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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职人员禁酒控酒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干部担当有为等内容新闻发布会

11月28日上午,佛山公职人员禁酒控酒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干部担当有为等内容新闻发布会在佛山召开,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裴广明,市纪委新闻发言人、市监察局副局长邱建文,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叶水剑和干部监督室主任魏晓黎、研究室主任叶光明出席本次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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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新闻发布厅举行《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抽时间参加这次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着力破解人才发展的瓶颈,加快构建与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匹配的人才供给体系,市委出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并于1月11日正式印发。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社会各界深度解读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

  下面,我介绍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领导: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黄永耀;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市人才办副主任林勇民;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吕文华;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梁达明;

  市人社局副局长何少美;

  市博管办副主任张东航;

  我是市委宣传部方华刚。

  下面,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黄永耀同志介绍《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突出亮点。有请黄部长。

  黄永耀:各位媒体朋友们,上午好,下面我对《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进行说明。《实施意见》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于1月11日正式印发,文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以加快构建与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匹配的人才供给体系为目标,落实市委鲁毅书记“舍得投入、舍得时间、舍得声誉”和朱伟市长“加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加大对人才的支持和服务力度指示,是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纲领性文件。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刚刚闭幕的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聚集创新人才,打造汇聚国内外一流创新人才高地。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以三个舍得共筑创新型人才支撑体系,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鲁毅书记再次强调以更强烈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做好人才工作,改革人才体制机制,出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

  新的历史阶段,在“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倡议和广佛同城化携领珠三角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等重大战略引领下,佛山人才发展面临着更多机遇,也面临创新集聚区缺乏影响力的问题,为了着力破解人才发展中的瓶颈和问题,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开展《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并列入2017年佛山市重点改革项目。市领导对文件的起草高度重视,鲁书记、朱市长亲自指导、带头研究、专题讨论,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全程参与《实施意见》的起草坚持放权放活,高端引领、横向对比、适度超前的原则,在系统梳理市区两级现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既承接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又具有鲜明的佛山特色。

  二、重点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从管理体制、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实现一系列创新和突破。

  1.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区委书记任组长。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组织部门直接责任。将人才工作职责列入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三定”方案。实行人才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建立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在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2.加大扶持力度全方位引才。加大人才团队资助力度,对新引进的科技创新团队给予经费资助。大力引进领军人才。全职引进博士后、博士人才给予安家补贴,提高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站启动经费标准。全职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安家补贴。全职引进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硕士和本科学历人才给予租房补贴。实施公务员选调计划。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建立招才引智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承办、参加国家和省重大人才活动。实施人才举荐制度。

   3.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实施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和以“创二代”为主体的青年企业家培养计划。大力培养各领域人才。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竞争性扶持人才项目,打造特色人才品牌。建立人才挂职制度。

  4.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服务保障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实行人才团队自主评价人才。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制度改革。在专业性较强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试行协议工资制。完善人才联谊交流机制。优化人才服务。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三、主要特点

  特点一:坚持党管人才根本原则

  必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增强各级党委(党组)对人才工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必须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把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盘谋划、一体推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形成全市“一盘棋”。同时,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综合评价指标和市对区的绩效考核体系,更加有效地推动“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落实。

  特点二:最大限度为人才松绑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核心是放权放活,为人才松绑才能激励人才放开手脚创新创造创意。“佛山人才23条”对人才管理放权放活,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清理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推进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下放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职称评审、薪酬分配、人员调配相关权限,激发高校人才工作的活力,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好高校“人才蓄水池”的作用。实行更加灵活的、符合人才发展需求的编制管理模式,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普通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由相关单位研究提出人员控制数额、内设机构设置方案,报同级编制部门备案。二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下放单位主体人才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权,由用人主体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制定不低于全省标准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自主颁发职称证书。三是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制度改革。在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试点,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畅通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渠道。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长期激励措施。四是试行协议工资制度改革。在专业性较强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试行协议工资制,通过灵活方式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问题,有利于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五是建立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树立市场、用人主体评价人才的积极导向,加快建立市场、企业和业绩相结合的多元化人才评价模式。实行人才团队自主评价人才,把人才评价、资金分配的权利交给团队。

