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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现场

2017年6月9日下午,佛山市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佛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佛山日报】党政同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佛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5月31日发布实施。 [详细]

《佛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

现场实录

  主持人黎才远: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参加今天发布会有佛山市市政府副市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乔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王培星。我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黎才远。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要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市食安办牵头制定了《佛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这个《办法》日前已由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

  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佛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期望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更好地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治理,强化管控,不断创新监管机制,推动我市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下面,请乔羽副市长讲话。

  乔羽:《佛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日前已经通过市委、市政府批准,在这里我就“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做一个情况说明,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是《办法》的原则及核心内容,第三是下一步对贯彻落实《办法》的主要措施以及要求。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中央领导对食品安全都有明确的指示。我们都知道,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同时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在去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首次提出要坚持“党政同责”,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的要求。去年1月28日,国务院食安办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再次提出要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2016年10月21-22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四川成都召开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汪洋副总理强调:坚持党政同责,加强组织领导。中央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反复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这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在食品安全责任方面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出的一个新的、更加严格的要求,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具有其重要的意义。刚才省食品安全会议上也明确提到了全省也要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

  二是国家标准的明确要求。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17版)》文件中明确要求:“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其中第四点明确写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刚才省的会议上,党委政府“一票否决”的事情比较多,有4项比较重要,一个是社会稳定,一个是安全生产,一个是食品药品安全,还有一个就是生态环境。

  三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要求。通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把握领会“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精神实质,推动佛山食品安全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强化党政同责意识,深化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狠抓过程监管,筑牢安全防线,以全面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促进佛山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佛山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13年1月,我市在广东省内率先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2015年8月,被省政府纳入首批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试点之一,2016年5月,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批准成为第三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同期,佛山市委召开常委会,原则同意建立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并将食品安全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和重点工作内容。去年8月,鲁毅书记在全市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大会上指出,要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依法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去年12月,朱伟市长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指出,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各项任务,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建立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机制,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今年3月,朱伟市长在新华网“2017全国两会”特别访谈中也指出,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考核机制,把食品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一级党政领导干部、每一级监管人员身上,真正做到党委政府守土有责。

  二、《办法》的原则以及核心内容。

  《办法》提出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协调、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综合治理、社会共治”的原则。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标本兼治”的原则。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将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各领导岗位食品安全职责细化,有利于实现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根本上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教育部门主责是抓教育,但是学生的饭堂也有食品安全,也是教育部门的责任;再比如建筑工地食堂,住建部门同样也有责任。

  三、下一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是贯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办法》的学习宣贯工作。下一步,市食安办要研究细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责任分工、责任评分标准、督导检查方案,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准确把握《办法》的目的意义,准确把握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内涵和要求,准确把握《办法》的适用对象和执行范围,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形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市食安办、市委宣传部要在全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办法》活动,加大对《办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力度,增强公众对《办法》的理解,提高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加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社会监督力度。各区要在佛山日报刊登区、镇(街)党政一把手落实《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在佛山主流微信平台以及本单位微信公众号谈对《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的体会。

  三是总结通报落实情况。市政府将适时召开会议,初步决定7月初总结通报各区、各部门《办法》贯彻落实的阶段性工作情况,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将《办法》真正落实到基层。

  此次《办法》的出台,是佛山市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后的又一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坚定决心,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各区、各部门都要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站位全局,厘清思路,谋划发展,准确把握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定位,守住食品安全工作的底线,坚定食品安全工作的信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保障佛山的食品安全。

  我想说明的就这么多,广大媒体一直对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很多的支持,在这里我也希望广大媒体朋友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实施过程给予高度关注。

  主持人黎才远:下面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王培星解读《办法》。

  王培星: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下面我来介绍一下《佛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基本情况。

  一、文件起草过程

  2016年5月,我市被纳入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 为加快完善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市食安办即着手起草《佛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是在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食品安全重要文件及规定的基础上,参考了《佛山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关于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以及《佛山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实施办法》等做法,在充分征求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经市委、市政府审定,《佛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在5月31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办法》有关内容

  《办法》共6章23条。

  一是明确了有关定义。如《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是指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共同担当,共同负责。"一岗双责"是指市、区、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要履行职务对应的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同时也要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职责。

  二是明确了适用范围。这个《办法》适用于市、区、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市、区、镇(街)有关部门及其领导。本《办法》所称的"有关部门"是指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联的部门。

  三是明确了工作原则。如《办法》第五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协调、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综合治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四是明确了各级党委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按照“全面布局、统筹规划”的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包括: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统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做到一同决策部署、一同推进落实、一同考核评价;以及党委要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等。去年我们就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市委、市政府也专题研究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五是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行政责任。各级政府落实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行政责任,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行政责任;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行政责任;各级政府的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行政责任。

  六是明确了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食品安全有关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对主管行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等。各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并将食品安全工作与分管行业领域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七是明确了监督考核有关问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每年初向各区党委、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下达本年度食品安全目标任务,并统筹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工作。各区食安委负责组织对区食安委成员单位以及镇(街)的考核。上级党委政府可对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三、《办法》紧密结合佛山实际

  一是广泛的适用对象。适用对象为市、区、镇(街)三级体系,以及食安委有关部门和相关部门党政双责。确保全市范围内普遍的参与度,形成严密的网络和架构。

  二是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紧密结合。内容糅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7项标准和39项任务,并把我市的食品安全“十大重点工程”渗透其中,加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社会各界社会共治任务的承担,目标清晰,责任明确。

  三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考核要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第四条,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关于《实施办法》我就解读到这里。

  主持人黎才远:刚才王培星局长就《实施办法》起草的背景和过程以及相关的内容做了解读,接下来进行第二项议程,与媒体进行互动和交流。大家有什么关注关心的问题,欢迎踊跃提问,做好互动与交流。

  南方日报记者:大家好,我是南方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今天佛山发布了这个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后,是希望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和目的?

