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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佛山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现场照片

 

【南方日报】佛山力争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5000家

2015年,佛山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为717家;而2017年,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已达到2547家。 [详细]

【佛山日报】佛山今年认定标杆高企50强

《行动计划》提出,争取到2020年实现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0家。 [详细]

【广州日报】两年后佛山要有5000家高新技术企业

两年后,佛山力争拥有5000家高新技术企业。 [详细]

    主持人 聂波: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到来,下面召开《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佛山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首先请市科技局副局长梁达明为大家介绍。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梁达明:非常感谢各位媒体嘉宾的到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佛山市始终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经济增长动力的核心抓手,始终把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培育创新型企业主体的首要举措,坚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举,规模壮大与能力提升并重,培育发展一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增长。2017年,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547家,净增1830家。2017年我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11,037亿元。全市科技创新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今年9月,我市出台《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了19条重点保障措施,从高企认定、高企上规、高企研发投入、树立标杆企业等方面均给予资助,每年的扶持资金超过4亿元。

下面,我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出台背景、发展目标、主要内容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7年省科技厅出台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7-2020年)》,文件明确提出了全省高企的发展目标,即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快速成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成为支撑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文件还提出五项重点工作任务及五项政策配套,确保2020年达到既定目标。重点工作包括,一是持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规模培育,二是着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三是全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和创新发展,四是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五是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标杆建设与示范推广。

    我市于2017年出台了《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提出要尊重市场主体的意愿和选择,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落实综合支持激励措施,加大对"四上"企业培育支持力度,鼓励小微企业做优做强,成长为"四上"企业。

为贯彻省、市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最新要求,我市今年出台印发了《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要建立和完善规下高企培育发展体系,通过技术改造、平台建设、集聚培育、人才团队、科技金融等手段,促进规下高企做强、做大、做专、做精,坚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举,提高创新能力与壮大企业规模并重,努力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一大批规下高企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

    二、发展目标

    培育扶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及培育企业数量持续壮大。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努力达到5000 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累计超过3000家,培育全市规模以上标杆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50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占高企总数达60%以上。推动300家高新技术企业成功股改,100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现挂牌,新增30家高新技术企业境内外上市。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均拥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

    三、主要内容

    (一)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双提升"。推动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加强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升级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一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壮大成为规模以上企业。对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并首次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10万元。

    (二)树立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标杆。至2020年,培育出150家规模以上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示范带动规模以下高企发展,对每家标杆高企补助200万元,市、区财政各承担50%。建立对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对口联系工作制度,精准服务,着力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动媒体对有代表性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全方位重点报道,提高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产品的知名度,树立优秀创新创业企业家典型,宣传创新创业案例,大力弘扬企业家、创业家精神。

    (三)着力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联盟。积极探索政策互联、技术互通、发展互动的新型合作模式, 推动标杆高新技术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高企,与国内相关领域优势高校、科研机构等按市场经济规则联合组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联盟"。通过创新联盟的运作,加强技术集成创新,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联合突破重大共性技术难题,促进科研与生产的紧密衔接,实现创新成果的快速产业化。对运作成效显著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联盟"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资金补助。

    (四)不断夯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础。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积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继续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积极引导科技型规模以下企业申报入库培育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成功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积极引进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到我市落户,鼓励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至我市。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

    (五)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按规定在税务部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申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在税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数额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市科技计划项目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倾斜性支持,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产业技术研究专题及未来产业技术专题,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攻克关键核心共性技术。企业获得市重大科技项目(应用型企业自主核心攻关领域)立项,给予资金扶持。企业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我市给予11资金配套扶持,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七)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宣传和落实,鼓励企业建立研发管理制度,扩大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的覆盖面,激励高企加大研发投入,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自201711日至20191231日,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确保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应享尽享,提高高企所得税优惠面,力争到2020年,享受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比例达80%以上。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要求,降低企业社保费用负担。

    (八)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参军"能力提升。引导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军工装备科研、生产领域,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参与武器装备预研、承制等任务;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军用标准编制。充分发挥具备军品研发资质企事业单位整合产业资源的作用,提升企业能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军民融合技术、计量、测试、标准、质量以及信息交流、产品展示展览展销、中介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军民两用服务功能。  

    (九)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专利资助力度,全面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水平,促进专利量质齐升。重点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及时处理涉高企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推进以专利导航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企业以发明专利为主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对获得国家、省专利金奖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0万、30万的资金补助。

    (十)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2.5亿元,对新引进的市科技创新团队,每个给予200-2000万元经费资助,各区财政按1:1配套资助。对新引进的省创新创业团队,每个按省资助经费1:1配套,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十一)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募资。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募资,按照"辅导一批、培育一批、挂牌一批"的原则,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上市后备资源库,予以重点培育辅导,继续对企业挂牌上市等给予奖励。推动不少于300家高新技术企业成功股改,100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现挂牌,新增30家高新技术企业境内外上市。联动银行机构开发"新三板"科技企业信贷产品,推动股债联动,促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