  特点三:财政投入力度前所未有

  人才是一种可持续开发的资源,对人才的投入是最有价值、最有效率的投入。当前,各兄弟城市在人才工作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人才竞争更加激烈。佛山要抢占人才高地,必须舍得投入,才能在区域竞争中保持比较优势。对此,市委作出“市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亿元引才专项资金”的重大决定,同时要求五区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市、区每年投入资金达到30亿元以上规模。市级财政引才专项资金投入主要突出四个方面:一是市级科技创新团队扶持资金总额从每年8000万元提高到不少于2.5亿元,每个团队的资助标准从100-800万元提高到200万-2000万元,平均每个团队可获得800万元资助,同类团队资助标准高于东莞、苏州、无锡等省内外经济发达城市。二是对省创新创业团队,市级财政每个给予省资助经费的50%配套扶持,各区按一定比例配套后力争达到1:1的比例,市、区资助总额最高可达1亿元,资助标准高于珠海、东莞、苏州、无锡等省内外经济发达城市。三是每年投入不少于1亿元,引进海内外领军人才,给予安家补贴、科研经费和工作经费资助,标准高于省内外经济发达城市。四是加大博士、博士后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其中博士、博士后各类补贴标准大幅提高,首次对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安家补贴,硕士、本科学历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给予租房补贴,标准高于省内外经济发达城市。

  特点四:优化人才引进培育体系

  政策是管长远的,具有鲜明的导向性。《实施意见》在对现有人才政策进行梳理、整合的基础上,大幅提升扶持标准,进一步优化“才”引、“育才”的两个体系。

  在人才引进方面,突出四个层次:

  一是引进领军人才。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400万元安家补贴;新引进省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300万元安家补贴;新引进地方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200万元安家补贴。领军人才开展科研项目研究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和工作经费。居世界领先水平的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战略科学家,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解决补贴和待遇问题。同时,引进领军人才子女就读义务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学校申请就读;配偶可协调推荐到市、区相关单位工作。建立领军人才医疗健康档案,提供市内公立医院优诊绿色通道,并享受保健待遇。

  二是引进博士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30万元科研经费,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对新建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建站补贴。进站博士后每人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国(境)外优秀博士来佛山工作、新建博士工作站等资助标准按省相关文件执行。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各区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配套扶持。

  三是引进中初级人才。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9000元租房补贴,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6000元租房补贴。

  四是优化党政人才队伍结构。每年面向全国选调一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公务员,选调比例不低于当年招考计划总数的20%,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

  在人才培育方法,突出五项工作:

  一是实施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提出,实施青年企业家培养计划,以“创二代”和自主创业的青年企业家为主体,加快培养一批优秀青年企业家;建立企业家常态化的配需机制,每年集中培训一批大型骨干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这一系列措施将为佛山企业家成长注入新的动力。

  二是大力培养各领域人才。高端引领、外引内培、引育并举,是佛山人才发展的根本路径,着眼做大人才增量,激活人才存量,提出对我市创业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文化英才、名校长、名师、名医、名匠,给予10-100万元工资外津贴,将加快我市本土人才成长,不断厚实人才存量。

  三是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佛山制造业发达,对产业人才尤其是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量巨大。从现实情况看,全市技能人才总65多万,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数29%,难以满足我市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强大需求,必须加紧加快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实施意见》提出,持续开展“佛山、大城大匠”主题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努力形成全社会尊重技术技能人才的共识共为,畅通技术技能人才中级、高级应用本科到专业学位的研究生的成长渠道,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对企业首席技师、骨干技师给予工资外补贴。建立多层次技师工作站,深入开展校企联合培养技能人才工作。

