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全会表决通过,决定免去李子甫、刘东豪、彭聪恩、陈海鸣、张良栋、谢端纯、傅晓军、俞进同志的市委委员职务,递补市委候补委员陈新文、易新华、刘怡、张朝阳、张英钦、黄兵、张可、梁凤仪、潘柱升同志为市委委员。
递补的9名市委委员分别是:
陈新文 市文广旅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易新华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怡 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三龙湾)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张朝阳 市委统战部二级调研员
张英钦 禅城区环卫养护中心科员
黄 兵 美的生活电器电动产品公司总经理
张 可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梁凤仪 广东昭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潘柱升 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