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
地点:佛山市新闻发布厅
主题:《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发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我市制定了《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通过,并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工作,今天在这里召开发布实施新闻发布会。首先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赖洪健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余传林
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荣涛
我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郑品亮。根据会议有关安排,现在有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赖洪健先生介绍《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等有关情况。
赖洪健:各位领导,同志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佛山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发布会的安排,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情况。
一、《条例》制定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先后颁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全局性变化。佛山是传统制造业大市,制造业基础雄厚,在制造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也不断增加,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正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2021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24号),佛山市是8个试点城市之一;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佛山市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以此为契机,我市以“无废城市”建设为突破口,高度重视并大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仍存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工业危险废物虚假申报、底数不清,全过程管理存在明显短板,违法处置、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等问题。因此,亟需针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立法,细化补充上位法规定,以佛山实际问题为导向,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及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实现全链条监管、源头减量、过程利用和安全处置,运用立法手段统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
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为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审议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提案,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草案的起草调研工作。2023年1月6日,经市人民政府提案,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23年4月23日,12月29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2024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是立法法修改后,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在法规的起草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媒体、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联络站等渠道,向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尤其是注重发挥代表在立法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依托市人大常委会“履职服务平台”,全面征求在佛山居住生活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全体市人大代表对草案、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民意直通车”的天然优势,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到石湾镇街道、荷城街道、西南街道等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开展座谈;深入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建议,前往一汽大众佛山分公司、美的集团等重点企业调研,并专函征求全市63个工业固废重点监管企业的意见建议;为保证法规的效用性,委托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立法基地对法规有关内容进行表决前评估工作。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条例》不分章节共三十条,主要内容和特色包括:
(一)提升政府部门服务意识,推动营商环境更优化
《条例》结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实际,在充分考虑我市产废全链条企业经营发展的需求基础上,明确政府部门为相关企业提供服务保障的内容:一是明确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数据共享、数据服务能力(第七条);二是明确政府部门将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信息通过合理方式集中统一公开,方便产废企业查询核实下游处置企业的有关信息(第九条);三是要求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为工业集聚区、工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的监控设备与政府监管平台联网提供技术对接标准(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二)加强跨区域协作,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为实现对我市工业固体废物的全链条监管,《条例》规定了跨部门、跨区域合作机制:一是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跨区域监管协作(第四条);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构建工业固体废物全方位、多层次、深领域的联合执法体系(第二十四条)。
(三)补充上位法空白,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台账和申报管理体系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在产废单位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经营单位职责方面,固废法主要提出台账申报要求,对于其他经营单位,仅要求将相关情况告知产废单位。在实践中,由于产废单位没有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进行监管的权利,部分经营单位利用管理漏洞非法转移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也缺乏抓手,无法有效衔接不同环节的监管。故《条例》中明确要求我市有关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和依法申报的工作要求(第八条)。
(四)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体系
固废的“三化”利用是本次立法工作的另一个关注点,在具体内容方面,一是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扶持政策支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市场化发展(第十三条第一款);二是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地方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和行业协会依法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市场化发展(第十四条第二款);三是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探索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制度,拓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途径、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第十五条);四是完善了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制度要求和技术标准,解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路难的问题(第十七条);五是规定工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收集相关工业危险废物的防治措施,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第十九条)。
(五)完善工业危险废物监管制度建设,强化全链条监管
一是规定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之前,产废单位和其他经营单位应当主动依法开展工业危险废物鉴别,杜绝将工业危险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情形(第十八条);二是要求政府部门建立健全工业危险废物收集管理机制,并明确政府部门可以对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企业申报的工业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进行核定(第十九条);三是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工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以及每年更新和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智能设备对列入名录的单位进行全过程监控(第二十一条);四是规定政府部门应当编制本市工业危险废物重点关注清单并制定治理方案,有针对性地对我市工业危险废物进行重点监管(第二十二条)。
以上是《条例》的整体情况。感谢大家对我市立法工作的关注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赖主任。接下来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我们这个《条例》是新的立法颁布实施以后,佛山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请介绍一下这个《条例》如何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佛山落地见效的?谢谢。
主持人:这个问题请市生态环境局余传林副局长回答。
余传林: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
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低碳绿色转型发展。《条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佛山落实见效。
一是明确立法目的。预防工业固废污染环境,坚持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合理处置、全程监管、减少危害、污染担责,保障公众健康,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条例》出台的本身就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我市落地开花的具体实践。
二是完善工业固废治理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减少工业固废产生。制定有关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明确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的规则和要求,依法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地方标准和市场化发展,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场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制度要求和技术标准,解决一般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理的难题。
三是细化上位法处罚条款。针对上位法尚未规定的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对工业固废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链条的监管处罚制度,通过法律手段很好地保障了《条例》的有效实施。
四是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规定不同层级政府工业固废管理的职责,强化部门间协作联动,构建工业固废全方位、多层次、深领域的联合执法体系,进一步增强部门合力。
五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条例》鼓励公众、媒体参与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的监督和举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策透明度,体现了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花结果。
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态文明思想的传播者、参与者和实践者,《条例》的制定为解决我市工业固废治理的难点堵点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丰富了我市固废治理的“工具箱”,将更加有力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佛山深入实践和有效落实。
谢谢。
主持人:谢谢余副局长。下面请媒体继续提问。
新快报:各位领导好。佛山作为制造业大市,固废全链条企业数量相对较多,《条例》中也有相当多内容涉及为企业服务的,请问如何落实有关涉及营商环境服务条款?企业何时能够享受到立法带来的红利?