  四是打造特色人才品牌。佛山缺乏具有全国甚至全球影响力的高端人才品牌和人才活动,这与佛山的经济实力和地位是不相匹配。从2018年起,我市将积极承办广东省博士和博士后人才交流科技项目博览会,吸引更多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到佛山创新创富,积极发挥海外引才工作站、海外商协会、大型企业驻海外研究机构的载体作用,进一步拓宽海外人才引进渠道,做大做强佛山海外人才品牌,每年面向全市扶持一批创新性、示范性、时效性强的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给予50-200万元市财政扶持资金,推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形成特色人才品牌。

  五是建立人才挂职制度。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一批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骨干教师到市、区、镇、街道和企业挂职,搭建人才、科技、产业对接融合的有效平台。

  特点五:致力打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生态

  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有利于各层次人才的协同发展和区域人才发展的动态平衡。《实施意见》在人才发展生态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第一,建立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市委、市、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服务部少于2名高层次人才,定期访谈、召开座谈会、开展咨询服务,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完善人才联谊交流制度。通过兴办高层次人才联谊会,搭建行业和专业人才交流平台,举办人才论坛、人才沙龙、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市、区人才驿站,为高层次人才学术研讨、研修培训、交流联谊等提供重要场所。

  第三,优化人才服务。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减少各种因素对人才干事创业的干扰,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之一。

  《实施意见》在人才服务方面主要提出了两项重要措施,一方面,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水平,建立全市“1+5”高层次的人才服务专区,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科技服务、全程化创业服务,管家式生活服务。另一方面,完善全市人才信息平台,打造“一网式”服务,拓展“佛山人才网”宣传推介、信息发布、数据分析、人才供求等功能,实现全市人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刚才黄部长介绍了《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突出亮点。出台《实施意见》,是佛山向海内外发布的一道求贤令,将有力推动佛山人才发展开启新的航程。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们踊跃提问。

  ——答记者问环节——

  记者(佛山电视台):刚刚听过《实施意见》提出加大人才团队的引进力度,科技局这边怎么样落实?总体考虑得怎么样?

  梁达明:《实施意见》对我市创新人才团队引进的任务、资助标准提出了明确的新要求。市科技局在科技创新团队的引进工作方面,原来制定有一个《资助办法》,是2013年制定出台的,经过几年引进,我们共引进了86个创新团队,这些团队已经逐步成长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逐步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们准备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尽快修订《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使这个《办法》里面的规定符合《实施意见》的新要求。

  对《资助办法》不完善的地方进一步进行完善,把一些评价标准、资助标准也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调整。这一项工作之前已经在做准备工作,因为市科技局也有参与《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草拟工作,所以我们提前做了一些准备,计划下一周发出《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方面的修改意见。

  2.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广泛宣传《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要求、资助标准,大力吸引外地高水平的创新团队来佛山申报创新团队资助,在佛山成立公司创业。

  3.我们准备接触外地的一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挖掘一批准备创业的人才团队,和他们进行接触,能够面对面地介绍《实施意见》的政策规定,以及我们准备修订的《资助办法》的资助政策,争取直接把一些高水平的创新团队引进到佛山落户并申报创新团队资助。

  4.我们将按照《实施意见》和《资助办法》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做好评审工作,进一步落实资助的资金。

  以上就是我们准备做的几项工作。

  (记者)南方日报:我想请问和省内外的发达城市相比,佛山这次在引进博士和博士后方面有什么样的突破?

  张东航:当今博士后和博士的引进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的经费分别提高到100万、50万、40万,比2016年大幅度提高,在全国也是领先的。我们给博士和博士后的生活补贴也是最高的,博士有20万的安家费,这是我们对照广东省《关于加快博士和博士后创新的标准》来提高的。市的政策和区、镇街的标准也不一样,比如对于一些工作站,市给100万,区给80万,加起来是180万,这在全国也是领先的。

  记者(南方日报):市区镇是可以叠加的?

