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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2017年5月3日,在新闻发布厅举行。

【南方日报】佛山出台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 外地驾驶员有居住证即可申请

3日,《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将于今年6月1日开始... [详细]

【佛山日报】我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须符合本地车牌、轴距及车龄2年以下等条件,且行驶里程达60万公... [详细]

  主持人: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早上好!我是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科科长张坤,欢迎大家参加《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根据国家、省、市委市政府对网约车经营管理的工作要求,市交通局会同公安、法制、发改等十多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特别是公安和法制部门为此做了很多的工作,也提出了非常多的建设性建议,都在这里面。这个《办法》在4月28日正式印发,今天我们针对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新闻发布会,对暂行办法内容作出解读,同时也解答媒体朋友们的相关问题。

  下面我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庄儒耀,客运科副科长代梅;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陆永;市法制局规文审查科业务负责人刘斯华。

  下面还有市交通、公安相关科室的业务负责人,等下牵涉相关的业务,也可以请下面的同志来回答。这次发布会安排四项内容,第一由市交通运输局庄儒耀副局长介绍暂行办法背景及总体情况;第二请市交通运输客运科代梅副科长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第三请法制局介绍相关情况;第四是媒体互动。

  庄儒耀:各位朋友,辛苦大家!佛山网约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研究,来来回回20多次,4月28日终于出台,由市政府发布出台。下面我就几个方面给大家做一个说明和通报。第一个是关于佛山网约车暂行办法出台景。去年在7月份的时候,国务院出台《深化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公安部、工信部等七个部委联合发布《网约车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去年11月1日开始执行。佛山充分支持和鼓励新业态,推进供给侧优化改革。我们给予了充分的时间,同时政策制定也充分的完善,落实国务院和国家七部委的相关要求规定,出台这个暂行办法。

  第二、我们出台这个办法,也是根据一段时间以来新业态所产生的一些问题,它有积极的一面,给社会,给市民提供一些个性化的服务,对旧的业态也有促进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但是同时也发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第一方面是主体责任不清的问题,我们知道轻资产的网约车平台,它是由四方协议,也就是平台公司、司机、劳务公司、车联单位,四方协议构成合作模式。但是实际上就是平台和司机,因为车辆大多数是私人司机所拥有,但是为了减少成本,规避一些安全和服务方面的责任,实施了四方协议,造成了一些一般的服务质量问题以及安全问题,本来就是市场的一些主体相关方的问题,转变成了社会纠纷,给社会管理、公共管理提高了很大的成本,市民意见越来越多。这是第一个主体责任不清的问题。

  第二个是要解决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因为轻资产平台,他们的特点就是以入口流量谁大谁为王,一般对私家车和司机的准入是达不到公共服务的准入把关要求,也就泛滥了一个区域几十万人参与进去,事实也发现有大量的违法犯罪分子也在其中,这已经造成一些社会严重事件发生。

  第三个是要解决本地化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因为网约车平台,线上的能力比较强大,但是线下的服务能力一般是不到位的,可能某些区域有两三个人,但是有些区域是一个人都没有。涉及到一些乘客与平台、司机之间的纠纷,往往找不到人。找不到人之后,积累之后就成为一大堆事件。运输这个特点,网约、互联网是一种方式,是一种非常积极的、非常好的组织方式,但是怎么样都需要司机解决线下运营,才能满足乘客的移动需求。这块线下的组织是关键中的关键,没有线下的组织运输能力和保障能力,是难以满足这个运输的安全要求和服务权益要求。

  第三、解决公平竞争问题。巡游出租车是基于严格的政策管制、价格管制,基于乘客没有议价能力,所以政府实施指导价。这些管制条件下,相对应的新业态,它是完全放开的,包括车辆、车型,以及人员、运价都是完全放开的。这是第一层面的不对等,第二是运营商往往是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进行大面积的补贴,造成公共交通客流的严重下降,也包括传统巡游车客流的大面积下降,在补贴高的时候,甚至下降达到20%,这个量是非常惊人的,也因为这些造成了整个市场的不公平,也引起了一些社会问题。