  乔羽:大家都知道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我不再重复。这个责任要落实,食品安全有什么责任呢?首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更多是强调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部门的领导责任,这是要分开的。

  王培星:这个《办法》有几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正如刚才乔副市长说的,明确了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是“一把手”工程。第二个特点,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第三个特点,实施约谈制度。第四个特点,实行评议考核机制。

  我们期望市党委、市政府出台《办法》后,让各级党委政府从思想上、行动上更加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第二是希望通过落实《办法》,在人财物方面,对食品安全给予更大的投入和支持。第三是希望《办法》引起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更多重视。第四是希望让人民群众更放心地饮食,对佛山市的人民群众在提高幸福感、安全感方面起到更好的效果。这是我们主要的几点期望。

  佛山日报记者:大家好,我是佛山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现在全市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个《办法》出台以后对于我们推进创建工作有什么推动作用?

  王培星:这个《办法》首先是国家创建标准里面的重点要求、重点指标。通过《办法》的出台,会使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更加重视我们的食品安全;第二,党委政府也会更加尽职尽责,特别是相关部门在创建工作中会明确责任,更大程度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正如我们经常说的,“‘规定动作’不走样,做好记录有台账、‘自选动作’有特色,解决问题为导向”。在党委政府的努力下,我们佛山在“规定动作”方面已经用“十大重点工程”带动起来,这个《办法》基本上糅合了“十大重点工程”的一些要求,同时对一些“规定动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使我们在落实的时候更有力度。佛山在“自选动作”方面也是亮点频出,一是我们的小作坊、小摊贩集中管理是我们佛山的一大特色,它是解决“四小”问题的有效途径;二是在食用农产品方面,佛山打造1000个快检点,解决市民担心农产品农药残留的问题;三是实施肉品统一配送以及水产品统一配送。有关水产品配送,其中种养殖环节由农业部门在管,统一配送运输环节由食药监部门来管,目前我们每天要配送200吨的水产品到全国各地,每年达到20万吨左右;有关肉品统一配送,每天有1.3万头猪、600多头羊、300多头牛配送到市场,这些都是我们的“自选动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来讲都是领先的,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这些成果的取得,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重视,没有前期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大力推进,单靠我们是很难做到的。

  《办法》出台以后,将更加有利于在打好基础、抓好基层、建好机制方面发挥作用。第二个是有利于人力支撑、财物支撑、技术支撑,特别是在党建支撑方面将进一步强化。第三个是有利于进一步搞好日常检查、检验检测以及案件查处的落实。同时也有利于创城“十大重点工程”的有效落实和强化。有了这样一个制度,我们食品监管工作感觉更有底气,把相关部门协调得更加紧密。希望通过落实《办法》,党委、政府更加支持和关注我们的创城以及食品安全工作。  

  广州日报记者:大家好,我是广州日报的记者。我想请问一个问题,责任约谈可能的后果有哪些?食品安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年度综合考核当中所占的权重会怎么样,是不是接下来还有细化的措施?

  王培星:过去佛山在食品安全考核方面的权重只有0.56分,创城以后政府对这方面非常重视,食品安全权重达到了3分,下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过程中,我们首先会制定出台相应的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责任的范围,细化相关部门的责任,特别是在某些环节、某些领域出现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时候,需要进行约谈。考核会有一个细化评分的标准,对约谈的政府或者部门要相应扣分。这样我们考核的时候就有了更好的依据。我相信通过细化责任和考核标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力度会更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将会更加顺利的开展。

  主持人黎才远: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接下来各位媒体还有什么关注的问题,欢迎大家及时跟食安办加强沟通,也可以与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加强互动。相关的参考资料会后我们也会发到佛山新闻发布网。今天刚好是周末,也很辛苦大家,借这个机会祝大家工作顺利,周末愉快。

《佛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通稿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要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完善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佛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已于531日正式印发。

  《办法》共623条。

  《办法》提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共同担当,共同负责;“一岗双责”要求市、区、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要履行职务对应的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职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标本兼治的原则。

  《办法》规定,各级党委按照“全面布局、统筹规划”的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做到一同决策部署、一同推进落实、一同考核评价各级政府落实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行政责任,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健全食品安全考核体系,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落实“四有两责”监管责任(即地方监管工作“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履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抽检职责),加强监管信息化装备配备和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确保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监管人员岗位设置、监管人员能力素质、专业化执法装备、专业化检验能力建设“五个到位”。食品安全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对主管行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务必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食品安全专项工作任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并将食品安全工作与分管行业领域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在责任追究方面,《办法》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初向各区党委、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下达本年度食品安全目标任务,并统筹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工作。各区食安委负责组织对区食安委成员单位以及镇(街)的考核。上级党委政府可对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评议、考核记录。

  《办法》紧密结合了佛山实际。一是适用对象广泛。适用对象为市、区、镇(街)三级体系,以及食安委有关部门和相关部门党政双责,确保全市范围内普遍的参与度,形成严密的网络和架构。二是与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紧密结合。内容糅合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7项标准39项任务,并把我市的食品安全“十大重点工程”贯彻之中,加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社会各界社会共治任务的承担,目标清晰,责任明确。三是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考核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增强了《办法》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