  张东航:对。

  记者(佛山电台):人才的资助标准方面比以往大幅提高,“佛山人才23条”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梁达明:我市现行对创新团队的资助标准,每个团队100-800万,分类有三个档次:一是世界一流水平的团队,二是国内顶尖水平、国际先进水平的团队,三是国内先进水平的团队。这个资助标准跟《实施意见》有很大的区别,《实施意见》对市级创新团队的资助标准提高到200-2000万。我们已经有初步的考虑:

  首先,按照《实施意见》的标准,将《资助办法》对市级创新团队的资助标准提高到200-2000万。

  其次,我们对创新团队水平的评价力争更科学、更细致,从更多方面衡量团队的水平,比如: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的学术水平,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在国际国内的学术地位,以及团队的研究成果在国际国内的水平,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的水平,以及团队的研究成果产业化再创新能力,产业化准备和市场前景等,我们将准备从这几个方面去评价衡量一个创新团队的水平,将团队水平更加细分与资助金额相对应,争取这个标准更明确、更细化,更能体现团队的学术水平,能体现更大产业化成功可能性。我们想从这两个方面着手。

  林勇民:我再补充一下。我们整个的团队引进方面,还有一个是对省的创新创业团队方面,媒体朋友们要细看文件,对省的创新创业团队,市里按照省里面的资助经费50%配套以外,还要求各个区也要按照一一定的比例配套,最大的可以达到这样的支持,省里面一个团队最高一亿,如果按照《实施意见》对于省创新创业的团队资助,我们省的资助最高也是一亿,这在其他城市还没有这么大的配套。

  记者(珠江时报):我有两个问题,与省内外发达城市相比,佛山引进高中级职称专业人才方面有什么新亮点?二是推进高级人才管理简政放权,佛山有什么安排?

  何少美:刚才提到引进高工职称专业人才方面,佛山的做法:

  一、全职引进而且是办理了人才引进手续的,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年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贴,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给予每年20万元的安家补贴。

  二、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而且办理了人才引进手续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硕士学位的这些人,每人每年都给予9000元的租房补贴。

  另外,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每年可以给6000元的租房补贴,但是有一个期限:不能超过三年。以上的这些标准应该说还是高于省内外一些发达城市的。

  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高校的放权方面,高校的的放权有几个方面,根据国家和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务的政策:

  一、岗位设计方面,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可以自主组织岗位设计方案和管理办法,包括岗位的数量、教学科研等各类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等等,这是岗位设计方面。

  二、招聘方面,我们现在的高校也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放管扶的政策,就自主制定招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政府就不再统一组织高校公开招聘考试了。高校只需要将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已聘人员在人社局的网站公布就可以了,聘用的结果要报人社部备案。

  三、职称方面,也是根据国家和省对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扶的要求,我们去年底就已经按照管理权限将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到本市职称评审团了。

  记者:《实施意见》中关于名校长和名师的培养,教育局有什么举措?

  吕文华:十九大中提出教育强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近期市政府又印发了《佛山市基础教育强市工程行动计划》,其中对培养名校长、名教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外引内培有一定的政策。

  记者(南方日报):佛山会优化人才服务,请问人社局接下来会从哪些具体措施上服务这些人才?

  何少美:在人才服务方面,我们有一些新的做法:

  一、在全市建立“1+5”高层次人才的服务专区,各个区跟根据实际情况,一是在已有的那些高层次服务专区要进行提升。,如果没有的就要新建,加起来就是“1”,即市级在祖庙丰收街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另外“5”是区级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这是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政务、科技的服务,以及管家式的服务,即一站式的服务。

  二、人社局打造一网式,我们有更好的数据发布和数据分析,实现全市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共建。

  方华刚:因为时间的关系,下面,请黄永耀部长介绍近期的工作安排,关于《实施意见》的。

  黄永耀:近期市委组织部讲牵头做三件事情确保《实施意见》的落实。

  一、细化分解任务,我们在去年年底12月28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了13个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这份《实施意见》具体落实措施,市委组织部牵头建立工作台账,列出了任务的清单,各有关单位在这个月的月底前根据这个责任分工制订了细则、方案,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进度安排。