  第四、偏离绿色公共出行交通战略,这是国家06年定下来的交通战略。目前佛山已经超过200万小汽车,市中心拥堵程度已经是中度拥堵了。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对于公交车是低效的交通方式,一辆12米的公交车运能相当于60辆小汽车,一辆公交车占用城市道路面积65平方米,而60辆小汽车同样的运能却占用了1600平方米城市道路。在网约车高峰时期,中心城区无论是周六日还是周一至周末都是拥堵的,在此之前,周六日,道路是比较畅通的。尤其是专业运营的、全职的,包括巡游出租车,一天运营里程达到300公里,它的使用程度是我们日常通勤车辆的15、20倍。网约车的运营里程跟巡游车差不多,可能会低一点,但是它的使用程度是一样的,所以给我们的道路增加非常大的压力。

  第五、关于信息安全,很多朋友也碰到过,跟网约车之间有什么纠纷,服务有什么不到位给他一个差评。过后老是打电话骚扰、恐吓,这就涉及到信息安全。我们跟省人大法律顾问也沟通过这个问题,他也是国务院信息安全方面的顾问。大家不要看一个人、两个人的数据,大面积,一个城市几十万的数据所形成的就是涉及到国家战略,为什么早期,去年国务院规定境外的网约车平台,服务器必须要设置在国内,就是出于国家安全战略。这是整个背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

  二、《暂行办法》的思路和原则,刚才也说了,我们必须要确定网约车的明确定位,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的组成部分,也是公共交通的补充。出租车是为社会提供个性化的运输服务,网约车也是出租车的一种形式。根据这个定位,它必须要纳入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考量,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和空间发展布局,我们必须要确立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辅助交通。我们看日本、香港、新加坡,无不是交通治理比较好的城市,他们都是按照这个定位来发展的。香港出租车16年数量没有变过,目前还是1.8万多台,同时它的运价是非常高的。第一个两公里22元,所以在香港很少有人打的,为什么?因为它的价格高,但是服务相对好。我们回想若干年前,出租车运价非常高,但是没有人说出租车叫不到、打不到。

  第二、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车汽车。我们的公交发展战略必须是大运量的公交优先发展,出租车和网约车是小运量的个性化、高品质服务,我们必须要坚持的第一个原则。第二个是要坚持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统筹发展,分类分层的治理原则。必须要分类,不分类肯定要乱,乱就要增,增就要乱。巡游出租车本身传承下来的特点和市民之间对应的服务关系,确定它和网约车的市场化必须要实施分类分层,通过网约车来补充巡游车这块的不足。

  第三、我们要坚持以保护乘客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为前提,我们坚决杜绝以牺牲乘客安全为代价的模式和改革。旅客运输不完全是买一件东西这么简单,买一件东西,小费用可以扔了,大费用可以跟他吵架讨回来。但是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旅客运输有它的特点,任何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人命,这是我们必须要坚持的。

  第四、严格依法规范原则,国务院的相关办法出台,佛山也充分给予了新业态时间和纠偏的空间。到了今天,我们也发现现在网约车也不太容易打了,因为只有一家公司了,它不补贴了,不用烧钱了,以及跟其他业态之间的关系问题。所有的一切,我们必须要坚持依法、规范、确保公平、稳定和有序。

  三、网约车办法出台过程,整个过程我们是广泛征求新业态、旧业态以及各部门、社会各方面、传统媒体和网络,充分进行了互动、研究、讨论,经过20多次的修编、完善,才形成今天这稿。整个过程中,第一我们是加强和各方面、各部门的沟通协同,包括公安、法制、发改、网信等等十几个部门的沟通协同。

  第二、我们高度注重相关专家的知识、研究,我们所请的专家,相信是在周边城市是比较高等级的,相关的专家也是国务院和七部委政策制定的专家,包括城市交通专家、法律方面的专家。

  第三、高度重视社会公众的参与,我们通过网络,搜集了300多份社会公众意见,巡游出租车有600多份意见,网约车司机有相应的意见,以及和相应的网约车平台也展开了多轮的交流、探讨、研究,确保整个《办法》的适应性和合法性。同时根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开展一系列法定程序,形成今天是政府发布的最终版本。

  总体的情况就这么多,谢谢!