    (十二)充分发挥创新载体的作用。以高新区、科技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为依托,引导社会创新资源集聚,强化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推动政产学研金合作,建立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体系。

    上面我介绍了《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出台背景、发展目标和主要内容,下面介绍《佛山市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这个《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介绍一下。

    当前,科技转移、成果转化不仅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更是要破的科技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2016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要求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境,加强系统部署,抓好措施落实,形成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化交易平台为载体,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格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的新精神和新要求,我市出台印发《佛山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发挥成果转移转化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成果转移转化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转移体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为加快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佛山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也定出了工作目标。到2020年适应新形势的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更加优化,渠道更加畅通,机构和人才队伍更加壮大。每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团队等科技平台至少实现一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向企业转移的科技成果数量及收入大幅增长。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全面覆盖,布局合理。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0亿元。建立至少1个全市性技术移平台、一批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

    下面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实施意见》有六大重点任务,共17条意见:

    (一)激发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力。

    一是推动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挥企业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通过成果转化、技术入股方式承接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科技成果,并实时转化。对我市企业引进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并在我市实现转化,对于其中成效显著、产业化效果明显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额20万元及以上的,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分别给予买方和卖方3%的资助,每年每个单位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转移转化激励机制,组织高校科研院所梳理科技成果资源,发布科技成果目录,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建立面向企业的技术服务站点网络,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等多种方面,实现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

    三是调动企业研发人员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氛围,建立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库,开展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入库培育,对入库项目分3档进行资助。对于我市企事业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省和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给予资助。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将资助500万元,一等奖资助300万元,二等奖资助100万元,三等奖资助20万元;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资助1000万元,一等奖资助500万元,二等奖资助300万元。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按规定设立科学技术奖。

    (二)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

    一是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发展,建立一个面向技术供需方的全市技术转移平台,集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资金、人才、服务等创新要素,连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创新主体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流、交易活动,提供技术展示、技术交易、技术定价、在线服务、技术投融资、转化咨询等专业服务,发展壮大技术市场。

    二是引进和培育各类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对我市企事业单位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一次性资助50万元。对科技部认定国家示范转移示范机构的外地企事业单位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一次性资助30万元。在经市科技局公开遴选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平台上达成的技术交易,如买卖双方至少有一方在佛山,可对平台按照每个技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给予一定的资助。每个技术交易合同资助不超过20万元,每个平台每年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三是加强技术市场的管理,落实国家和省扶持技术市场发展的各项优惠措施,推动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合同登记,享受税收优惠,实行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奖补制度。

    (三)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是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到2020年全市投入不少于1亿元,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的合作,以更开放的姿态迎接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扩散,加快构建多层级、广覆盖、跨领域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构建利用好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全球创新技术应用转化中心的资源,增强成果汇聚能力,打通转化通道,提高转化效率,催生更多新产品、新企业、新产业、新业态。

    二是加强研发机构技术力度,继续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深度和广度,推动更多的创新资源向我市集聚,面向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和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到2020年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至少实现一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是加大市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深入实施市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速创新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核心关键技术,在市重大科技项目中,明确成果转化任务,设立与转化直接相关的考核指标,拉近与市场的距离。

    (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

    一是建设好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其打造成为智能制造装备和建材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中具有影响力的服务机构,完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家电、家具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作用,为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开展保驾护航。

    二是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机构,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营能力,引进培育高端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强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培育高价值专利,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五)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

    一是完善多层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发展机制,加强成果转移转化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等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置专职从事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创新型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向做出突出贡献的成果转移转化人员倾斜。对于经市科技局认定的技术经纪人每人一次性资助2万元。

    二是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等建立联合培育机制,设立成果转移转化相关课程,鼓励学生选修,对有兴趣的学生进行培训,鼓励企业毕业后从事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并考区专利代理人、专利管理师、技术转移经纪人等成果转移转化相关的证书。

    (六)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

    一是依托创新创业促进成果转移转化,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引导科研人员通过到企业挂职、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以及离岗创业等多种形式,推动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业转移,面向企业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继续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集聚、整合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源,支持创新创业。

    二是强化军民技术供需对接。加强军民融合科技成果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军民技术成果信息交流机制,推动军民重大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应用示范。加快构建促进佛山军民融合双向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

    三是建设优质高校科技载体,积极拓展科技载体发展空间,鼓励社会资本推进创新创业基地、应用孵化平台等科技载体建设。全面提升孵化服务能力,搭建多层次服务平台,鼓励开展创客辅导、融资软硬件资源共享、产品推广等全过程服务。打通创新创业创投创客的服务链条,推进成果转移转化。到2020年全市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至少实现一项重大科技果转移转化。

    四是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动融合,引导和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引导、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等专项引导资金,加大对成果转移转化早期项目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支持,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通过专项资金引导、风险补偿等制度,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壮大。培育发展天使投资人和创投资机构,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探索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

