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即将修订

2021年07月19日 09:23 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卢钰仪报道:记者获悉,《佛山市三水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对比现行扶持办法,三水将对电商企业、电商载体、企业应用电商平台载体等区级扶持提标扩面,新增多条扶持条例,加大力度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现行的《佛山市三水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于2017年4月出台。对比原有扶持,此次新修订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三水将扩大对电商企业、电商载体以及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企业扶持覆盖面,同时加大相关扶持力度。
  此次扶持对象为在三水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第三方或自建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交易的企业或电子商务产业载体。根据征求意见稿,三水将扩大惠及面,新增对获得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类认定的非跨境类电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将降低扶持门槛,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内销业务,首次申报年度网上应税销售额从3000万元、5000万元分别降低至1000万元、25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扶持15万元、35万元;将提高扶持资金,对制造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内销业务,首次申报年度网上应税销售额5000万元,给予一次性扶持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首次申报年度网上应税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给予一次性扶持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三水将大力度鼓励企业利用电商平台拓展市场,增加多条扶持条例。企业参加由国家、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境内电商类展会进行产品宣传推广,单个展会最高2万元奖补;企业通过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展内销业务,且年度网上应税销售额超1000万元,按其缴纳平台年费的30%进行补贴;在国内知名电商平台首次开设网上旗舰店进行内销业务的企业,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扶持1万元。
  此外,三水还将支持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自建电商平台为网上交易提供平台服务,对外持续正常运行1年以上,注册个人或者企业用户超过5000个,且实现年度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扶持50万元。

(责任编辑:何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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