  主持人:谢谢请交通局客运科代梅副科长就《办法》做解读。

  代梅:《佛山市网约车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及监管思路

  一、《佛山市网约车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佛山市网约车暂行办法》共六章42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发展原则、运价方式、运力规模以及管理部门;

  第二章【经营许可】规定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车车辆申请经营许可条件、提交材料和审核流程;

  第三章【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了网约车平台对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安全责任、信息安全、数据对接、依法纳税等方面的义务,以及网约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过程中使用车载服务终端、携带证件、规范经营等方面的义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规定了交通运输、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人民银行、行业协会等各个单位对网约车经营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章【法律责任】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处罚规定;

  第六章【附则】确定巡游车提供预约服务遵守规定、新能源车定义和本办法施行日期。

  二、《佛山市网络车暂行办法》地方特色

  《佛山市网约车暂行办法》管理思路和内容与七部委《暂行办法》基本一致,并根据七部委《暂行办法》有关条款授权,在其基础上,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明确网约车与巡游车分类管理。按照七部委《暂行办法》有关网约车规定“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的要求,我们既鼓励网约车发展,又防止了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的恶性竞争;既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又要落实政府对公共服务的调控职能。应该说我们对网约车与巡游车实施分类管理,是切实落实国家出租车行业改革“有序发展、融合发展”的要求。

  二是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异地经营要求。明确非本市注册的网约车平台在佛山从事网约车平台经营的需在市内设立分支机构,网络服务平台数据须接入市政府监管平台。这是要求全国性网约车平台加强本地服务管理能力的具体体现。

  三是细化车辆、驾驶员在本地的准入条件。在七部委《暂行办法》中车辆准入条件的基础上,我市鼓励使用新能源和节能减排车辆,并对车辆准备标准进行了细化,对车辆安全配置、车辆轴距、车辆类型、续航能力(新能源)、车载终端和使用年限等提出要求。具体为在我市申请运营的网约车要求本地车牌、车龄2年内、燃油车轴距不少于2700毫米、发动机功率不少于110千瓦,经营期限与车辆使用年限挂钩,最长不超过8年。

  车辆驾驶员准入方面,则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熟悉佛山人文地理、掌握旅客运输服务和安全应急能力等能够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的要求。

  四是规范网约车服务管理。一是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行为,要求平台公司建立服务标准和规程、承担服务和安全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承担承运人责任、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向政府监管平台实时传输运营动态数据和保障乘客信息安全等;二是要求网约车客户端应用程序要具备多项安全服务功能,包括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属性信息和位置信息实时分享功能、个人电话加密功能、“一键呼叫”紧急救助功能等;三是明确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规范,使用维护车载服务终端、随车携带相关营运证件、不得途中甩客绕行、不得巡游揽客等。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和交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明确对网约车平台、乘客、驾驶员投诉受理和监督制度,明确平台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的义务,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佛山市网络车暂行办法》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佛山市网络车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自2016年10月31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18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321条,其中有效意见共271条、重复意见4条,无实质意见46条。同时市交通局还分别邀请市交通运输协会、巡游出租车企业、网约车经营平台(神州、滴滴、易到)举行座谈并书面征求意见,收回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驾驶员调查问卷表600份,公众调查问卷表504份。根据各职能部门、行业经营者、行业从业人员和公众意见反馈,并参照国内其他城市相关标准,对征求意见稿中反映较为集中的驾驶员准入条件、车辆准入条件、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情况如下:

  (一)有些意见提出,网约车一方面要与巡游出租车错位协同发展,并按照高品质、差异化原则发展,另一方面也要结合市场实际考虑专职网约车驾驶员合法化问题,对此,在突出网约车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和节能环保要求后,《佛山市网络车暂行办法》适当降低了燃油网约车准入条件:取消长宽高尺寸要求,降低发动机功率要求至110千瓦。

  (二)有些意见提出,网约车运输服务涉及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应进一步加强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安全生产或驾驶经历审核。《佛山市网络车暂行办法》增加了车辆所有人安全审核条件:车辆所有者为企业法人的,须近一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致人死亡人数累计不超过3人、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万车死亡率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万车死亡率;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未发生死亡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三)有些意见提出,网约车可以先网络充值再消费,可以根据乘客要求依法提供发票,提供方式与巡游出租车存在不同。《佛山市网络车暂行办法》对发票具体规定进行了修改。

  (四)为进一步发挥网约车平台经营自主性,《佛山市网络车暂行办法》增加了网约车平台可自行组织开展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可依据有关规定申办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点的内容。

  (五)为促进网约车经营者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履行法定义务,《佛山市网络车暂行办法》增加了网约车平台、网约车驾驶员经营期届满后可申请延续经营的内容,并要求网约车平台、网约车驾驶员参与年度服务质量信用评价。

  (六)进一步简化和明晰网约车行政许可办事流程,《佛山市网络车暂行办法》对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公安机关许可审批时各自任务和时限进行修改完善。

  四、实现我市网约车行政审批网络化、数据化。

  我市已启动网约车行政许可受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目前主要功能已经具备,届时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可前往各行政服务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窗口单位申请办理各项业务,也可以在互联网上登录注册,足不出户办理网约车申请业务,并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实时了解业务办理状态,受理结果网络公示,相关证件领取可在全市各行政服务中心、各交通窗口单位领取,也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努力实现网约车业务办理无纸化、信息化。

  同时为避免驾驶员奔波于多个部门开具证明材料,我局已与公安部门建立了网约车驾驶员网上联合审批机制,驾驶员只需要在网上提交承诺性材料,交通、公安部门将对相关背景资料等进行内部审核及办理结果系统传输,免除驾驶员办理各项证明奔波之苦,将“群众跑腿”切实变为“信息办理”(详见网络服务架构图)。

  五、推动我市网约车监管全程信息化

  初期,我市将通过交通部网约车监管通用平台实现对网约车实施监管。接下来,我市将启动本地网约车实时监管平台建设,切实抓住网约车平台承运人主体责任,要求各网约车平台将驾驶员、车辆等运营数据实时上传至我市政府监管平台,构建完善网约车基础信息、营运监管、考核管理、投诉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实现准入管理——经营管理——退出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信息化监管,加强对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记录,作为网约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以全面保障网约车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主持人:下面有请法制局刘斯华科长介绍《管理办法》合法性。

  刘斯华:对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的审查,主要分两部分,一个是程序的部分,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是严格按照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管理制定的,先后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积极讨论的。在征求公众意见部分,刚才代梅科长对其进行了说明。在征求的320条意见当中,我们是严格要求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求公众意见的广泛性方面包括两方面,一个是网络公众的意见,一个是发放问卷进行征求意见。

  第二是征求意见的广泛性,刚才说了一个是网络征求公众意见,一个是发出民意调查,同时召开多场座谈会,包括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召集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市交通运输局向我局提供了一份公众意见征求分析报告,为我们在审查过程当中提供了非常好的公众征求意见判断基础。

  二、网约车管理办法是6章42条,对网约车的运价、运输证的再次申报,网约车平台责任的承担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特别是对网约车的经营许可,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许可这三项的设置,它也是本《办法》的核心。我们刚到公众意见反馈里面,比较集中反馈的一个热点。我们对此是严格按照七部委出台的国家网信办2016年第26号文件来审查,经过反复的论证和个讨论之下,也经过半年时间,我们最终通过这份《办法》的审查,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主持人:今天三个方面的内容都已经完成,下面进入第四项内容,媒体互动环节!大家有什么需要交流、咨询的,可以提出来,我们进行交流。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关于车辆驾驶员准入方面,最后一点是要求熟悉佛山人文地理。这个我想请问你们有没有一个判断标准?就是怎样才算是熟悉佛山人文地理,你们又有什么标准去评判他是否符合这个要求?