  二、完善工作的机制,强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统筹全局,协调各方,发挥组织部门前头抓总的作用,重点抓好跨部门的工作统筹,政策的制定、落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议事的决策、联保、联络协调的机制。

  三、加快突出落实,市民组织部将围绕任务的清单开展专项的督察督办,明确目标任务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的时限、责任人四个方面落实。

  这是我们下来抓《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具体的措施、方法。

  主持人:《实施意见》的干货很多,我们的媒体朋友都可以好好挖掘,有关报道的安排我们宣传部门会跟大家有一个沟通,按照统一的布排进行报道,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新闻发布会通报提纲

  一、关于《佛山市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佛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职人员禁酒控酒的通知 》的情况说明

  (一)背景情况。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佛山市委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严肃公职人员饮酒纪律,带动干部作风严起来、实起来。11月21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文件。11月22日,市党廉办正式印发《通知》。

  (二)主要特点

  1、明确禁酒控酒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2、明确一般公务活动的禁酒规定。主要指全市范围内开展的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公务接待、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实施“四个严禁”,即严禁公款购买、饮用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严禁公款购送任何酒水;严禁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水。

  3、明确特殊公务活动和重要商务活动的控酒规定。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重大外事活动、招商引资、统战工作等特殊公务活动和重要商务活动,确需公款购买和使用酒水的,要厉行节约,严格实行“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制度,一律由本单位本部门分管领导签批,从严控制购买标准、数量,严格审核购买单据,使用情况造册登记。其中,购买和使用高档酒水的,需报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并报同级纪委备案。制度规定,高档酒水一般指零售价每500毫升499元以上的酒水,上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明确非公务时间从严控酒要求。规定公职人员组织或参加婚丧喜庆、私人聚会等非公务活动时,不得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强行劝酒、过量饮酒、酗酒滋事等有损公职人员形象的行为。

  同时,《通知》要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于禁酒控酒不力的,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在今后工作中发挥好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平台等作用,加大明察暗访,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有关要求真正得到落实。

  二、关于《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干部担当有为的若干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背景情况。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根据市委要求,市纪委牵头成立调研起草组,开展了关于队伍履职积极性的调查研究。11月22日,市委正式印发意见。

  (二)主要特点

  《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强化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科学有效的激励导向、鼓励担当的执纪导向三个方面,提出十二条具体措施。主要有:

  1、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提出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决策失误和履职失范行为,对主观上为公、认真履职尽责,但仍然出现失误或者错误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可予以减责免责。同时,探索完善党员干部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后重新任用制度。

  2、优化绩效考评机制。提出要实行部门内部差异化绩效奖励分配方法,体现岗位职责、个人实绩与绩效奖励相对应,鼓励干部敢担责、多干事。

  3、完善及时奖励工作制度。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及时给予嘉奖或者记功等奖励。

  4、保护公职人员主动服务企业的积极性。要求公职人员要经常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经批准可按规定应邀参加企业各类活动,可按照有关差旅费规定在企业所在地用餐,或者由企业按照当地公务接待标准提供工作餐。

  5、依法严惩诬告陷害行为。研究制定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查处办法,建立常态化查处机制,对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背景情况。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全面从面从严治党”“打铁必须自身硬”,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市纪委于2017年10月31日出台了《意见》。

  (二)主要特点

  1、严明纪律,实施“全时段”监督。《意见》围绕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党的六项纪律情况,列出重点监督的20项“不可为”行为,明确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界限。监督范围既涉及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内”行为,也涉及“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触角延伸至“全时段”。

  (1)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重点监督在公开场合或社会交往活动中发表损害、丑化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破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团结统一的言论等行为;

  (2)遵守组织纪律方面,重点监督不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等行为;

  (3)遵守廉洁纪律方面,重点监督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等行为;

  (4)遵守群众纪律方面,重点监督不注意身份和社会影响,耍特权、逞威风,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盛气凌人等行为;

  (5)遵守工作纪律方面,重点监督擅自接触被举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私存线索、跑风漏气,接受请托、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等行为;