主持人:这个问题还是请余副局长回答。
余传林: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佛山市非常重视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完善,佛山的特色叫“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此次《条例》的出台,也进一步丰富了“环保办事不求人”的服务承诺。
一是政策扶持和激励。《条例》中提出市、区政府应该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市场化发展,激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工业固废进行资源化利用,拓展工业固废资源化途径,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政府部门建立工业固废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查询服务,便于企业获取和查询下游企业的资质信息,减少企业上当受骗和非法转移工业固废的危险。
三是规范管理要求。明确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责任,规定其依法建立工业固废台账,指导企业提升固废管理水平。
四是推行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参与工业固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和纠纷业调处等服务。
五是优化监督执法。推进物联网等新型信息化技术在工业固废管理中的应用,提升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效率。我们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杜绝重复检查、盲目检查,让企业能够安心生产。
六是保护合法企业利益。建立健全工业固废环境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坚决打击企业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合法企业的利益,严防“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出现。
通过上述措施,旨在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有利于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营商环境,让企业能够充分利用立法带来的政策红利,提升自身的环境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谢谢。
主持人:谢谢余副局长。下面请媒体继续提问。
佛山新闻网:各位领导好,今天也有企业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条例》中涉及的优化营商环境条款可能会对全行业或者相关企业带来哪些积极影响?请举例说明。
主持人:这个问题请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荣涛先生回答。
荣涛: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
今天,非常荣幸以企业代表参加《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条例》的颁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法规指导,也从标准化、信息化、科技创新、政企协同等方面,为进一步优化佛山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持。接下来,我将分享《条例》对环保行业和企业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
(一)从行业来讲:
1.提升行业透明度和规范性。《条例》要求公开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主体信息和技术能力信息,这将增加政策的透明度,促进行业规范性,帮助企业做出更明智的经营决策。
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条例》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与有区域工业固废处理管理往来的相关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协作,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强化区域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和环境共治。
3.促进行业聚焦发展。《条例》鼓励和引导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推动行业向聚焦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有助于形成产业链上下游产业的协同效应,助力固废管理领域相关企业形成合力,促进行业聚焦发展。
(二)从企业角度来讲:
1.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条例》鼓励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采用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这将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升资源利用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2.增强企业对环境风险的应对能力。《条例》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这有助于企业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环境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通过优化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设施设备的区域布局,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及产废企业均可以更高效地管理固体废物,降低企业在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方面的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4.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及企业竞争力。通过积极参与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企业可以提高公众形象,增强消费者和合作伙伴的信任。企业在遵守环保法的同时,可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能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作为佛山市最大的危废处置中心的运营者,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积极响应《条例》的要求,不断优化我们的服务和管理,为打造绿色环保的环境贡献力量。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佛山的工业固废管理将迈向更高的水平,“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和营商环境也会更加地完善,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谢谢!
主持人:谢谢荣涛先生,下面请媒体继续提问。
南方日报:《条例》有提出完善工业固废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治理体系,请介绍一下下一步将如何推动这件事情的落实?
主持人:这个问题还是请余副局长回答。
余传林:谢谢南方日报记者朋友的提问。
完善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治理体系,对于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2022年4月我市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探索制造业大市“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围绕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废、农业源固废和危险废物四大领域和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市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这次《条例》的制定,总结了我市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中的亮点和经验,将推动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深入开展。
一是在减量化方面,加快构建“工业固废循环利用体系”,落实国家和省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等相关政策。我们印发了《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废物的产生,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是在资源化方面,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依法制定了铝灰渣无害化处理和“六规范”等佛山市地方性标准,完善资源化技术标准体系,深入探索综合利用产物分类分级管理,拓展工业固废资源化的途径,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三是在无害化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佛山市无废城市服务管理平台,编制一般工业固废台账指南,规范工业固废台账管理,推进工业固废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推动全市四个铝灰渣综合利用项目和三水区绿色工业服务项目等危废利用处理处置设施的投产,提升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能力,全市建成15个工业危险废物收集点试点项目,提高了对小微企业工业危废规范化管理的服务能力,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通过上述措施,我市将有效推动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治理体系建设,助力高标准打造“无废城市”佛山经验模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