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明确!幼儿园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零售香烟!

2021年05月12日 07:34 来源:佛山日报
  为规范我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有效维护广大零售户、卷烟消费者和许可证申请人权益,5月11日,佛山市烟草专卖局就拟制的《佛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下称《规定》),对烟草制品零售店密度、申请条件等做出明晰和调整,并邀请各职能部门、零售行业代表等齐聚一堂,为完善《规定》建言献策。
  现状:
  销售数量节节攀升
  个体利润持续走低
  2017年以来,我市卷烟零售户办证热情持续高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持证零售户达36575户,较2015年年底增长54.14%。随着零售户数量增加,我市卷烟销量从2015年的29.78万大箱增加到2020年的31.49万大箱,年均增长1.13%,累计增长5.71%;销售金额从90.04亿元增加到111.34亿元,年均增长4.34%;累计增长23.66%。
  “虽然零售户数量和效率均呈现正增长,但单个零售户年平均利润从2015年的5.07万元下降到2020年的3.96万元,年均下降4.79%;累计下降21.89%。”佛山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此前我市主要采用负面清单为基础的布局模式,降低了卷烟零售市场准入门槛,取消了间距限制和总量控制模式,使得一些主营业务为服装、报刊文具、药品、彩票销售、物流寄递等商户申办了烟草零售许可证,从而导致持证零售户数量过快增长,远高于经济增长和卷烟销量增长。
  同时,对比与卷烟零售相关最为密切的常住人口数量后发现,近5年来卷烟零售持证户增长达到了常住人口增长的5.5倍,侧面印证个别区域零售点过密,存在恶性竞争和无序竞争的情况。
  “需要有效控制市内持证零售户数量,保护持证零售户的合法权益和利润空间。”佛山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控烟工作愈发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因此拟通过结合听证会意见,制定新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佛山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召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听证会。/佛山日报记者宋世伟摄
  调整:
  合理优化销售布局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
  为了优化后续烟草制品零售店布局,《规定》明确,我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将以街道、乡镇作为最小市场单元,综合量化分析市场单元内人口密度、持证零售户密度、人口持证率、零售户平均日订烟量等指标,将辖区市场单元分为A、B、C三类,分别确定单元内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标准。
  其中,A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30米,B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40米,C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不满足间距要求的,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同时,《规定》还对于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及零售点设置等做出明晰,不仅明确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柜)或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烟草制品,还要求不得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不与住所互相独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颁发许可证。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结合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首次规定在市内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等进出通道50米距离内,禁止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本次新规是否会对原持证零售户产生影响?”“新的零售申请需求具备什么条件?是否需要收费?”“新的申请渠道有哪些?”……对于《规定》的新举措、新要求,各职能部门、零售行业代表在表达支持的同时,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疑惑。
  对此,佛山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回应,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完全免费,目前市民可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或者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而对于在《规定》实施前已取得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未满将持续有效,但后续申请延续时则需符合《规定》新要求。
  据介绍,该《规定》将在结合本次听证会意见后进行修订完善,待整合完毕后报市司法局和省烟草专卖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文/佛山日报记者宋世伟

(责任编辑:刘陈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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