    以上我介绍了《佛山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主持人:刚才梁局对两个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我感觉这两个政策应该是有很新的突破,包括高技术企业的双提升、创新联盟,以及转移转化的平台建设一些相关工作,技术经纪人等,也有很多干货,刚才《行动计划》一共19条,《实施意见》有17条,我觉得涉及了高企培育以及转移转化方方面面,很多方面都是可以精准来扶持企业平台、载体以及机制体制的建设。应该有很多内容,包括高企这一块的经费新增投入有4亿多,这个力度还是很大的。出台这两个新的政策是推动佛山创新创业环境再提升、再优化重大举措,代表市政府对全面提升我市促进科技创新的坚定决心。下面进行第二个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踊跃提问。

    

    广州日报:第一个问题,看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里面到建立一个面向技术供需方的全市技术转移平台,这个平台是不是已经在规划,是已经敲定了具体实施的方向和计划了吗?它在建立统一开放技术市场方面发挥什么样的定位、作用和影响?

    第二个问题,在《高企树标提质行动计划》里面提到全市的目标是2020年规上高企要占比60%,但是禅城中心城区的二产流失外迁情况比较严重,占比越来越低了,那禅城在佛山的科创方面作为中心城市将发挥什么样的地位和作用?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梁达明:先回答第一个问题。转移转化平台我们已经通过发这个指南来征集能够设立这种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的机构、企业,在物色其中有实力的一个平台进行资助。在佛山本地的科研院所、高校并不多,企业非常需要成果的转移转化对接,所以目前我们对成果转移转化起中介服务作用的平台是非常需要的。大的平台、比较有实力的平台现在还没有突显出来,所以我们想在建立这种大平台起示范作用的发掘一到两个。现在已经发布了指南来征集,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关于规模以上高企的比例问题。佛山有5个区,5个区的产业结构都不一样,所以每个区的规上高企的比例肯定也是不一样。这个60%的比例是基于全市规模以上高企的比例,而不是禅城区本身的比例。

    作为禅城区,它作为中心城区,它的整个城市业态和其他区不一样。禅城区站在我们科技部门的角度,我们认为它更多应该是设立研发机构、成果转移转化的终结服务机构,相对来说企业应该更多是科技型、研发型的企业。作为规模以上而且是生产性的科技型企业,可能分布在其他区会更多一些。

    

    佛山日报:我想了解一下高企有一个标杆,但这个标杆我们是遴选,它有没有一些指标?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梁达明:标杆肯定是有一系列的指标作为衡量,这个指标大概分三个方面:一个是规模的指标,第二个是创新投入的指标,第三个是创新产出的指标。三大指标也有细分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我们已经初步拟定了三个指标体系的方案。现在我们开始对这三个指标体系进行测算,经测算以后,我们会确定其中的一个指标体系方案。确定方案之后,我们再对企业填报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测评、排序,形成100个备选名单以后,再征求税务、财政和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将这些指标数据对过以后,才最终确定出来今年的名单,今年我们预备是50强的名单。

    

    羊城晚报:第一个问题,《行动计划》当中,一个是我们今年投入4亿多的资金,如果说按照投入和目标来说,现在在全省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到2020年全市高企努力达到5000家,这个目标我们预计在全省排名第几?

    第二个问题,除了有一些对规上高企的补助,更多是对规下高企或者还没有入库的高企进行补助,大概会有多少家规下高企能够拿到这些补助?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梁达明:首先第一个问题,4亿元的问题,我们每个政策都不是平均用到多少钱,其实这4亿元更多是用于企业的研发投入补助。比如文件当中介绍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加计扣除,实际上这个我们的资助力度最大,也是占比最多的。在这个角度来说企业研发投入经费越多,他拿到的资助就越大,从这个角度来看,这4亿元的使用更多是贴合企业的科研投入市场化来运作,来使用这4亿元。

    4亿元的高企投入里面,和我们自己对比是幅提升,以往我们大概每年的投入,在高企上规模的培育大概是1亿元,现在增长到4亿元,在全省的范围里面,其实每个地区在政策设定的时候都有所区别,可能这样的对比不一定合适,但我相信各个地区也是不断在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投入。

    第二个问题,规下高企的问题。在目前来看,我们高新技术企业总体数量是2547家,总体来说规下高企比例还是比较大,因为科技型企业一般来说都是从中小企业开始,因为科技型企业早期的投入主要是投入研发,而不是投入规模生产。往往高新技术企业刚认定为高企的时候规模一般都是比较小,从我们全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之中的比例,规模以下高企比例给人感觉会比例大一些,所以这个资金使用的时候,可能会规模以下高企享受的数量会多,但从资金使用方面,不一定规下企业的高企更多一些,因为规上企业他的投入研发规模上比规下高企多一些,所以这个比例还不能仅仅从规下企业的数量占比多一些来理解。

    

    主持人 聂波: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接下来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