  代  梅:关于驾驶员准入这块,一个方面我们是要求有本市的户籍或者是居住证,另一方面提出来要熟悉佛山人文地理,掌握旅客运输和安全应急能力。这块我们不是对他具体能力的审核,根据国家七部委60号令的要求,网约车从业资格在领取证件之前要安排考试,考试的内容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全国性的考试大纲。另外一个是本地化的考试内容,将佛山的人文地理内容,我们会融入到考试内容当中。

  【广州日报记者提问】网约车在制定过程中,还有网约车在佛山的背景介绍。我主要想问一下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我们在暂行办法里面提出对这个车辆司机的安全背景的审查,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第二个问题,网约车在管理的时候,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是如何监管的?

  主持人:第一个问题我来回答。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的背景审核,我们是基于对乘客的安全性来考虑的。大家也知道在网约车政策出台之前,包括现在还有全国很多地方,由于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是没有入门的门槛,所以什么样的车辆都可以做网约车,有的是十多年的老旧车,有的是翻新车,这样对乘客的安全存在很大的隐患。

  第二方面,网约车驾驶员参差不齐,有暴力分子,也有不法分子参与其中。去年有很多网约车驾驶员暴力事件、服务事件,这对乘客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我们对网约车驾驶员安全进行审核,就是基于保护乘客安全的原因。

  代  梅:我们在佛山市暂行办法第三章,这章是经营服务管理,在这章明确规定网约车平台要制定相关的服务标准和规则,还要承担一些服务与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保障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是要具有合法的资质,并且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相关的信息,开展网约车运输服务。同时也要求网约车平台要对他提供服务的车辆购买承运险,这个承运险的额度是100万。网约车平台要将计价规则在官网上公示,并且要纳税,运营数据要纳入到政府监管平台,第三章具体体现政府对网约车监管要求和措施。

  【佛山日报记者提问】《暂行办法》出台之后,作为乘客,他的自身利益会得到什么保障,乘客人身安全在这过程中有什么体现?很多网约车都会关心,他自己是一名符合条件的网约车驾驶员,他从便民的服务角度出发的话,我们办事的流程有什么便捷的方式。

  代  梅:这里面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乘客的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另外一个是驾驶员申请办事的便利服务方面。一个是乘客安全保障方面,佛山市网约车《暂行办法》出台之后,实际上可以从三个阶段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一个是事前、事中、事后,事前我们对网约车驾驶员进行准入,事中我们要求网约车平台将数据纳入到政府监管平台,一旦出现纠纷,我们也会采取追诉。事后我们对网约车驾驶员进行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一旦出现有乘客投诉、有不良的诚信记录,我们会在诚信评价的时候,一并纳入到考虑。对于乘客的安全保障方面,佛山网约车《暂行办法》里面特别提到一条及网约车平台要履行承运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平台要先履行先行代付的责任。后面再根据相关的保险去进行追查,这是乘客安全合法权益保障的阶段,三个阶段都可以充分体现出来,事前、事中、事后。

  作为网约车驾驶员如何办理相关的业务,我们在网约车《暂行办法》出台的时候,也同步考虑到网约车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充分考虑到便利性,我们建立网约车行政审批信息服务系统,这套服务系统只要你能够上互联网在家里、单位都可以提出申请,相关资料通过扫描,我们通过后台接收就可以进行审批,并且将审批结果发送到申请人的手机上面,你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时时了解到业务的办理状态。网约车《暂行办法》也提到,特别是像驾驶员,他涉及到背景资料的审查,背景资料的审查,安全以往办事流程需要驾驶员主动出具。我们考虑驾驶员背景资料审查,涉及到的资料比较多,可能为了避免他们往返奔波,我们只要他们在网上提供资料,然后由我们来进行审查,这样就是方便市民,麻烦我们自己。