  (6)遵守生活纪律方面,重点监督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行为。

  2、多管齐下,构建“全方位”监督。《意见》提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8项举措,“全方位”织密监督网络。

  (1)落实重要事项、重大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2)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将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纳入党内生活重要内容;

  (3)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4)落实内部巡察制度,实现内部巡察向区、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全覆盖,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5)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健全内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6)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情况活页本,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提供参考;

  (7)建立过问、说情干预监督执纪报告登记制度,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公正廉洁行使职权;

  (8)严肃处置问题线索,按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要求,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分类处置,坚决防止“灯下黑”。

  3、齐抓共管,明确“全流程”责任。《意见》明确各级纪委(纪检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室(部)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干部监督、机关党委等部门的教育、监督、管理职责,要求把干部监督管理寓于业务工作全过程,分级负责、齐抓共管;明确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追究制度,构建起事先预防、过程监督、严肃惩处的“全流程”责任体系。

  四、关于《对过问、说情干预监督执纪工作实行报告和登记制度的暂行规定》的情况说明

  (一)背景情况。为保障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公正廉洁行使职权,避免监督执纪工作受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行为的干扰,市纪委于2017年10月31日出台了本《规定》。

  (二)主要特点

  1、细化具体情形,划出违规过问干预纪律红线。《规定》明确过问、说情干预监督执纪工作是指纪检监察干部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以外的组织、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利用职务影响、工作便利或者私人关系,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人员,以书面或口头、明示或暗示等方式作指示、打招呼、提要求,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正常监督执纪工作的行为,将违规过问、说情干预与依纪依法履行指导、管理、监督职责和正常工作联系区分开来。细化违规过问、说情干预监督执纪工作的七种情形,包括打听和过问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及案件调查进展、涉案人员、涉案数额、涉案情节、事实认定、定性处理、领导批示、审议讨论和监督执纪人员组成等具体情况,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信息;为监督执纪对象请托、说情、打招呼,要求给予特殊关照或者减轻责任等行为,明确了报告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

  2、明确工作程序,实行报告登记留痕追查。规定监督执纪人员遇到违规过问、说情干预监督执纪工作行为,应当予以拒绝,同时要按照“谁涉及谁报告”“一次一报告”原则,及时报告领导,并于事发3个工作日内填写《过问说情干预监督执纪情况登记表》,如实记录相关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过问干预的内容、方式等信息,对于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过问干预的,应当记录信息存储介质情况,对于以口头方式过问干预的,应当记录发生场所、在场人员等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3、强化纪律要求,明确责任促进制度落实。《规定》从两方面明确纪律要求,一方面要求监督执纪人员坚持原则,恪守法纪,严守秘密,秉公廉洁,不徇私情。若遇到应当报告的情形未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瞒不报告,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监督执纪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授意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依纪依规追究领导责任。另一方面也规定,对过问、说情干预人员,报告登记后作为问题线索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过问、说情干预的,移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处置。

  五、关于今年1-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情况的通报

  今年1-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持续加大正风反腐力度,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执纪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2683件,立案974件,其中涉及处级干部27人,结案9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9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人。先后查处了市工商局、佛山监狱系列腐败案,禅城区、南海区教育系统腐败案等一批大要案。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贯彻惩前毖后、冶病救人方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党内监督常态化。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75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828人次,占67%,处理人次和占比均在全省排名第二;第二种形态442人次,占16%;第三种形态171人次,占6%;第四种形态310人次,占11%。把谈话函询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311件,同比(31件)增长903%。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社区、村居党员510人,同比(218人)增长134%。立案查处社区、村居干部54人,其中,社区党委(居委会)委员8人、村支书(村主任)13人、其他村组干部33人。

  (三)注重挽回经济损失。对违纪问题产生的不当收益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时处理到位,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得益和获利,实现执纪审查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据统计,今年通过执纪审查,全市直接追缴挽回经济损失10多亿元。比如市纪委今年在协助上级纪委办案时,依法为国家挽回某公司应缴的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共2.9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