提高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检查效能。不同部门需要在特定区域或者时段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多项检查的,应当采用联合检查的方式,由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其他部门实施一次检查 完成所有检查内容。《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市、区局法行政部门可能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免费提供法治体检、合规管理等专项法律服务。

  此外,《条例》还列明,有关部门要为市场主体提供不动产登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产品检索 、融资对接等“一站式”金融服务等。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佛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