  陆  永:对于驾驶员背景资料审查,我们通过网络化、跨部门实施审查。我们与交通部门建立审查审批系统,对交通部门受理的网络车驾驶员背景资料,通过网络整合我们公安部门多个警种的相关资料,包括交通部门、行政部门、治安部门的交通信息、事故信息、吸毒信息、暴力信息进行审查。由我们将审查结果,通过网络上反馈给交通局,这样我们就实现全程网络上的审核办理,减少了群众来回奔跑公安部多个警种办理的麻烦。这样我们为群众提供最便利的办理方式。

  【珠江时报记者提问】我有三个问题想请教,第一个是《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的分类管理,它里面也提到了,防止两者之间的恶性竞争。请问在价格上面有没有一个区分,比如说传统出租车跟网约车的价格以后怎么引导?第二个问题,大家提到的申请办法,通过网络办理申请。网络办理申请过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就能够申请下来?第三个问题,目前佛山有多少网约车在经营,通过新的暂行办法之后,符合这个条件,大概又有多少人,有没有做评估?

  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传统出租车跟网约车的价格,接下来政府部门对运价调节机制,包括它的结构要进行优化。至于网约车业务办理需要多长时间,网约车业务包括有三项行政许可,一个是平台公司业务的申请办理,一个是驾驶员,一个是车辆。对这三项行政许可,我们都会按照要求来做,正常情况下不超过20日,最长不超过30日。在这里做一下说明,网约车平台业务申请,这涉及到线上权限认定,它不是在我们市一级申请,它需要上升到省一级申请,不在我们职责审核范围内的这块环节不计算在我们行政许可办理时间之内。比如说线上能力认定这个结果出来之后,重新再记录到网约车业务申请办理时间。车辆的办理,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大致的流程。车辆办理提出申请之后,会先经过区交通局的初审,之后到市交通局,市交通局会将申请交给市公安局,结果出来之后,车主前往公安局办理行驶证变更登记。在办理行驶证变更登记过程中的时间是不计入车辆办理时间之内。驾驶员办理分两个阶段,驾驶员提出申请,我们对驾驶员背景审核,交通部对他的背景审核之后,我们会发一个通知给他,通知他考试,他考试不通过,他的驾驶证是没办法给他。如果考试通过了,我们就启动发证程序,整个发证程序也是20个工作日之内。

  网约车数量问题,一直以来我们都是要求各个网约车平台要向主管部门提供一些目前的真实数据,包括具体的运营数据,但是很可惜,一直以来我们都没有掌握到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了具体数据,我们掌握的数据也是他们公开的数据。有一个网约车说他们有20多万辆,经过我们的摸查,他们的20多万辆车,大概70%、80%都是僵尸车,只注册过,没有使用过。有多少真正在佛山本地运营的车辆,这个可能是我们目前也迫切需要掌握的数据。我们在做网约车政策制定的时候,我们也需要他们提供相关的数据,根据他们提供的数据,我们进行推测和分析来分析。目前按照经营时间八小时,一天当中驾驶员的经营时间为八小时来计算,在我市运营的网约车大概是4000辆左右。佛山市网约车《暂行办法》出台之后,可能会转化为专业网约车驾驶员数量,这是我们的评估数。

  【广州日报记者提问】:刚才代科长介绍的时候已经说到,我们对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进行了降低,这对于很多网约车司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但是我就想知道一下,你们在降低的背后,有没有评估过对长宽高准入条件的降低,会不会导致大幅增加一些网约车的数量?今天我手上拿到的这份《暂行办法》,最后说到“高级车辆”这块,这在当时的征求意见稿里面是有的,但是我刚才仔细看了一下,除了附件里面提到高级网约车,但前面的内容里面没有涉及,这点上面,我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主持人:这个我们简单回应一下。我们市对征求意见稿降低了一些标准,因为这个我们要结合全国各地城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综合考评。第二、对于能不能够,会不会大幅度增加网约车的进入,从评估的角度来讲,降低了一定的门槛,肯定会增加相应的准入。但是我们对市场评估,对进入佛山市网约车数量的评估来讲,这个没有什么大的问题,这个市场是可以容纳的。

  第二个问题,讲高级车辆,我们是鼓励,从总体原则来说,刚才庄局长已经讲过,我们是对网约车、巡游车分类分层管理。如果把网约车提高到很高的档次,可能会把很多网约车拒之门外。比巡游车稍微高一点的网约车作为分类分层,但是有些市民还是有需求的,或者经常商务的,他是需要更加高档的车辆,我们可以鼓励这种车辆进入,也鼓励这样的驾驶员来经营这方面的车辆。

  网约车确实是一个交通运输的大问题,很多政策的实施,还需要媒体的大力支持。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此结束,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需要交流的地方,下面我们可以继续交流。谢谢!

《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通稿

发布会现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庄儒耀介绍《暂行办法》出台背景等总体情况。

  驾驶员须持有本地户籍或本市居住证、申请运营的网约车车龄需在2年以内、网约车行政审批可网上办理……今日上午,“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已于4月28日印发,此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为保障佛山城市综合交通可持续发展,促进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错位协同发展,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起草了《佛山市网约车暂行办法》。据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暂行办法》拟定是根据我市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制定。

  《佛山市网络车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于去年面向社会群众征求意见,据统计,在2016年10月31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321条。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暂行办法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进行修改和细化:适当降低了燃油网约车准入条件,取消长宽高尺寸要求,降低发动机功率要求至110千瓦。此外,还增加了车辆所有人安全审核条件、网约车平台可自行组织开展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内容。

  网约车车辆:

  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将强制报废

  依据《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除应当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取得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两年。该《暂行办法》还规定,须在本市登记注册,满足本市公布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7座及以下乘用车,配置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制动力分配系统、牵引力控制系统、刹车辅助系统和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安全配置;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灭火及其它应急救生设施。

  在网约车车型方面,汽车燃油(含油气双燃料)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车辆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10千瓦。节能油电混合动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综合工况百公里油耗小于5.0升。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含增程式)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纯电动车辆在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少于250公里。氢燃料电池车辆续航里程不少于350公里。

  车辆安装符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技术要求的车载服务终端,带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网约车服务平台服务端、价格计算、在线支付、驾驶员识别、服务评价等功能,并直接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和交通综合服务平台。此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与车辆使用年限挂钩,最长不超过8年。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销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驾驶员:

  需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

  针对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暂行办法》规定驾驶员需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的考试机构考核合格,熟悉佛山人文地理,掌握旅客运输服务和安全应急等技能。已取得本市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在本市服务满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的,近3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可直接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效期为3年,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到期后申请换证延续经营时,上个经营期内每年度服务质量信用评价应达到良好及以上。

  《暂行办法》还规定,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车专用候客站点、通道轮排候客、揽客,不得通过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载乘信息以外的其它方式揽客。

  经营管理:

  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险

  《暂行办法》还对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作出相关规定。其中,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为乘客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险,保证车辆具有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鼓励车辆购买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等保险。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法应当履行赔付责任时,平台公司应当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网约车平台数据库应向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实时传输运营动态数据,保证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及业务状态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和交通综合服务平台,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

  行政审批:

  足不出户办理网约车申请业务

  据介绍,目前我市已启动网约车行政许可受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功能已经具备,届时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可前往各行政服务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窗口单位申请办理各项业务,也可以在互联网上登录注册,足不出户办理网约车申请业务,并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实时了解业务办理状态,受理结果网络公示,相关证件领取可在全市各行政服务中心、各交通窗口单位领取,也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实现网约车业务办理无纸化、信息化。

  同时,市交通运输局已与公安部门建立了网约车驾驶员网上联合审批机制,驾驶员只需要在网上提交承诺性材料,交通、公安部门将对相关背景资料等进行内部审核及办理结果系统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